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市城市给水专项规划年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市城市给水专项规划年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城市给水专项规划(2022-2035年)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15日 12:0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06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AB栋101二楼第二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58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方亮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南环城路306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方亮043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常利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越大街与越达路交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工0431-******** |
项目概况
长春市城市给水专项规划(2022-2035年)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3-10-*****
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给水专项规划(2022-2035年)
预算金额:5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长春市城市给水专项规划(2022-2035年)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3-10-*****;
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给水专项规划(2022-2035年);
采购预算:*******.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依据《长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吉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进行水资源平衡分析、开展供水设施规划、供水水质规划,同时提出老旧管网改造、供水管理等体制增效规划及近期建设规划;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承诺目标: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本项目非专门面对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因政策原因导致资质证书无法延期或换证的,原资质证书视同有效);
4.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4.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4.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详见财库[2016]125号),拒绝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且无犯罪记录;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时间: 2023年11月15日至 2023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6:30(北京时间);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本项目招标文件款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AB栋101二楼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本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并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投标人须现场递交开标一览表、电子版(U盘)、纸质版投标文件,同时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操作流程: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投标人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400-881-7190或*****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南环城路3066号
电话: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常利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越大街与越达路交汇
电话: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方亮
电话:0431-********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本项目非专门面对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因政策原因导致资质证书无法延期或换证的,原资质证书视同有效);4.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4.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4.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详见财库[2016]125号),拒绝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且无犯罪记录;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5日 至 2023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AB栋101二楼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南环城路3066号
联系方式:张方亮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常利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越大街与越达路交汇
联系方式:杨工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方亮
电 话: 0431-********
标签: 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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