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辖区榆商高速启用电子执法取证设备的通告

关于在辖区榆商高速启用电子执法取证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高速公路行车秩序,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结合辖区榆商高速实际通行情况,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决定自2023年11月20日零时正式启用电子执法取证设备,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取证路段

榆商高速蒲(城)华(阴)段永丰枢纽K036+000M至田家堡枢纽K091+600M。

二、取证类型

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倒车、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限速范围

小型客车:最低时速60 KM/H、最高时速100 KM/H;

大型客车、货车:最低时速60 KM/H、最高时速80 KM/H。

上述路段已按照《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的要求,设置警告、警示标志标牌。公示期满后,渭南高交大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

2023年11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执法取证 高速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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