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三门县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
三门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三门县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和环保部等11部委《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环水体〔2016〕179号)以及《台州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的文件要求,制定了《三门县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三门港口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要认真按照《方案》要求,扎实推进三门港口船舶污染物防治工作,为建设三门现代化新港城奠定良好基础。
附件:1.三门县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
建设方案
2.三门县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能力
评估
三门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31日
附件1
三门县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
2023.07
目录
三门县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能力评估......................................................... - 1 -
2三门港口码头现状及规划发展状况...................................................................... - 8 -
2.2港口码头现状及规划发展概况................................................................... - 9 -
3三门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流程和现状........................................ - 10 -
3.2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流程.......................................................... - 11 -
3.2.4船舶化学品洗舱水................................................................................ - 14 -
3.3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概况................................................. - 14 -
3.3.1移动接收设施建设现状......................................................................... - 14 -
3.3.2固定接收设施建设现状......................................................................... - 15 -
3.3.3相关处置设施建设情况......................................................................... - 15 -
3.4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运行机制现状......................................... - 17 -
3.4.1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机制...................................................................... - 17 -
3.5三门船舶污染物实际接收情况........................................................................ - 18 -
4三门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能力评估结论.................................... - 19 -
4.1三门港口船舶污染物产生量估算..................................................................... - 19 -
4.2三门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能力分析................................. - 20 -
4.2.5船舶化学品洗舱水................................................................................ - 22 -
4.3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能力评估结论与建议.............................. - 23 -
加强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硬件建设...................................................................... - 24 -
5.2.6加强方案实施的动态评估............................................................................ - 27 -
1概述
1.1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国港口吞吐量不断增加,大规模的航运活动导致进出港船舶数量不断增加,使船舶逐渐成为交通运输行业的重点流动污染源,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不当会对局部通航水域水环境之类造成严重影响。为此,2015年4月,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加快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2015年8月,为贯彻落实“大气十条”和“水十条”,全面推进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工作,交通运输部积极推进绿色水路交通发展,制定并发布了《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关于开展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水函〔2016〕308号)、《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编制指南》等一系列文件。
2020年1月和2021年3月,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先后发布了《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交水发〔2020〕17号)和《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交水发〔2021〕27号),要求“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推动港口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依法落实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责任,每两年组织对本地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与到港船舶艘数、船舶污染物产生量匹配情况开展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动态完善接收转运处置设施,重点是船舶含油污水接收转运处置设施。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船舶含油污水集中收集预处理。”为了落实相关要求,2021年8月,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海事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推动设区市政府依法落实属地责任,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稳步推进接收转运码头和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建设,严格执行内河港口船舶生活垃圾免费接收政策。2022年5月底前,完成对本地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与到港船舶匹配情况评估,后续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动态完善接收转运处置设施。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船舶含油污水集中收集预处理。”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加强港口和船舶污染物防治工作,根据《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交水发〔2021〕27号)、《关于建立健全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浙交〔2021〕6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22〕12号)和《关于建立健全台州市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台港航〔2021〕92号)文件有关要求,三门县结合当地的港口和航运条件以及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确定编制《三门港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能力评估》。
