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35KV变电所、中部变电所、锅炉房、副井井口房地面自流平工程招标公告
煤矿35KV变电所、中部变电所、锅炉房、副井井口房地面自流平工程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煤业有限公司
宋新庄煤矿35KV变电所、中部变电所、锅炉房、副井井口房地面自流平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XNH-MT-2016-0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宋新庄煤矿35KV变电所、中部变电所、锅炉房、副井井口房自流平地面工程。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煤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宋新庄煤矿35KV变电所、中部变电所、锅炉房、副井井口房自流平地面工程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宁夏盐池县冯记沟乡宋新庄煤矿
2.3工程规模和性质:宋新庄煤矿35KV变电所、中部变电所、锅炉房、副井井口房地面自流平工程项目位于宁夏盐池县冯记沟乡宋新庄煤矿。本次工程为将上述混凝土压光地面地面采用总厚度5mm厚绿色环氧防静电地坪涂装,电缆沟盖板采用总厚度2mm绿色环氧地坪漆涂装、室内墙壁踢脚线(高120mm)采用绿色环氧地坪漆涂装,距电气设备980mm(或780mm)使用100mm宽的抗静电阻燃黄色漆色带划分,其余颜色由招标方签订协议后施工时确定。刷漆感观达到“通风机房效果图”质量。质量优良。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共90日历天,计划2016年3月15日开工,2016年6月15日竣工(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方确定为准)。
2.5招标范围:
2.5.1 35KV变电所施工范围:(1)35KV高压配电室混凝土压光地面172.5m2;(2)10KV高压配电室混凝土压光地面79.2 m2、电缆沟铁盖板96m2;(3)工具室混凝土压光地面14.4 m2、电缆沟铁盖板3.2m2;(4)一、二层走廊、楼梯间的混凝土压光地面38.6 m2;(6)楼梯踏面10.5 m2、立面8 m2;(7)踢脚线长217m。
2.5.2 10KV中部变电所混凝土压光地面61m2、电缆沟铁盖板52m2、踢脚线长51m。
2.5.3 锅炉房:(1)控制室混凝土压光地面96m2、电缆沟铁盖板21m2;(2)变电所混凝土压光地面65m2、电缆沟铁盖板37.2m2;(3)踢脚线长133m。
2.5.4 副井井口房:(1)控制室混凝土压光地面26m2;(2)液压站室混凝土压光地面50m2、电缆沟铁盖板1m2;(3)抗灾潜水泵高压配电室混凝土压光地面56m2、电缆沟铁盖板12m2;(4)踢脚线长65m。
2.6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近三年(2013-2015年)有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具有充足的内部资源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4、拟任项目经理资格及拟任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并注册于本企业。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岗位人员要求具有安全资格证,持证上岗;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或商业信誉,近三年(2013-2015年)内,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被投诉记录;
6、本工程所有材料均应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并应有质量检验证和出厂合格证。
7、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资料:
(a)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及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b)企业近三年(2013-2015年)有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及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c)按规定的格式提供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及本工程其他管理人员情况。
(d)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2013-2015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和本年度及下年度合同项目及施工产值。
(e)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f)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近2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受现金,投标人需从基本账户转出,账户同投标保证金账户)。
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回执确认单附后)和电汇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同时传真或邮件发送至招标人,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电汇汇款底单及相关证件审核并通过,邮箱发送,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购买时间:2016年1月22日-2016年1月28日,9:30-11:30、13: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3购买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物流楼三楼煤炭事业部经营科。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附件1;
(5)附件2。
将上述材料扫描,发送至********@qq.com">********@qq.com
5.现场勘察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必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发生费用自理。
6.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7.投标保证金
7.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7.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7.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电汇。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7.4投标人为中石化直属或改制企业的,不提交投标保证金。
7.5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日前转出。投标保证金底单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8.招标人开户银行及帐号
名 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煤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西城支行
联系人及电话:****-*******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递交时间:2016年2月25日9:00-10:00。
9.2截止时间:2016年2月25日10:00。
9.3递交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9.4递交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10.开标
10.1开标时间:2016年2月25日10:00。
10.2开标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10.3开标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11.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
12.
13.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煤业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C区
邮编:750411
联系人:王建双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qq.com">********@qq.com
监督与管理部门: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传真:****-*******
招标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煤业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一月
附件1:
投标确认函(回执确认单)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煤业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于2016年月日收到《宋新庄煤矿35KV变电所、中部变电所、锅炉房、副井井口房自流平地面工程》。经研究,我公司□ 同意 / □ 不同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我公司及本招标项目联系人相关信息如下:
投
标
人
名 称
通讯地址
XXX(省)/XXX市/XXX区/ XXX 路/ XXX门牌号/
邮政编码
开户行名称
银行帐号
联
系
人
姓 名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电子邮箱
是否参加投标
注:1. 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单上信息要准确、真实,书写用正楷,不能用连笔字。
2.“本表中的投标人名称”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 “联系人”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被授权代表的信息相一致。
4. 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回执确认单附后)和电汇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同时传真至:****-*******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qq.com。
投标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二○一六年 月 日
(电汇汇款底单复印件)
附件2:
开票信息(标书费发票)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登记号: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性质:
经营范围:
电话:
传真:
盖章: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