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妇幼保健院关于医院使用的耗材的招标采购

宁津县妇幼保健院关于医院使用的耗材的招标采购

根据我院临床业务发展需要,经党总支研究确定对医院使用的耗材进行招标采购,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参与。

一、采购人:

宁津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

二、采购方式:

院内招标采购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合法取得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范围必须涵盖其所投产品范围;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投标主体的有关规定;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招标采购周期为三年。

五、报名:

1. 报名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生产和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5月31日

上午:8:00-11:00下午:14:30-16:30

3. 联系人:王科长电话:138*****278

六、招标要求:

1.供货要求:接到甲方电话通知五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计划送达医院指定地点,紧急送货要求5小时内送达。

2.供货地点:妇幼保健院总务科仓库。

3.付款方式:产品送达医院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照开票日期五个月结算。发票章、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时公章名称相符合,否则医院有权拒付相关款项。

4.进入医院产品的效期不得超出生产日期6个月。

5.按照表格顺序提供电子版投标报价单。

6.必须带投标耗材样品(院方在用的除外)。

7.医保编码对应准确无误。

8.合同期内耗材价格不允许上调。

9.投标保证金2万元(投标现场缴纳)

七、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021年5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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