1.2评估目的
摸清三门县辖区内港口船舶污染物的种类和接收量,调查本辖区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的能力,了解现有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的运行模式和状况、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单位的管理现状、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单位的经营状况,为下一步编制辖区建设方案提供技术支持。
1.3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是三门县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的能力,不包含港口码头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的能力,船舶修造、拆解单位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的能力。
本报告评估范围是三门县港口船舶污染物,主要包括船舶含油污水(残油)、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垃圾、化学品洗舱水。
1.4主要结论
三门县港口船舶污染物主要包括含油污水、残油(油泥)、生活污水、垃圾和化学品洗舱水。目前到港船舶含油污水、残油(油泥)、生活污水和垃圾主要由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移动接收和转运。船舶含油污水、残油(油泥)、船舶生活污水部分由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转运至健跳“海洋云仓”进行处置,部分由具备污水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船舶垃圾由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目前港口无排放化学品洗舱水需求,未建化学品洗舱水接收处置设施,暂不需要建设相关设施。据调研统计,2022年三门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转运及处置船舶含油污水为268.858吨,残油(油泥)为80.58吨,生活污水为3.25吨,垃圾为3.25吨。对于船舶含油污水、残油(油泥)、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垃圾,其接收、转运和处置设施都是充足的,能够满足目前的需求。
目前,在体制机制建设方面,台州市已通过建立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制度和联单制度,明确了船舶污染物监管部门的职责,实现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的闭环管理。三门县根据市级相关部门要求开展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监管联单电子化建设,建立“海洋云仓”接收处置共享机制。
2三门港口码头现状及规划发展状况
2.1港口地理位置
健跳港区是台州港六大港区之一,位于台州港北部,陆域北起蛇蟠岛北端,南至洞港。北接宁波宁海县、象山县,南邻台州临海市,西临台州天台县。
健跳港区地理位置图见2.1-1。
图2.1-1健跳港区地理位置图
2.2港口码头现状及规划发展概况
三门拥有健跳港区和浦坝港点。其中,健跳港区分为六敖作业区、洋市涂作业区、下沙塘作业区、七市塘作业区、龙山作业区和牛山作业区6个作业区。截至2022年底,健跳港区共拥有1000吨级及以上生产性泊位16个,5000吨级及以上泊位4个,万吨级及以上泊位仅有台二电煤炭泊位1个,另有海事工作艇泊位1个。浦坝港点截至目前无码头。
目前,六敖作业区已建成台州恒投工贸码头5000吨级、2000吨级泊位各1个,在建台州市北部湾区集团现代建材产业项目码头工程3个5000吨级通用泊位,另有恒投工贸二期、通达港务通用泊位等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洋市涂作业区正在开展前期工作,七市塘作业区已建成健跳5000吨级多用途码头,牛山作业区已建成台二电厂3.5万吨级煤炭泊位和3000吨级通用泊位各1个,龙山作业区作为远期预留发展区尚未有大规模码头建设。
截至2023年5月,台州港健跳港区主要码头基本情况表见表2.2-1。
2.2-1台州港健跳港区主要码头基本情况表
序号 | 名称 | 位置 | 用途 | 泊位 数量 | 泊位吨级 |
1 | 三门核电厂区 重件设备海运码头 | 健跳镇六敖猫头山嘴 | 通用、件杂货 | 1 | 5000 |
2 | 绣山水泥码头 | 健跳镇西山头村 | 水泥 | 1 | 1000 |
3 | 浙能台州第二发电厂 | 浦坝港镇牛山涂 | 散货 | 1 | 3000 |
4 | 浙能台州第二发电厂 | 浦坝港镇牛山涂 | 煤炭 | 1 | |
5 | 台州恒投工贸 有限公司码头 | 健跳镇六敖北塘 | 水泥、通用、散货 | 2 | 2000~5000 |
6 | 三门玄黄砂石 有限公司码头 | 健跳镇门头嘴 | 通用 | 1 | 2000 |
7 | 健跳5000吨级 多用途码头 | 健跳镇南道头 | 多用途 | 2 | 3000~5000 |
合计 | 9 |
注:统计范围为1000吨级及以上泊位。
3三门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流程和现状
3.1船舶污染物种类概述
船舶污染物即是进出港船舶所产生的污染物。我国《船舶污染物接收和船舶清舱作业单位接收处理能力要求》(JT/T673-2006)给出的“船舶污染物”的定义“船舶在装卸、运输、运行过程中加注、产生、储存和排出的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的任何废物,包括油类、生活污水、货物残余物,以及船舶营运产生的其他残余物。范围包括MARPOL7
3/78附则I、II、IV、V的物质和执行MARPOL73/78附则V指南所定义的货物废物。”
根据《船舶污染物接收和船舶清舱作业单位接收处理能力要求》(JT/T673-2006)给出的船舶污染物的概念及范围,结合MARPOL73/78相关附则,并根据台州港健跳港区的实地调研,健跳港区进出港船舶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油类污染物、生活污水和船舶垃圾。目前健跳港区没有船舶洗舱、清舱作业。油类污染物主要包括含油污水和残油。
3.2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流程
3.2.1船舶含油污水
接收:三门港口船舶含油污水主要通过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进行接收。
转运: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到的一部分含油污水通过船舶运至健跳“海洋云仓”,一部分含油污水上岸后,通过槽车进行陆上转运。
处置:三门辖区污染物接收单位的油污水大部分集中转运健跳“海洋云仓”,由“海洋云仓”进行预处理后转运至县内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此外,还有少部分油污水直接上岸,通过槽车转运到县外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目前,健跳港区船舶油污水接收转运处置流程见图3.2-1。
图3.2-1船舶含油污水接收、转运及处置流程
3.2.2残油(油泥)
三门港口船舶残油(油泥)都由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负责接收,通过岸上转运,运送到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目前,港口船舶残油(油泥)接收转运处置流程见图3.2-2。
图3.2-2船舶残油(油泥)接收、转运及处置流程
3.2.3船舶生活污水
接收:按照MARPOL附则Ⅰ和《船舶水污染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的有相关规定,沿海船舶在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下,船舶生活污水可以达标排放。同时,根据MARPOL
73/78公约及其附则对缔约国政府履行保证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配置责任的要求,为了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缔约国政府确保在其港口和装卸站提供足以满足船舶使用需要的接收生活污水的设施,并且不造成船舶的不当延误。目前,港口船舶生活污水主要通过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进行接收。
