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重庆重宾食品有限公司评估机构公开选取机构的公告
关于为重庆重宾食品有限公司评估机构公开选取机构的公告
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 重庆重宾食品有限公司评估机构 |
选聘主体 | 重庆重宾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债务人情况 | 重庆重宾食品有限公司(以下又称重宾食品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缴251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继奎,住所地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塘坊片区。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是 |
案号 | (2023)渝05破230号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所需服务类型 | 破产业务服务 |
服务内容 | 1.对重宾食品公司资产开展全面评估,对清算价值发表独立评估意见。主要内容包括:提供重庆重宾食品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8月24日的清算价值参考,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及明细,其中被设立优先权财产应单独评估并列明; 2.按照管理人要求对全部资产权属情况、现状等进行调查核实,配合管理人与审计机构对资产进行清理; 3.就评估工作向法院、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利害关系人等作出说明,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债权人会议的询问; 4.协助管理人起草和完善相关债权人会议报告文件,负责提供文件所需数据并进行说明解释。 5.破产清算过程中管理人要求完成的与破产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 1.报名机构及服务人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具备提供破产评估工 作中所需服务能力。 2.报名机构应当为已编入重庆人民法院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的 机构。 3.报名机构应独立完成评估工作,不得将评估工作再委托,且应单独申报、单独遴选,不接受联合申报。 4.报名机构不存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 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回避情形。 5.报名机构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 的记录。 6.报名机构应具有破产项目评估经验,熟悉企业破产相关的法律 规定。 7.报名机构不存在对本管理人在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发布的选聘项目弃标的情形。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服务时限说明 | 中选评估机构应在确定中选后3日内指派人员正式开展评估工作,在进场后15日内出具评估报告初稿,并在评估报告初稿出具日后5日内出具正式评估报告,除非与管理人协商一致并报人民法院同意延长时限。如逾期,经管理人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服务工作的,管理人可以解除委托合同,同时,评估机构应当退还已支付评估费用(如有),并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金额说明 | 0--8万 |
选取方式 | 择优直接选取 |
需回避机构 | |
回避原因 | |
选聘时间 | 2023-11-21 18: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选聘主体咨询电话 |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38*****968)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重庆重宾食品有限公司评估机构选聘文件.pdf |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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