中华人民共和国硕龙海关关于南宁海关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硕龙海关工程项目竞争性协商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硕龙海关关于南宁海关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硕龙海关工程项目竞争性协商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硕龙海关委托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对南宁海关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硕龙海关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协商采购,该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南宁海关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硕龙海关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竞争性协商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JAF*******F

2.项目名称:南宁海关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硕龙海关设计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协商(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4.预算金额:贰拾万元整(¥******.00)

5.最高限价:贰拾万元整(¥******.00)

6.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西崇左市大新县硕龙镇硕龙基地。建设内容:包括硕龙基地生活保障用房整体进行修缮改造,配置相应设备设施,共计24套房间及其他功能室;在生活保障用房后方新增一部钢结构电梯,高度为17.20米;原有建筑消防设施未达到要求,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2014(2018)版要求,增设消防设施;增设室外钢结构停车棚5个;增设围墙长度约为30米;装饰装修工程及设施设备采购安装等。总改造建筑面积为2120.00平方米,不包含室外部分。

7.采购需求:采购南宁海关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硕龙海关设计服务一项;根据项目需要进行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变更及后续施工服务包括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

8.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其中方案设计1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编制) 15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15 日历天;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编制)审查批准后15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经审查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配合:从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设部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2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含)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含)资质;

3.3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含)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备注:以上材料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下简称“桂建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的信息为准。

4.禁止供应商以挂靠、借用资质等形式承接本项目。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本项目《竞争性协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协商。

三、获取竞争性协商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3日止,每天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5点至18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电子邮件获取,供应商需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资格材料及相关登记信息(如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注:1.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资格材料以桂建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的信息为准,可在系统上打印或截图,相关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以上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将扫描件发送至*********@qq.com邮箱,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扫描件核验无误后,在1个工作日内发送二维码至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供应商需在1个工作日内缴纳采购文件费并发送缴纳成功截图至*********@qq.com邮箱。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采购文件费用缴纳成功截图核验无误后在1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至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

售价:每本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递交响应文件需出示的材料:①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②被授权人出席: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供应商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后

地点: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协商保证金:肆仟元整(¥4000.00),须足额交纳。

协商保证金递交方式:转账形式。协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银行账户转出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截标时间)前一天到达以下指定银行账户中(注明标段号与项目信息),否则视为无效协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钞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协商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民族大道东支行

银行账号:4500 1604 6530 5070 3663

2.网上查询地址:

(http://)、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网(nanning.customs.gov.cn)、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gxchengjian.com/index.aspx)。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硕龙海关

地 址:崇左市大新县硕龙镇硕龙街1号

联系人:刘瑞杰

电 话:139*****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联系人:梁宝月/董海珠

电 话:159*****290/199*****450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工程 生活设施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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