转运:一是接收到的船舶生活污水由车辆运至本地污水处理厂或具备污水处理能力的单位;二是接收到的船舶生活污水转运上岸。
处置:一是车辆转运的生活污水运送至污水处理厂或具备污水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二是接收到的船舶生活污水转运上岸,通过岸上的接收设施,进入市政管网。
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转运及处置流程如图3.2-3所示。
图3.2-3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转运及处置流程
3.2.4船舶垃圾
接收:船舶垃圾目前主要由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和码头接收设施进行接收。
转运:船舶生活垃圾由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从船上接收后转运至码头,通过车辆转运至当地的环卫部门。
处置:船舶垃圾经当地环卫部门送到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
由于内贸船垃圾和外贸船垃圾管理不同,内贸船垃圾与港口垃圾的处置一致,通过车辆转运至当地环卫部门的垃圾运送至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置。外轮的生活垃圾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在检验检疫局的指导下开展处置工作。
港口船舶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置流程见图3.2-4:
图3.2-4船舶垃圾接收转运处置流程图
3.2.4船舶化学品洗舱水
目前健跳港区未拥有化工码头,因此到港船舶在港口无排放化学品洗舱水需求。
3.3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概况
3.3.1移动接收设施建设现状
目前,健跳港区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服务是由第三方企业提供配套服务。
港区 | 备案企业 | 服务范围 | 接收设施情况 | |
接收船舶或车辆 | 船舶总吨 | |||
健跳港区 | 台州海卫船舶清仓有限公司 | 1.油污水接收服务,2.残油接收服务,3.洗舱水接收服务,4.垃圾接收服务,5.生活污水接收服务。 | 浙椒油123 | 41 |
浙椒油188 | 54 | |||
浙J***** | / |
3.3.2固定接收设施建设现状
截至2022年底,健跳港区共有4家港口码头装卸,均在码头区域设置了船舶生活垃圾固定收集设施。见表3.3-2。
表3.3-2船舶生活垃圾固定接收设施接收能力统计表
港区 | 接收企业 | 服务范围 | 接收设施情况 | |
设施 | 数量 | |||
健跳港区 | 各港口码头企业 | 船舶生活垃圾接收 | 垃圾分类接收桶 | 16个 |
3.3.3相关处置设施建设情况
(1)油污水、油泥处理设施
三门德鑫废矿物油有限公司位于三门县沿海工业城,拟建设年处置4万吨废矿物油一体化综合利用项目。现企业实际建成了年收集处置3万吨废矿物油及0.5万吨废乳化液的处置设施。后期进行年收集0.5万吨废油铁桶项目的建设。
(2)垃圾收运转运、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三门县有1处垃圾焚烧场,位于浦坝港牛头门,经营主体为康恒绿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年处理量为10万吨/年。
还在使用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有1处,位于健跳镇小蒲村,主要用于填埋飞灰。由于生活垃圾以后的处置方式以焚烧为主,填埋法作为应急,远期不再新建垃圾填埋场。
三门县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规划情况见表3.3-3。
表3.3-3三门县垃圾转运站规划数量一览表
分区 | 现状保留(个) | 近期新建(个) | 远期新建(个) | 合计 |
西区 | 1 | 0 | 0 | 1 |
城南 | 1 | 0 | 0 | 1 |
枫坑 | 1 | 0 | 0 | 1 |
港南 | 1 | 0 | 0 | 1 |
合计 | 4 | 0 | 0 | 4 |
(3)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情况
三门县港口主要为健跳港区和浦坝港点,位于健跳镇和浦坝港镇(包括沿海工业城)。目前,健跳污水厂规模为0.5万吨/日,但由于没有扩建的条件,无法满足远期全镇域污水处理要求,故规划新建港南污水处理厂,位于健跳港南部,总规模2万吨/日。远期改现状健跳污水厂为港北污水总泵站,新建港北1#提升泵站(总规模0.2万吨/日)和港北2#提升泵站(总规模0.2万吨/日)分别收集并提升黄门塘和下沙塘污水,远期扩建六敖提升泵站规模为0.6万吨/日。港北片区(包括老六敖镇区)污水进入港北总泵站提升后,出水压力管过健跳港,进入新建的港南污水厂。同时,新建港南提升泵站(总规模0.5万吨/日)收集港南片区污水后,一同进入港南污水厂处理。
沿海工业城污水厂近期维持现状1.6万吨/日处理能力,近期扩建至3.2万吨/日,远期再预留3.2万吨/日扩建空间,视污水量增长情况再实施建设,二级处理;泗淋污水处理厂近期1万吨/日,远期2万吨/日,二级处理。
船舶污染物 接收处理 设施名称 | 地点 | 建设时间 | 容量(吨) | 年接收处理能力 | 2022年接收处理量 | |||
生活污水(吨) | 油污水 (吨) | 生活污水 (吨) | 油污水 (吨) | 生活污水 (吨) | 油污水 (吨) | |||
海洋云仓 | 健跳渔港码头 | 2022年 | 2 | 8 | 200 | 1000 | 10 | 8 |
(4)目前三门县健跳镇已配备“海洋云仓”船舶油污水和生活污水接收处置设施,处理能力达到含油污水接收量1000吨/年,生活污水接收200吨/年。在满足渔港每年接收量之外,可以承接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从各港口码头接收转运的船舶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具体见表3.3-4。
表3.3-4 健跳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设施一览表
为了加强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管理,提升港口船舶污染物管理控制水平,实现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闭环管理,促进港口绿色生态发展,强化部门监管职责的落实,已形成多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联合监管机制。
(1)部门职责
海事部门:牵头负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建设。具体负责接受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从事水污染物接收作业的报告以及现场防污染的监督检查;对到港船舶实施防污染监督检查;负责受理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月度污染物接收和处理情况备案;负责污染物接收单位联单的核查。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和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网上注册审查;负责危险废物联单管理;对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实施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船舶生活垃圾处置的监管,负责接收联单的核查;负责生活垃圾运输途中抛洒滴漏的监管。
港航管理部门:负责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从事船舶污染物等接收服务备案,并对其进行诚信管理。
3.5三门船舶污染物实际接收情况
(1)实际接收情况
船舶含油污水:据调研了解到,近四年健跳港区船舶含油污水主要通过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油污水接收量在251吨到349吨之间。
船舶生活污水:据调研了解到,近些年健跳港区船舶生活污水的接收量为零,只有2022年接收了3.25吨。
船舶垃圾:据调研了解到,近两年健跳港区船舶垃圾主要通过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的接收船和接收车进行接收。
船舶化学品洗舱水:据调研了解到,到港船舶在健跳港区无排放化学品洗舱水需求,实际接收量为零。
(2)实际接收量
根据统计,近4年健跳港区接收船舶污染物数量见下表3.5-1:
表3.5-1 2019年-2022年健跳港区船舶污染物接收量
船舶污染物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含油污水(吨) | 251.94 | 280.41 | 207.04 | 268.85 |
船舶生活污水(吨) | 0 | 0 | 0 | 0 |
船舶生活垃圾(吨) | 1.82 | 8.83 | 0 | 3.25 |
船舶化学品洗舱水(吨) | 0 | 0 | 0 | 0 |
4三门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能力评估结论
4.1三门港口船舶污染物产生量估算
