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公共直饮水机提质升级招标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公共直饮水机提质升级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 | 截止日期: | 2023年11月22日 17时30分00秒 |
项目联系人: | 李小姐 | 联系人电话: | 020-******** |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公共直饮水机提质升级项目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一号航站楼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面向社会征集优质合作方,就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公共直饮水机提质升级开展合作。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内,共计公共直饮水机162台(含15台备用设备),具体点位分布见附件1。
二、合作内容
合作内容见附件2。
三、合格响应人条件
1.响应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截至本项目评审上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响应人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或以上两家公司的下属单位合作中不存在欠租、欠费等违约行为。
3.截至本项目评审上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商业诚信黑名单中的企业,该企业所控股的其他企业,黑名单中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所控股(含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的企业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不具备参与本次项目的资格(本条所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含自发布公告之日前十年变更前后的相关人员,以响应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显示的主要人员为准,响应人须提供响应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要人员”及“变更信息”查询页截图;“相对控股”是指持股比例相对大于其他任一股东所占比例)。
4.2018年1月1日至今,响应人,响应人控股(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企业,响应人或响应人控股(含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企业的关联企业、股东,响应人或响应人控股(含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所控股(含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的企业或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与业主不存在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或者不存在未执行的判决、裁决。(本条所指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含自发布公告之日前十年变更前后的相关人员,须提供签署盖章的《响应承诺函》)。
5.欠租、欠费等违约行为名单的企业(以下简称该企业),该企业所控股(含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的其他企业,该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所控股(含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的企业或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以及上述企业中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的关联企业不具备参与本次项目的资格(本条所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含自发布公告之日前十年变更前后的相关人员,须提供签署盖章的《响应承诺函》)。
6.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人(联合体形式的响应人是指两个或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响应人的身份共同响应)。
7.响应人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响应人须在公告发布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对截图加盖公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8.响应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响应人须在公告发布后按给定的格式要求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同时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打印并加盖公章;截图和信用信息报告须附在参评文件中,信息信用报告下载时间须在公告发布时间之后(未按要求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9.响应人不可存在贿赂行为记录(响应人须承诺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无贿赂行为,须按文件第六章参评格式A1《响应承诺函》予以承诺并签署盖章)。注: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股权关系、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主要判断依据:
(1)直接或间接持股超过50%;
(2)实际支配公司表决权超过30%;
(3)可以通过支配表决权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4)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一般情况下,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可能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
(5)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的情形。
四、公告信息发布时间及媒体
1.公告信息发布起止日:2023年11月16日08:00-2023年11月22日 17:30。
2.公告信息发布媒体: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平台和公众号。
五、办理报名手续
1.报名时,响应人应提交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要求详见附件3)及参评文件(相关要求详见附件4),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2.提交报名材料的时间与方式
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9时30分,以邮箱系统显示的邮件送达时间为准。提交报名资料不齐全的,视为未成功报名。
报名材料提交方式:须将所有报名资料(须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qq.com。
六、评审模式
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资格的响应人报名并递交参评文件参加项目封闭评审。评审小组按项目单独进行封闭评审。若该项目只征集到1家报名人,则由评审小组对该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该报名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经业主确认为合作方的,按照规定与业主签订合同;若该项目征集到2家或以上报名人的,则由评审小组对项目的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报名人进行评审(评审办法详见附件5),并根据评审得分结果推荐合作方。合作方经业主确认为合作方的,按照规定与业主签订合同。
七、踏勘报名
