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支队车管二所机动车检测线及业务用房建设招标公告
交警支队车管二所机动车检测线及业务用房建设招标公告
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二所机动车检测线及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二所机动车检测线及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二所机动车检测线及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遂发改[2012]13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市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和市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遂宁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遂发改[2012]13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GC********016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遂宁市安居区聚贤乡六村-社马家湾快活林村
2.3项目规模:(修正)占地 76 亩,新建业务用房 2998.72m2,检测区公共用房 835.31m2,职工食堂 353.29m2,免检车查验区 298.16m2,门卫室 27.9m2。机动车检测线 6697.34m2(钢结构),调休站 104.85m2(钢结构)。
2.4计划工期:2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2月
2.5招标范围:施工标段: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本项目全部施工监理(含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经理出席开标会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公司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同时拟任项目经理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量)员、材料员)资格证、职称证原件(职称证仅限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提供职称证的同时提供职称任职资格文件的原件或发证机关的证明材料或评审部门的证明材料。省外企业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必须为备案证或登记证在册人员)和养老保险相关证明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由招标人会同相关主管部门查验。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它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管理人员,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它项目担任项目管理人员。若不符合要求,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发现虚假行为,交由相关部门立案处理。中标公示期内,将由业主单位组织会同相关部门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并由企业签署不变更项目管理机构成员承诺书等资料,考察合格后发出中标通知书】资质,近五年已完成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出席开标会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公司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省外企业须提供入川备案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同时总监理工程师还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由招标人会同相关主管部门查验;若不符合要求,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 资质,近5年以来已完成不少于2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办理入川备案登记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实行网上报名,网址为: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njsjy.com)。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1月23日至2016年01月27日17时,登录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snjsjy.com),凭注册帐号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施工标段: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监理标段: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JZBJ、图纸)。
4.2 招标文件(施工标段: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监理标段: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JZBJ、图纸)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2月15日10时00分,地点为 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遂州北路1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7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遂宁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地 址: 遂宁市船山区凯旋上路52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肖女士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123号时代锋尚608室
邮 编: 610021
联 系 人: 田先生
电 话: 187*****83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6年1月22日
标签: 公安局 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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