三门港口船舶污染物主要为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和船舶垃圾,依据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台州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能力评估》(台港口渔〔2022〕101号)未来五年到港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需求分析预测和综合评估,三门县船舶含油污水接收处理能力应不少于800吨/年、生活污水接收能力应不少于100吨/年。
4.2三门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能力分析
4.2.1船舶含油污水
船舶含油污水产生:根据前文对船舶含油污水的统计分
析,健跳港区近四年年均接收的船舶含油污水为214.68吨,2022年实际接收的船舶含油污水为268.85吨。
船舶含油污水接收:目前健跳港区船舶油污水主要由1家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进行接收,目前接收能力满足实际船舶油污水接收需求。
船舶含油污水转运:船舶含油污水转运由上述接收单位的船舶转运,转运能力同接收能力,满足要求。
船舶含油污水处置:目前接收单位将收集到的船舶油污水大部分集中转运到健跳“海洋云仓”。少部分船舶含油污水直接接收上岸,由槽车转运到三门以外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目前三门县已有一家废油处置单位,可以考虑在县内进行处置。
目前,健跳港区的船舶含油污水接收量不大,主要由接收单位的船舶进行接收,作业船舶和人员数量都能够满足实际需求。转运的船舶能够达到作业要求,并运行正常。
4.2.2残油(油泥)
船舶残油(油泥)产生:根据前文对船舶残油(油泥)的统计分析,三门县近四年年均接收的船舶残油(油泥)为57.53吨,2022年实际接收的船舶残油(油泥)为80.58吨。
船舶残油(油泥)接收:目前健跳港区船舶油污水主要由1家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进行接收,目前该企业接收残油(油泥)的能力满足实际船舶油污水接收需求。
船舶残油(油泥)转运:船舶残油(油泥)转运由上述接收单位的船舶转运,转运能力同接收能力,满足要求。
船舶残油(油泥)处置:目前船舶残油(油泥)直接接收上岸,由槽车转运到三门以外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4.2.3船舶生活污水
船舶生活污水产生:根据前文对到港船舶生活污水的统计分析,健跳港区近五年只有2022年接收到了船舶生活污水,为3.25吨。
船舶生活污水接收:部分船舶没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只有生活污水贮存柜。目前港口码头未建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设施,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船舶具备接收能力。
船舶生活污水转运:接收到的船舶生活污水由车辆运至健跳“海洋云仓”或其他具备污水处理能力的单位。
船舶生活污水处置:大部分生活污水由健跳“海洋云仓”进行处置,小部分由污染物接收单位转运至其他具备污水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目前接收单位接收过单次少量的船舶生活污水。
目前,健跳港区的船舶生活污水接收量为零,主要由上述1家污染物接收单位的船舶进行接收,接收能力满足实际需求。转运的船舶能够达到作业要求,并运行正常。
4.2.4船舶垃圾
船舶垃圾产生:根据前文对船舶垃圾的统计分析,2022年接收的船舶垃圾为3.25吨。
船舶垃圾接收:目前船舶垃圾接收主要由船舶污染接收单位接收,满足目前的需求。
船舶垃圾转运:船舶垃圾在接收后,直接由垃圾运输车运转到处理厂/站,船舶垃圾转运能力同接收能力。
船舶垃圾处置:船舶垃圾目前主要由当地环卫部门就近运输到当地垃圾处理厂/站进行处理。根据调研,目前三门县垃圾处理厂/站处理能力满足要求。
目前,健跳港区的船舶垃圾接收量不大,主要由1家污染物接收单位的船舶和车辆进行接收,接收能力满足实际需求。转运的船舶、车辆能够达到作业要求,并运行正常。船舶垃圾运送到就近的垃圾处理厂/站进行处置,处置环节作业正常。
4.2.5船舶化学品洗舱水
健跳港区码头规模较小,船舶艘次较少且运输货种比较单一,均为重船进空船出,到港船舶在健跳港区无排放化学品洗舱水需求,目前无需建设化学品洗舱水接收处置设施。
4.3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能力评估结论与建议
4.3.1评估结论
三门县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总体情况见表4.3-1。目前三门县健跳“海洋云仓”船舶油污水和生活污水接收处置设施的处理能力达到含油污水接收量1000吨/年,生活污水接收200吨/年。2022年“海洋云仓”渔港接收处理量含油污水8吨,生活污水10吨。在满足渔港每年接收量之外,可以承接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从各港口码头接收转运的船舶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并满足船舶含油污水接收处理能力应不少于800吨/年、生活污水接收能力应不少于100吨/年的要求。对于船舶含油污水、残油(油泥)、生活污水,其港口接收、转运和处置设施都是充足的,能够满足现状需求。对于船舶垃圾,其港口的接收、转运、处置能力是充足的。对于船舶化学品洗舱水,其港口的接收、转运、处置能力是不足的。根据实际调研和分析,三门县港口无排放化学品洗舱水需求,暂不需要建设相关设施。
目前,三门县已经建立了健跳“海洋云仓”资源共享,协同处置机制、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和联合监管制度,细化了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各环节参与单位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职责,建立了生态环境、海事、港航、行政执法等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做到了流程衔接,信息共享,实现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的闭环管理。三门县开展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监管联单电子化建设,并已推广试运行。
表4.3-1三门县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充足性情况
污染物类型 | 接收设施 | 转运设施 | 处置设施 |
船舶含油污水 | 充足 | 充足 | 充足 |
残油(油泥) | 充足 | 充足 | 充足 |
船舶生活污水 | 充足 | 充足 | 充足 |
船舶垃圾 | 充足 | 充足 | 充足 |
船舶化学品洗舱水 | 不足* | 不足* | 不足* |
注:*三门县港口无排放化学品洗舱水需求,未建化学品洗舱水接收处置设施,暂不需要建设相关设施。
5建设方案
5.1主要任务
根据建设需求分析,确定三门近期无需再建设船舶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岸上接收设施,远期统筹建设船舶化学品洗舱水接收转运处置设施,从而保证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处置设施能够满足实际需求。
(1)建设船舶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岸上接收设施
根据前文分析,健跳港区近期无需再建设船舶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岸上接收设施。根据健跳港区的规划建设,对于新建的码头,应统筹配套建设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接收设施,以满足未来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接收需求。
(2)船舶化学品洗舱水接收转运处置设施
根据三门县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的建设需求分析,健跳港区船舶化学品洗舱水应主要依托化工码头配套的岸上储罐接收。根据健跳港区的规划建设,对于新建的化工品码头,应做好船舶化学品洗舱水相关内容的环境影响评价,统筹配套建设船舶化学品洗舱水接收设施,以满足未来船舶化学品洗舱水接收需求。
5.2保障措施
5.2.1重点抓方案落实
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工作是一项涉及全市甚至全省沿海布局建设的系统工程,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能力、需求和趋势都是动态变化的,在科学制定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设施建设及运营监管方案的基础上,要重点抓方案的落实,以三门县政府为主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推进各个行业管理部门协同合作,充分调动发挥港口企业、业务经营企业的积极性,全面落实方案中涉及到的体制机制建设内容,逐步形成污染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理处置硬件和软件系统。
5.2.2建成部门协同管理机制