本项目安排踏勘,响应人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如参加,要求如下:
本项目踏勘报名截止时间与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一致(以邮箱系统显示的邮件送达时间为准),响应人在踏勘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现场踏勘报名表、参加现场踏勘人员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联系方式、1寸白底照片电子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电子版、办证费交纳凭证)及需提供办理隔离区通行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请联系业主)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qq.com,每个响应人最多指派两名代表,如未按要求或超时提交踏勘报名资料的视同放弃踏勘。所有参加踏勘的人员须服从业主安排。
1.办理控制区通行证需收取手续费用,标准为30元/人(办证机关收取),办证费用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办证费用自行缴纳至公安办证机构。如需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请用A4纸打印开票信息并加盖公章,开票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2.拟参加现场踏勘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寸白底照片电子版请发邮箱(**********@qq.com),以压缩文件的形式,文件名注明意向参与方名称。
3.因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资料或所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而导致通行证无法办理的,业主不再另行组织办理。
4.须确保报名参加现场踏勘的人员身份符合广东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办理证件的要求。报名人员因不符合相关要求而导致通行证无法办理的,响应人应自行承担后果,业主不再接受更换报名。
5.如已有有效控制区通行证的人员可以不重复办理。
6.收到评审文件后,无论是否有参与踏勘,均视为对本项目现状已知悉并了解,不得因未参与踏勘追究业主的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业主: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27号门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九、监督方式
1.如对项目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一号航站楼管理分公司纪检室。
2.有关本项目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可向下述监督部门举报:监督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一号航站楼管理分公司纪检室
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A4综合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0-********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附件1
公共直饮水机更换的点位和数量
序号 | 区域 | 实物安装地点 | 数量(台) | 备注 |
1 | 主楼 (33台) | 主楼三层C岛旁 | 2 | |
2 | 主楼三层E岛旁 | 2 | ||
3 | 主楼三层F岛旁 | 4 | 停用 | |
4 | 主楼三层G岛旁 | 3 | 停用 | |
5 | 主楼三层N岛旁 | 4 | ||
6 | 主楼一层20号门旁 | 2 | ||
7 | 主楼一层21号门旁 | 2 | ||
8 | 主楼一层28号门过夜旅客休息区 | 2 | ||
9 | 主楼一层29号门航延区 | 2 | ||
10 | 主楼一层彼得牛商铺旁 | 2 | ||
11 | 主楼一层瓷面商铺旁 | 2 | ||
12 | 主楼三层8号门旁 | 2 | ||
13 | 主楼三层9号门旁 | 2 | ||
14 | 主楼负一层胶囊旅馆旁 | 2 | ||
15 | 东一 (26台) | 东一连二层中转附近 | 1 | |
16 | 东一指三层A109登机口旁 | 3 | ||
17 | 东一指三层A101登机口旁 | 2 | ||
18 | 东一指A103登机口旁下沉洗手间 | 2 | ||
19 | 东一指A111登机口旁下沉洗手间 | 2 | ||
20 | 东一远机位A03登机口旁 | 3 | ||
21 | 东一到达1号转盘旁 | 2 | ||
22 | 东一到达E1出口旁 | 2 | ||
23 | 东一指一层外场A109桥附近 | 2 | ||
24 | 东一指一层外场A102桥附近 | 1 | 联检工作区 | |
25 | 东二加建平台二层 | 1 | ||
26 | 东一海关饭堂 | 1 | ||
27 | 东一A1908边检办公室 | 1 | ||
28 | 东一A2033边检办公室 | 1 | ||
29 | 东一A2026边检办公室 | 1 | ||
30 | 东一A2021边检办公室 | 1 | ||
31 | 东二 | 东二指三层A115登机口旁 | 2 | 停用 |
32 | 东二指三层A116登机口旁 | 3 | ||
33 | 东二指三层A114登机口旁 | 2 | ||
34 | 东二远机位A09登机口旁 | 3 | ||
35 | 东二指二层A113到达口旁 | 2 | ||
36 | 东二指一层外场 | 1 | ||
37 | 东三 (19台) | 东三连三层AL-305洗手间旁 | 2 | |
38 | 东三连三层AL-306洗手间旁 | 2 | ||
39 | 东三指三层A125登机口 | 3 | ||
40 | 东三指三层A131登机口 | 3 | ||
41 | 东三远机位A17登机口旁 | 3 | ||
42 | 东三指二层A124到达口旁 | 2 | ||
43 | 东三到达A8门洗手间旁 | 2 | ||
44 | 东三指一层外场 | 2 | ||
45 | 西一 (18台) | 西一指三层B213登机口旁 | 2 | |
46 | 西一指B211登机口旁下沉洗手间 | 2 | ||
47 | 西一指三层B208登机口旁 | 3 | ||
48 | 西一指B201登机口旁下沉洗手间 | 2 | ||
49 | 西一远机位B03登机口旁 | 3 | ||
50 | 西一连三层BL-302洗手间旁 | 2 | ||
51 | 西一指二楼B213到达口旁 | 2 | ||
52 | 西一指一层外场 | 2 | ||
53 | 西二 (15台) | 西二指三层B216登机口旁 | 3 | |
54 | 西二指B222登机口旁下沉洗手间 | 2 | ||
55 | 西二指三层B214登机口旁 | 2 | ||
56 | 西二远机位B10登机口旁 | 3 | ||
57 | 西二指二层B223到达口旁 | 2 | ||
58 | 西二中转休息室(新增点位) | 1 | ||
59 | 西二指一层外场 | 2 | ||
60 | 西三 (23台) | 西三连三层BL-304洗手间旁 | 2 | |
61 | 西三连三层BL-305洗手间旁 | 2 | ||
62 | 西三指三层B224登机口旁 | 2 | ||
63 | 西三指三层B232登机口旁 | 3 | ||
64 | 西三远机位B13登机口旁 | 3 | ||
65 | B901-909远机位 | 2 | ||
66 | 西三指二层B235到达口旁 | 2 | ||
67 | 西三指一层外场 | 2 | ||
68 | 西三到达B8门洗手间旁 | 3 | ||
69 | 西一到达B4门旁 | 2 | ||
合计 | 147 |
附件2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名称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公共直饮水机提质升级项目。
(二)合作内容
1.本项目位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内,共计公共直饮水机162台(含15台备用设备),具体点位分布见附件1。
2.设备要求
(1)外观:美观大方,所用材料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2)尺寸:①直饮水机身宽度不超过0.55m,深度不超过0.50m,高度不超过1.75m;②低位饮水机取水台和按键高度符合无障碍设施标准。
(3)功能:①直饮水为程序控制、自动杀菌,标配过流式紫外线杀菌;②热(≤100℃)、冰(5℃-10℃)、温(或常温)水供应,出水按键为触感带 LED,带灯光指示,热水按键锁定功能,语音用水导示;③缺水自动断电保护,确保安全;④在线温度显示。
(4)适用人数≥60人,水箱容量不少于10升。
(5)用电负荷:电压为220V/50Hz,加热功率≥1800W。
(6)过滤系统:过滤、反渗透。
(7)滤材: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滤芯均具备单独省部级以上涉及饮用水卫生许可批件)。
