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医保平台2023年安全合规性检查及安全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铁岭市医保平台2023年安全合规性检查及安全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铁岭市医保平台2023年安全合规性检查及安全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11-16 至 2023-11-23
撰写单位: 铁岭市项目服务中心 撰写人: 孟晨光
(铁岭市医保平台2023年安全合规性检查及安全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铁岭市医保平台2023年安全合规性检查及安全运维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铁岭市医保平台2023年安全合规性检查及安全运维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50,000.00
最高限价(元):550,000
采购需求:

1、安全运维服务

1.1应急响应

合同周期内,提供7×24小时应急响应服务。根据事件类别和级别,通过远程和现场支持的形式协助对遇到的突发性安全事件进行紧急分析和处理。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收集、事件的分析、报告提交、问题解决建议等。紧急事件主要包括:病毒和蠕虫事件、黑客入侵事件、误操作或设备故障事件等。出具年度《应急响应报告》。

1.2渗透测试

合同周期内,依据业主单位需求,对服务范围内的应用系统进行渗透测试,此服务每年需开展一次,由高级渗透测试人员开展渗透攻击,发现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解决措施。

1.3安全巡检

结合平台网络安全实际情况,定期(每月一次(不含重大节日维稳要求))开展网络安全巡检,进行网络设备、主机、数据库、应用系统漏洞扫描,并出具巡检报告。根据业主单位实际需求,依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标准,为业主单位提供网络安全咨询服务,并协助、指导相关技术人员和厂商,进行安全加固、升级等工作。

1.4网络资产梳理

合同周期内,对业主单位的网络安全资产进行全面的梳理与分析,明确网络安全资产的范畴及重要度,并制定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以保护业主单位的网络安全。协助业主单位建立铁岭市医疗保障平台项目网络安全资产台账。

1.5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依据网络等级保护2.0的具体要求,协助业主单位制定明确的安全政策、实施漏洞管理,协助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管理制度》、《物理安全管理制度》、《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业务开发安全管理制度》、《资产安全管理制度》、《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硬件运维服务管理办法》、《平台运维服务管理办法》、《应用运维服务管理办法》、《数据运维服务管理办法》、《网络运维服务管理办法》、《安全运维服务管理办法》、《故障管理办法》、《应急管理办法》、《运维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医保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方案》等内容。

2、网络安全合规性检查

协助市医保局了解医保平台接入各定点医院的网络安全薄弱点,保障铁岭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安全运行。检查内容包括:选用抽查的方式对全市重点的10家定点医院系统的接入医保平台方式;医保系统网络是否开展三级等级保护测评,且获取测评结论符合要求的《等级保护测评报告》;物理机房环境在物理访问控制、防盗窃和防破坏、防雷击、防火、防水和防潮、防静电、温湿度控制、电力供应、电磁防护等方面应具备相应措施;检查接入医保平台的网络架构本身在业务处理能力、业务通信传输保密性及完整性、可信验证等方面是否满足相应需求;检查医院网络在区域边界方面在是否具备边界防护、访问控制、入侵防范、恶意代码和垃圾邮件防范、安全审计、可信验证等技术措施;待检查定点医院是否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等。对各定点医院网络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出具《网络安全检查报告》。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二项之规定“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二项之规定“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安全运维)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6日 08时00分至2023年11月2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609房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1.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1.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1.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
1.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请发送至邮箱*********@qq.com,联系人:李喜龙,联系电话:181*****988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铁岭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地 址: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26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铁岭市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9号
联系方式: 孟先生-133*****711
邮箱地址: shenshibo1982@126.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铁岭分行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 铁岭市项目服务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振吉
电 话: 182*****778

标签: 安全运维 安全 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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