由三门县政府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分工负责,建立跨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发改部门应加强综合性政策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海事部门应加强对商船的船舶污染物储存设备设施的检查,加强对商船船舶污染物接收的监督;港航部门应督促港口码头船舶防污染设施的建设或改造,加强对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诚实守信的监督;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船舶污染物(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岸基消纳能力;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和监督,杜绝二次污染。
5.2.3积极开拓资金筹措渠道
开拓投资渠道,落实项目建设经费。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处理对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文明进步都有着重要保障和支撑作用,具有社会公益性。三门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各港口企业应当加大对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处理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除向省和市政府争取支持外,同时积极利用市场机制,动员和吸收社会资金,形成合理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体系,推动建设方案顺利实施。以方案为依据,集中有限资金,优先安排纳入方案项目的建设资金,保证任务的完成。建议开展方案运营期的财政补贴等投资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政策研究。
5.2.4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将港口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处置工作落实到各级政府和部门,落实到分管领导,切实建立起目标责任体系考核结果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作措施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5.2.5开展常态化的宣传培训
加强港口船舶污染物防治有关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使港口与航运从业人员认识到不能非法排放船舶污染物,要及时上交船舶污染物,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港口与航运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建设方案的实施和监督。加大宣传力度,使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广大港口与航运从业人员的自觉行为。
5.2.6加强方案实施的动态评估
建立方案实施的动态评估机制,定期对方案目标和主要任务进行动态监测,分阶段对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针对新形势和新要求,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针对可能出现的新问题,目前建立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流程可能存在进一步调整的需求。
附件2
三门县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能力评估
2023.04
目录
三门县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能力评估............................................. - 2 -
2三门港口码头现状及规划发展状况........................................................... - 33 -
2.2港口码头现状及规划发展概况.......................................................... - 34 -
3三门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流程和现状............................ - 35 -
3.1船舶污染物种类概述................................................................................. - 36 -
3.2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流程................................................. - 36 -
3.2.4船舶化学品洗舱水........................................................................... - 39 -
3.3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概况........................................ - 40 -
3.3.1移动接收设施建设现状................................................................... - 40 -
3.3.2固定接收设施建设现状................................................................... - 40 -
3.3.3相关处置设施建设情况................................................................... - 40 -
3.4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运行机制现状............................... - 43 -
3.4.1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机制............................................................... - 43 -
3.4.2船舶污染物联单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3.5三门船舶污染物实际接收情况................................................................. - 44 -
(1)实际接收情况................................................................................. - 44 -
4三门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能力评估结论........................ - 45 -
4.1三门港口船舶污染物产生量估算............................................................. - 45 -
4.2三门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能力分析...................... - 45 -
4.2.5船舶化学品洗舱水........................................................................... - 48 -
4.3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能力评估结论与建议.................. - 48 -
4.3.2建议...................................................................... 错误!未定义书签。
1概述
1.1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国港口吞吐量不断增加,大规模的航运活动导致进出港船舶数量不断增加,使船舶逐渐成为交通运输行业的重点流动污染源,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不当会对局部通航水域水环境之类造成严重影响。为此,2015年4月,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加快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2015年8月,为贯彻落实“大气十条”和“水十条”,全面推进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工作,交通运输部积极推进绿色水路交通发展,制定并发布了《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关于开展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水函〔2016〕308号)、《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编制指南》等一系列文件。
