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办案专用箱包招标公告
中级人民法院办案专用箱包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洛阳市正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就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专用箱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专用箱包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2016-CZ3号
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政采代〔2015〕212号
3、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投资金额22万元
4、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衣箱、提箱及类似容器共220套,共一个包,详情见采购技术要求。
5、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
(3)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授权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开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原厂家授权证明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采购)中标服务费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支付。
7、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办法:
时间:潜在供应商可从2016年1月18日起上午8:30至2016年1月25日下午18:00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100元/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中心网站(www.lyggzyjy.com)申请会员,办理UK(含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收取标书费。
8、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月日上午9:30分。
开标时间:2016年月日上午9:30分
9、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6年月日上午9:30分前
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五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洛阳市会展中心西附楼5楼)
12、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及电话:马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洛阳市正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白先生****-********
政府采购工作证编号:LYSZFCGY0606
电子邮箱:zhhzxgs@163.com
监督单位:洛阳市财政局****-********
13、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洛阳市正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8日
标签: 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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