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果评估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效果评估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我单位拟对效果评估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效果评估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
二、项目概况: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转台 | 3 | |
2 | 主控计算机 | 1 | |
3 | 数据存储系统 | 1 | |
4 | 测量设备 | 1 | |
5 | 网络交换机 | 1 | |
6 | 电缆光缆铺设及改造 | 1 | |
7 | 铁塔及辅件 | 3 | |
8 | 不间断电源 | 3 | |
9 | 安装与培训服务 | 1 | |
10 | 高清可见光摄像系统 | 3 | |
11 | 中波红外测量系统 | 3 | |
12 | 综合数据处理系统 | 1 | |
13 | 设备箱及配套设施 | 3 | |
14 | 6千瓦柴油发电机 | 1 |
三、技术参数、要求: 1.详见该项目附件; 2.采购需求以本项目发布采购文件为准; 3.目前仅为本项目参数公示,期间不接受供应商报名。
四、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15日 - 2023年11月21日
五、反馈渠道
附件申领时间及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08:0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采购服务大厅。
(三)申领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投标人申领需求参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七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7.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及以上保密资质证书复印件。
上述所有材料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单位及签章、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联系人:谷助理022-********;186*****100),快递邮寄至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谷助理收(公示截止日期超出2日后寄到视为无效,且邮件发出时间需在公示期内,到付不收。)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谷助理
办公电话:022-********
移动电话:186*****100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助理
办公电话:158*****870
移动电话:158*****870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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