2020年1月和2021年3月,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先后发布了《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交水发〔2020〕17号)和《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交水发〔2021〕27号),要求“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推动港口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依法落实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责任,每两年组织对本地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与到港船舶艘数、船舶污染物产生量匹配情况开展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动态完善接收转运处置设施,重点是船舶含油污水接收转运处置设施。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船舶含油污水集中收集预处理。”为了落实相关要求,2021年8月,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海事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推动设区市政府依法落实属地责任,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稳步推进接收转运码头和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建设,严格执行内河港口船舶生活垃圾免费接收政策。2022年5月底前,完成对本地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与到港船舶匹配情况评估,后续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动态完善接收转运处置设施。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船舶含油污水集中收集预处理。”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加强港口和船舶污染物防治工作,根据《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交水发〔2021〕27号)、《关于建立健全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浙交〔2021〕6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22〕12号)和《关于建立健全台州市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台港航〔2021〕92号)文件有关要求,三门县结合当地的港口和航运条件以及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确定编制《三门港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能力评估》。
1.2评估目的
摸清三门县辖区内港口船舶污染物的种类和接收量,调查本辖区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的能力,了解现有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的运行模式和状况、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单位的管理现状、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单位的经营状况,为下一步编制辖区建设方案提供技术支持。
1.3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是三门县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的能力,不包含港口码头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的能力,船舶修造、拆解单位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的能力。
本报告评估范围是三门县港口船舶污染物,主要包括船舶含油污水(残油)、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垃圾、化学品洗舱水。
1.4主要结论
三门县港口船舶污染物主要包括含油污水、残油(油泥)、生活污水、垃圾和化学品洗舱水。目前到港船舶含油污水、残油(油泥)、生活污水和垃圾主要由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移动接收和转运。船舶含油污水、残油(油泥)、船舶生活污水部分由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转运至健跳“海洋云仓”进行处置,部分由具备污水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船舶垃圾由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目前港口无排放化学品洗舱水需求,未建化学品洗舱水接收处置设施,暂不需要建设相关设施。据调研统计,2022年三门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转运及处置船舶含油污水为268.858吨,残油(油泥)为80.58吨,生活污水为3.25吨,垃圾为3.25吨。对于船舶含油污水、残油(油泥)、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垃圾,其接收、转运和处置设施都是充足的,能够满足目前的需求。
目前,在体制机制建设方面,台州市已通过建立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制度和联单制度,明确了船舶污染物监管部门的职责,实现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的闭环管理。三门县根据市级相关部门要求开展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监管联单电子化建设,建立“海洋云仓”接收处置共享机制。
2三门港口码头现状及规划发展状况
2.1港口地理位置
健跳港区是台州港六大港区之一,位于台州港北部,陆域北起蛇蟠岛北端,南至洞港。北接宁波宁海县、象山县,南邻台州临海市,西临台州天台县。
健跳港区地理位置图见2.1-1。
图2.1-1健跳港区地理位置图
2.2港口码头现状及规划发展概况
三门拥有健跳港区和浦坝港点。其中,健跳港区分为六敖作业区、洋市涂作业区、下沙塘作业区、七市塘作业区、龙山作业区和牛山作业区6个作业区。截至2022年底,健跳港区共拥有1000吨级及以上生产性泊位16个,5000吨级及以上泊位4个,万吨级及以上泊位仅有台二电煤炭泊位1个,另有海事工作艇泊位1个。浦坝港点截至目前无码头。
目前,六敖作业区已建成台州恒投工贸码头5000吨级、2000吨级泊位各1个,在建台州市北部湾区集团现代建材产业项目码头工程3个5000吨级通用泊位,另有恒投工贸二期、通达港务通用泊位等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洋市涂作业区正在开展前期工作,七市塘作业区已建成健跳5000吨级多用途码头,牛山作业区已建成台二电厂3.5万吨级煤炭泊位和3000吨级通用泊位各1个,龙山作业区作为远期预留发展区尚未有大规模码头建设。
截至2023年5月,台州港健跳港区主要码头基本情况表见表2.2-1。
2.2-1台州港健跳港区主要码头基本情况表
序号 | 名称 | 位置 | 用途 | 泊位 数量 | 泊位吨级 |
1 | 三门核电厂区重件设备 海运码头 | 健跳镇六敖猫头山嘴 | 通用、件杂货 | 1 | 5000 |
2 | 绣山水泥码头 | 健跳镇西山头村 | 水泥 | 1 | 1000 |
3 | 浙能台州第二发电厂 | 浦坝港镇牛山涂 | 散货 | 1 | 3000 |
4 | 浙能台州第二发电厂 | 浦坝港镇牛山涂 | 煤炭 | 1 | |
5 | 台州恒投工贸 有限公司码头 | 健跳镇六敖北塘 | 水泥、通用、散货 | 2 | 2000~5000 |
6 | 三门玄黄砂石 有限公司码头 | 健跳镇门头嘴 | 通用 | 1 | 2000 |
7 | 健跳5000吨级多用途码头 | 健跳镇南道头 | 多用途 | 2 | 3000~5000 |
合计 | 9 |
注:统计范围为1000吨级及以上泊位。
3三门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流程和现状
3.1船舶污染物种类概述
船舶污染物即是进出港船舶所产生的污染物。我国《船舶污染物接收和船舶清舱作业单位接收处理能力要求》(JT/T673-2006)给出的“船舶污染物”的定义“船舶在装卸、运输、运行过程中加注、产生、储存和排出的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的任何废物,包括油类、生活污水、货物残余物,以及船舶营运产生的其他残余物。范围包括MARPOL73/78附则I、II、IV、V的物质和执行MARPOL73/78附则V指南所定义的货物废物。”
根据《船舶污染物接收和船舶清舱作业单位接收处理能力要求》(JT/T673-2006)给出的船舶污染物的概念及范围,结合MARPOL73/78相关附则,并根据台州港健跳港区的实地调研,健跳港区进出港船舶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油类污染物、生活污水和船舶垃圾。目前健跳港区没有船舶洗舱、清舱作业。油类污染物主要包括含油污水和残油。
