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郑州市中原区区直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郑州市中原区区直关事务管理局中原区人民政府大院和伊河路医保中心保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1、采购人名称:郑州市中原区区直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康老师:
****-********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200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郑州市中原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
******** 地址:郑州市桐柏南路239号中原区财政局桐柏路与陇海路交叉口向南约100米路西。
二、招标编号:中原招标采购[2016]002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区直关事务管理局中原区人民政府大院和伊河路医保中心保安项目
三、采购内容:中原区人民政府大院和伊河路医保中心所需保安16人。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起2年。(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服务单位。(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要求经营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须有不低于省级公安厅批准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
(七)公司员工不少于五百人,需提供在职员工花名册(花名册需要有员工通讯录)和员工工资表(工资表上需有员工银行账户);
(八)须有一套成熟的保安考核机制;
(九)有检察院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十)须有独立银行账户(提供开户许可证原件);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需经法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招标文件领取及接收信息: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22日--2016年2月4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市中原区政府采购中心(郑州市桐柏南路239号中原区财政局五楼桐柏路与陇海路交叉口向南约100米路西)。
3、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2月17日14:30(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开启地点:郑州市桐柏南路2号中原区国税局三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桐柏南路与宏河路交叉口东南角)。
郑州市中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