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西戈壁七彩雅丹景区”外部基础配套设施项目EPC总承包

“克拉玛依西戈壁七彩雅丹景区”外部基础配套设施项目EPC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旅游局的委托,现对“克拉玛依西戈壁七彩雅丹景区”外部基础配套设施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2、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克拉玛依区西北部,东临城西路,南起昆仑路,西、北临西外环路,总占地面积12.31平方公里,建设内容主要是景区外部入口综合服务区的道路、水、暖、电、通信系统,简易停车场,简易游客中心,简易环卫设施,简易标识系统等基础配套设施,投资估算约500万元。具体工程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范围:“克拉玛依西戈壁七彩雅丹景区”外部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设备安装、竣工验收及保修责任和义务。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4、工期:本项目计划2016年6月竣工。具体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5.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或B类)。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

5.4克拉玛依地区外的疆内申请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无不良业绩证明,企业注册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5.5疆外申请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

5.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人(联合体申请人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

5.8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提出申请。

6、本项目不支付任何投标补偿费用。

7、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5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原件、资料原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如职称证、上岗证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壹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8、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

9、报名时间:2016年1月23日至2016年1月27日19:00时止,每天10:00时至13:00时,16:00时至19:00时(均为北京时间),过期不候。

10、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1、报名及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通讯路44号)工程招标代理部202室联系。

12、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日报》和《新疆信息网》发布。

招标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旅游局

联系人:陈凯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胜亮

联系电话:0990-**************(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七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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