3.2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流程
3.2.1船舶含油污水
接收:三门港口船舶含油污水主要通过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进行接收。
转运: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到的一部分含油污水通过船舶运至健跳“海洋云仓”,一部分含油污水上岸后,通过槽车进行陆上转运。
处置:三门辖区污染物接收单位的油污水大部分集中转运健跳“海洋云仓”,由“海洋云仓”进行预处理后转运至县内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此外,还有少部分油污水直接上岸,通过槽车转运到县外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目前,健跳港区船舶油污水接收转运处置流程
见图3.2-1。
图3.2-1船舶含油污水接收、转运及处置流程
3.2.2残油(油泥)
三门港口船舶残油(油泥)都由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负责接收,通过岸上转运,运送到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目前,港口船舶残油(油泥)接收转运处置流程见图3.2-2。
图3.2-2船舶残油(油泥)接收、转运及处置流程
3.2.3船舶生活污水
接收:按照MARPOL附则Ⅰ和《船舶水污染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的有相关规定,沿海船舶在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下,船舶生活污水可以达标排放。同时,根据MARPOL73/78公约及其附则对缔约国政府履行保证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配置责任的要求,为了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缔约国政府确保在其港口和装卸站提供足以满足船舶使用需要的接收生活污水的设施,并且不造成船舶的不当延误。目前,港口船舶生活污水主要通过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进行接收。
转运:一是接收到的船舶生活污水由车辆运至本地污水处理厂或具备污水处理能力的单位;二是接收到的船舶生活污水转运上岸。
处置:一是车辆转运的生活污水运送至污水处理厂或具备污水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二是接收到的船舶生活污水转运上岸,通过岸上的接收设施,进入市政管网。
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转运及处置流程如图3.2-3所示。
图3.2-3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转运及处置流程
3.2.4船舶垃圾
接收:船舶垃圾目前主要由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和码头接收设施进行接收。
转运:船舶生活垃圾由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从船上接收后转运至码头,通过车辆转运至当地的环卫部门。
处置:船舶垃圾经当地环卫部门送到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
由于内贸船垃圾和外贸船垃圾管理不同,内贸船垃圾与港口垃圾的处置一致,通过车辆转运至当地环卫部门的垃圾运送至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置。外轮的生活垃圾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在检验检疫局的指导下开展处置工作。
港口船舶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置流程见图3.2-4:
图3.2-4船舶垃圾接收转运处置流程图
3.2.4船舶化学品洗舱水
目前健跳港区未拥有化工码头,因此到港船舶在港口无排放化学品洗舱水需求。
3.3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概况
3.3.1移动接收设施建设现状
目前,健跳港区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服务是由第三方企业提供配套服务。
港区 | 备案企业 | 服务范围 | 接收设施情况 | |
接收船舶或车辆 | 船舶总吨 | |||
健跳港区 | 台州海卫 船舶清仓 有限公司 | 1.油污水接收服务, 2.残油接收服务, 3.洗舱水接收服务, 4.垃圾接收服务, 5.生活污水接收服务。 | 浙椒油123 | 41 |
浙椒油188 | 54 | |||
浙J***** | / |
3.3.2固定接收设施建设现状
截至2022年底,健跳港区共有4家港口码头装卸,均在码头区域设置了船舶生活垃圾固定收集设施。见表3.3-2。
表3.3-2船舶生活垃圾固定接收设施接收能力统计表
港区 | 接收企业 | 服务范围 | 接收设施情况 | |
设施 | 数量 | |||
健跳港区 | 各港口码头企业 | 船舶生活垃圾接收 | 垃圾分类接收桶 | 16个 |
3.3.3相关处置设施建设情况
(1)油污水、油泥处理设施
三门德鑫废矿物油有限公司位于三门县沿海工业城,拟建设年处置4万吨废矿物油一体化综合利用项目。现企业实际建成了年收集处置3万吨废矿物油及0.5万吨废乳化液的处置设施。后期进行年收集0.5万吨废油铁桶项目的建设。
(2)垃圾收运转运、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三门县有1处垃圾焚烧场,位于浦坝港牛头门,经营主体为康恒绿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年处理量为10万吨/年。
还在使用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有1处,位于健跳镇小蒲村,主要用于填埋飞灰。由于生活垃圾以后的处置方式以焚烧为主,填埋法作为应急,远期不再新建垃圾填埋场。
三门县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规划情况见表3.3-3。
表3.3-3三门县垃圾转运站规划数量一览表
分区 | 现状保留(个) | 近期新建(个) | 远期新建(个) | 合计 |
西区 | 1 | 0 | 0 | 1 |
城南 | 1 | 0 | 0 | 1 |
枫坑 | 1 | 0 | 0 | 1 |
港南 | 1 | 0 | 0 | 1 |
合计 | 4 | 0 | 0 | 4 |
(3)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情况
三门县港口主要为健跳港区和浦坝港点,位于健跳镇和浦坝港镇(包括沿海工业城)。目前,健跳污水厂规模为0.5万吨/日,但由于没有扩建的条件,无法满足远期全镇域污水处理要求,故规划新建港南污水处理厂,位于健跳港南部,总规模2万吨/日。远期改现状健跳污水厂为港北污水总泵站,新建港北1#提升泵站(总规模0.2万吨/日)和港北2#提升泵站(总规模0.2万吨/日)分别收集并提升黄门塘和下沙塘污水,远期扩建六敖提升泵站规模为0.6万吨/日。港北片区(包括老六敖镇区)污水进入港北总泵站提升后,出水压力管过健跳港,进入新建的港南污水厂。同时,新建港南提升泵站(总规模0.5万吨/日)收集港南片区污水后,一同进入港南污水厂处理。
沿海工业城污水厂近期维持现状1.6万吨/日处理能力,近期扩建至3.2万吨/日,远期再预留3.2万吨/日扩建空间,视污水量增长情况再实施建设,二级处理;泗淋污水处理厂近期1万吨/日,远期2万吨/日,二级处理。
目前三门县健跳镇已配备“海洋云仓”船舶油污水和生活污水接收处置设施,处理能力达到含油污水接收量1000吨/年,生活污水接收200吨/年。在满足渔港每年接收量之外,可以承接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从各港口码头接收转运的船舶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具体见表3.3-4。
表3.3-4 健跳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设施一览表
地点 | 建设时间 | 容量(吨) | 年接收处理能力 | 2022年接收处理量 | ||||
生活污水 (吨) | 油污水 (吨) | 生活污水 (吨) | 油污水 (吨) | 生活污水 (吨) | 油污水 (吨) | |||
海洋云仓 | 健跳渔港码头 | 2022年 | 12 | 12 | 200 | 1000 | 10 | 8 |
3.4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运行机制现状
3.4.1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机制
为了加强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管理,提升港口船舶污染物管理控制水平,实现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闭环管理,促进港口绿色生态发展,强化部门监管职责的落实,已形成多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联合监管机制。
(1)部门职责
