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经济开发区建立测绘费50万元以下土地测绘企业名录库招标公告

鞍山经济开发区建立测绘费50万元以下土地测绘企业名录库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鞍山经济开发区建立测绘费50万元以下土地测绘企业名录库采购项目已由鞍山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100%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鞍山经济开发区招投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鞍山经济开发区建立测绘费50万元以下土地测绘企业名录库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Z*******

招 标 人:鞍山经济开发区招投标中心

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采购内容:不动产测绘专业(地籍测绘专业)测绘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投标人应具备:1)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无经营异常情况;2)具有有效的不动产测绘专业(地籍测绘专业)丁级及以上测绘企业资质;3)在前三年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自2016年1月22日至2016年2月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贸大厦西座六层)出售。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测绘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000元人民币;

5.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应附于投标文件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25日14时00分,地点为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贸大厦西座二十四层)。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经济开发区招投标中心

地 址:鞍山经济开发区建设大道709号

联 系 人:于金弘

电 话:****-*******



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贸大厦西座六层

邮 编:114009

联 系 人:张秀茹、苏倩

电 话:0412-*******/*******

传 真:0412-*******/*******-801

电子邮件:lnbzzbb@126.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鞍山分行环园支行

账 号:****************8048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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