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改造一期——智慧园区一期招标公告

泰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改造一期——智慧园区一期招标公告

泰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一期)——智慧园区一期采购公告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磋商邀请函

受泰宁县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泰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一期)——智慧园区一期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报价人前来提交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鑫之源采招[2023]150号

2、采购单位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132*****386

3、磋商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磋商货物一览表及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4、磋商文件购买时间、地点

4.1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11月14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到12:00,下午14:00到17:00。

4.2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地址: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青云路2-16号)。

4.3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将失去报价资格。

购买磋商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价人开具的介绍信;

(2)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人盖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报价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磋商文件。异地报名者须按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我公司,否则我司将不予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购买方式及售价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纸质版与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套发售。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异地购买标书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文件购买人的公司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及邮箱地址一并标注后发至我司邮箱。

6、报价截止时间

磋商申请文件应于2023年11月24日上午09:30时之前提交到三明市泰宁县归化路49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申请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报价人。

7、报价时间、地点

7.1报价时间:2023年11月24上午09:30时;

7.2报价地点:三明市泰宁县归化路49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

8、质疑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磋商有关的公告信息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报价人关注。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青云路2-16号

电 话:138*****608150*****112

联 系 人:李工、涂工

电子信箱:*********@qq.com.com(此邮箱办理本项目相关事项)

[购买磋商文件]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8*****608

[咨询本项目具体事项] 联系人:涂工 电话:150*****112

电子信箱:*********@qq.com(此邮箱办理本项目相关事项)

11、账户一览表


购买磋商文件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连江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上江城支行

账 号:3505 0187 7707 0000 0958


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上江城支行

账 号:3505 0187 7707 0000 0913

附:磋商内容一览表

磋商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称

主要服务要求

总价限价(人民币元)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元)

1-1

智慧园区建设

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56

*****

注:

1、报价人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单个合同包为单位。并密封封面上注明合同包编号(如:合同包一)

2、报价中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开支。

3、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由成交人承担相关责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改造 工业园区 智慧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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