海事部门:牵头负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建设。具体负责接受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从事水污染物接收作业的报告以及现场防污染的监督检查;对到港船舶实施防污染监督检查;负责受理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月度污染物接收和处理情况备案;负责污染物接收单位联单的核查。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和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网上注册审查;负责危险废物联单管理;对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实施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船舶生活垃圾处置的监管,负责接收联单的核查;负责生活垃圾运输途中抛洒滴漏的监管。
港航管理部门:负责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从事船舶污染物等接收服务备案,并对其进行诚信管理。
3.5三门船舶污染物实际接收情况
(1)实际接收情况
船舶含油污水:据调研了解到,近四年健跳港区船舶含油污水主要通过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油污水接收量在251吨到349吨之间。
船舶生活污水:据调研了解到,近些年健跳港区船舶生活污水的接收量为零,只有2022年接收了3.25吨。
船舶垃圾:据调研了解到,近两年健跳港区船舶垃圾主要通过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的接收船和接收车进行接收。
船舶化学品洗舱水:据调研了解到,到港船舶在健跳港区无排放化学品洗舱水需求,实际接收量为零。
(2)实际接收量
根据统计,近4年健跳港区接收船舶污染物数量见下表3.5-1:
表3.5-1 2019年-2022年健跳港区船舶污染物接收量
船舶污染物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含油污水(吨) | 251.94 | 280.41 | 207.04 | 268.85 |
船舶生活污水(吨) | 0 | 0 | 0 | 0 |
船舶生活垃圾(吨) | 1.82 | 8.83 | 0 | 3.25 |
船舶化学品洗舱水(吨) | 0 | 0 | 0 | 0 |
4三门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能力评估结论
4.1三门港口船舶污染物产生量估算
三门港口船舶污染物主要为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和船舶垃圾,依据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台州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能力评估》(台港口渔〔2022〕101号)未来五年到港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需求分析预测和综合评估,三门县船舶含油污水接收处理能力应不少于800吨/年、生活污水接收能力应不少于100吨/年。
4.2三门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能力分析
4.2.1船舶含油污水
船舶含油污水产生:根据前文对船舶含油污水的统计分析,健跳港区近四年年均接收的船舶含油污水为214.68吨,2022年实际接收的船舶含油污水为268.85吨。
船舶含油污水接收:目前健跳港区船舶油污水主要由1家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进行接收,目前接收能力满足实际船舶油污水接收需求。
船舶含油污水转运:船舶含油污水转运由上述接收单位的船舶转运,转运能力同接收能力,满足要求。
船舶含油污水处置:目前接收单位将收集到的船舶油污水大部分集中转运到健跳“海洋云仓”。少部分船舶含油污水直接接收上岸,由槽车转运到三门以外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目前三门县已有一家废油处置单位,可以考虑在县内进行处置。
目前,健跳港区的船舶含油污水接收量不大,主要由接收单位的船舶进行接收,作业船舶和人员数量都能够满足实际需求。转运的船舶能够达到作业要求,并运行正常。
4.2.2残油(油泥)
船舶残油(油泥)产生:根据前文对船舶残油(油泥)的统计分析,三门县近四年年均接收的船舶残油(油泥)为57.53吨,2022年实际接收的船舶残油(油泥)为80.58吨。
船舶残油(油泥)接收:目前健跳港区船舶油污水主要由1家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进行接收,目前该企业接收残油(油泥)的能力满足实际船舶油污水接收需求。
船舶残油(油泥)转运:船舶残油(油泥)转运由上述接收单位的船舶转运,转运能力同接收能力,满足要求。
船舶残油(油泥)处置:目前船舶残油(油泥)直接接收上岸,由槽车转运到三门以外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4.2.3船舶生活污水
船舶生活污水产生:根据前文对到港船舶生活污水的统计分析,健跳港区近五年只有2022年接收到了船舶生活污水,为3.25吨。
船舶生活污水接收:部分船舶没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只有生活污水贮存柜。目前港口码头未建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设施,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船舶具备接收能力。
船舶生活污水转运:接收到的船舶生活污水由车辆运至健跳“海洋云仓”或其他具备污水处理能力的单位。
船舶生活污水处置:大部分生活污水由健跳“海洋云仓”进行处置,小部分由污染物接收单位转运至其他具备污水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目前接收单位接收过单次少量的船舶生活污水。
目前,健跳港区的船舶生活污水接收量为零,主要由上述1家污染物接收单位的船舶进行接收,接收能力满足实际需求。转运的船舶能够达到作业要求,并运行正常。
4.2.4船舶垃圾
船舶垃圾产生:根据前文对船舶垃圾的统计分析,2022年接收的船舶垃圾为3.25吨。
船舶垃圾接收:目前船舶垃圾接收主要由船舶污染接收单位接收,满足目前的需求。
船舶垃圾转运:船舶垃圾在接收后,直接由垃圾运输车运转到处理厂/站,船舶垃圾转运能力同接收能力。
船舶垃圾处置:船舶垃圾目前主要由当地环卫部门就近运输到当地垃圾处理厂/站进行处理。根据调研,目前三门县垃圾处理厂/站处理能力满足要求。
目前,健跳港区的船舶垃圾接收量不大,主要由1家污染物接收单位的船舶和车辆进行接收,接收能力满足实际需求。转运的船舶、车辆能够达到作业要求,并运行正常。船舶垃圾运送到就近的垃圾处理厂/站进行处置,处置环节作业正常。
4.2.5船舶化学品洗舱水
健跳港区码头规模较小,船舶艘次较少且运输货种比较单一,均为重船进空船出,到港船舶在健跳港区无排放化学品洗舱水需求,目前无需建设化学品洗舱水接收处置设施。
4.3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能力评估结论与建议
4.3.1评估结论
三门县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总体情况见表4.3-1。目前三门县健跳“海洋云仓”船舶油污水和生活污水接收处置设施的处理能力达到含油污水接收量1000吨/年,生活污水接收200吨/年。2022年“海洋云仓”渔港接收处理量含油污水8吨,生活污水10吨。在满足渔港每年接收量之外,可以承接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从各港口码头接收转运的船舶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并满足船舶含油污水接收处理能力应不少于800吨/年、生活污水接收能力应不少于100吨/年的要求。对于船舶含油污水、残油(油泥)、生活污水,其港口接收、转运和处置设施都是充足的,能够满足现状需求。对于船舶垃圾,其港口的接收、转运、处置能力是充足的。对于船舶化学品洗舱水,其港口的接收、转运、处置能力是不足的。根据实际调研和分析,三门县港口无排放化学品洗舱水需求,暂不需要建设相关设施。
目前,三门县已经建立了健跳“海洋云仓”资源共享,协同处置机制、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和联合监管制度,细化了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各环节参与单位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职责,建立了生态环境、海事、港航、行政执法等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做到了流程衔接,信息共享,实现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的闭环管理。三门县开展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监管联单电子化建设,并已推广试运行。
表4.3-1三门县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充足性情况
污染物类型 | 接收设施 | 转运设施 | 处置设施 |
船舶含油污水 | 充足 | 充足 | 充足 |
残油(油泥) | 充足 | 充足 | 充足 |
船舶生活污水 | 充足 | 充足 | 充足 |
船舶垃圾 | 充足 | 充足 | 充足 |
船舶化学品洗舱水 | 不足* | 不足* | 不足* |
注:*三门县港口无排放化学品洗舱水需求,未建化学品洗舱水接收处置设施,暂不需要建设相关设施。
标签: 置设施建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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