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宁波输油处甬宁线181#桩管道隐患整治改线工程

2023年11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宁波输油处甬宁线181#桩管道隐患整治改线工程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宁波输油处甬宁线181#桩管道隐患整治改线工程

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云东村

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宁波输油处

项目总投资1217万元,起点位于云东村东侧,管道从起点向南敷设,敷设约0.61km后,再向西绕行云东村及无名河,敷设长度约2.0km,此后管道向北敷设,与原管道进行连接,封堵后原管道不拆除原位注浆处理。采用顶管、定向钻(跨越已有道路及河浜部位)与明挖法相结合的施工方法,新建管道全长约3.385km,同沟敷设光缆一条,同时对原管道处置(长度约1.65km)。本工程主要穿越为定向钻穿越河流1处,穿越长度约363m;定向钻穿越县道X203县道及河流1处,穿越长度约 642m;顶管穿越余云公路1处,穿越长度约 50m;定向钻穿越苗圃1处,穿越长度约 408m;定向钻穿越大棚2处,穿越长度约 729m/2处。工程选用Φ762×14.3L415M 直缝埋弧焊钢管,设计压力8.5MPa,设计温度45°,常温型加强级3PE防腐,输送介质为进口原油,改造后输送能力保持不变,维持原输量 2000万t/a。

建设单位于2023

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5日,在南湖区大桥镇、云东村、嘉善县大云镇、大云村公告栏张贴了公告,并同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反馈(包括赞成和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①运输车辆清洗废水:采用沉淀、隔油处理方法对该废水进行处理,去除其中大部分的悬浮泥沙和浮油后循环利用,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施工机械设备冲洗等,不外排。②定向钻泥浆:本项目定向钻施工时会产生大量的泥浆,泥浆主要成分为黏土、膨润土等,根据土质条件、施工管径、施工长度等情况适当调整配制比例。施工场地应设置专门的泥浆池,通过泥浆循环系统实现循环使用,不得向环境中溢流。开挖施工的渣土(淤泥)作业清出后直接作为工程渣土处置,由封闭的槽罐车运出。③旧管清管废水:由槽罐车收集后,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得排放周边水体。④试压水:试压排水仅含有少量泥砂等,尽量重复利用于施工过程(如洒水抑尘、施工机械设备冲洗等),不能利用时经沉淀后就近排放地表水体(南村港、褚家浜、钟埭塘支流等)。⑤生活污水: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共计产生约 306m3根据施工安排,本次施工人员租住附近农民房,故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置系统/市政污水管网,不外排。对于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用移动式厕所,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2、废气污染物:①全面落实充分洒水、喷淋降尘、净车出入、裸土覆盖、湿法作业、桶罐控尘、便道清洁、在线监测、上墙公示等防治措施,建立健全扬尘管理机制,积极创建绿色工地,落实施工工地围蔽。②临时施工场场地周围应采用实体围墙或隔声围挡,各类施工场地应及时清理掉落在场地内的废土或废混凝土等,在工地内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在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做好冲洗、遮蔽、保洁工作,防止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渣土的散落。施工作业时,应当采用洒水、雾炮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③散料堆场采用篷布遮盖;严格渣土、砂石、水泥等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运输车辆按规定安装密闭式装置;沿线运输物料的道路、进出堆场的道路应及时进行清扫并进行洒水处理(每天清扫、洒水4~5 次),保证路面无扬尘。落实专人负责设施的维护,定期巡查,并做好清洁保养工作,及时修复或调换破损、污损的维护设施。④由于端口临近陆庄村、大云小区,在旧管道残油清管、吹扫端口采取1套油气回收装置进行油气回收治理。油气回收装置采用吸附法油气回收,利用油气-空气混合气中各组分与吸附剂之间结合力强弱的差别,使难吸附的空气组分与易吸附的油气组分分离,采用活性炭来吸附油气。

3、固体污染物:①生活垃圾:施工现场设立定点垃圾分类收集堆放点,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②施工废料:施工废料部分进行回收利用,剩余废料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有偿清运。废漆桶、吸油毡属于危险废物,需集中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③旧管:部分在原位注浆处理后废弃,部分管道由建设单位自行回收处理。④旧管道油品:由槽罐车收集后送油库贮存。⑤清管废渣(旧管道清洗废液,切割冷却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旧管道切割过程由于会产生一定的热量,需要使用自来水进行降温,在作业工位下方铺设塑料布及收油盆进行收集。废塑料布、废收油盆应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⑥隔油池废油:属于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⑦工程弃土、弃渣:在现场设置专门的泥浆配制区,在专用的泥浆搅拌、配制槽内进行泥浆配制工作,配制好的泥浆储存在泥浆池内,不向环境中溢流。废浆须进行渣水分离,压滤出的液体重新返回调浆池继续参与泥浆循环系统作业。管沟开挖所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作业带扫线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作业带回填,表土剥离土石方全部用于绿化覆土回填,定向钻穿越钻渣经泥浆中转池后全部就地回填,不设专门弃土场。开挖施工的渣土(淤泥)作业清出后直接作为工程渣土处置,由封闭的槽罐车运出。

4、噪声:①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设备、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使施工机械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避免超过正常噪声运转。对于必须使用的高噪声设备,应采取加装消声器、隔声罩等措施。②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量远离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点,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声级过高。③距离陆庄、蒋家、东陆家浜、冯家浜、褚家浜、董家浜、东北塘等村庄较近的管段,应做好噪声防护,建议在此路段施工时,设置移动式隔声围挡。④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需要或者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外,严禁夜间施工,以防噪声扰民。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在沿线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尽量避免午间 12:00~14:00和夜间 22:00~6:00施工;因特殊要求需要在夜间施工时,必须向当地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在指定日期进行,并提前告知附近居民。⑤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减少不必要的金属敲击声和人为噪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标签: 审批 环评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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