(8)水质:符合《包装饮用水》GB*****-2014;出水水质应满足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
3.合作期限:项目合同时间为2年(如出现航站楼流程改造等重大客观情况变化,业主可提前30天告知合作方并有权终止协议;或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延期,双方订立补充协议)。合作到期后,合作方可自行回收本批设备。
4.合作要求:合作方免费提供全新的直饮水机设备,并负责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的运输、安装、维护和水质检测服务;合作方可利用合作投入的设备进行品牌LOGO展示,投入设备的品牌LOGO尺寸需与市面上同型号设备的LOGO尺寸一致,不得在原机身张贴二维码等其它任何形式的广告信息。
5.维护要求
(1)合作方须提供每三个月不少于1次具有合格资质检测机构的水质检测报告。
(2)合作方每月至少1次对公共直饮水机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零配件更换(用材用料方面须符合国家饮水机行业相关安全标准)等,确保饮水设备正常运行以及提供安全饮水服务。
(3)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合作方负责纸杯桶安装、维修、更换工作(含零部件更换)。
(4)合作方负责直饮水机机身的标识和相关温馨提示的制作、安装、更换工作。
(5)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通过微信或电话通知,合作方应承诺服务响应时间为15分钟内到达现场。无特殊情况一小时内排除故障,并及时向业主反馈故障维修信息。
(6)合作方应承诺直饮水机的滤芯更换周期为三个月一次。滤芯必须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安全要求,并确保过滤后水质达到检验检疫检测标准,能保证达到人体安全饮用的水质标准。
二、进场要求
计划安装日期 | 位置 | 暂定安装数量(台) |
中标书发出后5个自然日内 | 主楼 | 33 |
西一 | 16 | |
西二 | 13 | |
西三 | 21 | |
中标书发出后10个自然日内 | 东一 | 17 |
东三 | 17 | |
各指廊外场员工专用 | 11 | |
中标书发出后20个自然日内 | 三关专用 | 7 |
东二 | 12 | |
合计 | 147 |
1.合作方应在业主发出开工通知后20个自然日内完成所有点位的公共直饮水机的安装并投入使用。非合作方原因导致的无法按时完成情况,需提前与业主协商一致并约定新的完成时间。
2.施工计划和组织安排需合理,施工方案需经业主审核同意方可实施。进入航站楼的施工人员需符合机场作业要求。
3.在合作方进驻前及履约过程中,业主有权根据服务需求要求合作方修改公共直饮水机安装实施方案。
4.在合作方进驻前及履约过程中,业主有权根据服务需求和场地实际情况调整点位和公共直饮水机数量规划,合作方需满足业主调整需求。
5.合作方产品完成安装后,需以书面形式向业主提出申请并得到书面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附件3
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清单
具体内容 | 证明文件 |
合作方提交《报名表》 | 见文件第()页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见文件第()页 |
《授权委托书》(含授权报名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见文件第()页 |
合作方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见文件第()页 |
所有的合作方需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网络平台(http://wz.gdairport.com/)主页中“合作商注册”页面上的供应商注册页面,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合作方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合作方(合作方须提交登录系统打印的合作商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 见文件第()页 |
2018年1月1日至今,合作方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同时,2018年1月1日至今合作方(包括其关联公司)与业主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和不良投诉;截至公告发布日的上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合作方与业主不存在拖欠合同款项等行为。(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报名人公章) | 见文件第()页 |
合作方不得被列为“失信惩戒”,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合作方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失信惩戒”页面并加盖公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认定为无效报名) | 见文件第()页 |
合作方不得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合作方需在公告发布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并加盖公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认定为无效报名) | 见文件第()页 |
合作方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合作方需在公告发布后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 见文件第()页 |
注:此表格格式和内容不得擅自变更。
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合作方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报名 表
项目名称 |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公共直饮水机提质升级项目 |
合作方名称 | |
合作方地址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授权代表姓名 |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合作方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 签发日期: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授权书
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一号航站楼管理分公司
本授权书宣告:(合作方名称) (职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是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职务)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公共直饮水机提质升级项目 的报价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报价文件,与业主协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合作方:(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z.gdairport.com/)截图格式要求
注:合作方须按上述格式要求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清晰显示合作方单位名称及失信惩戒信息,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截图格式要求********/1700027154720.jpg" alt="1700027154720.jpg">
注:合作方须按上述格式要求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清晰显示合作方单位名称及失信惩戒信息,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格式要求
********/1700027154736.jpg" alt="1700027154736.jpg">
注:合作方须按上述格式要求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清晰显示合作方单位名称及列入黑名单信息,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格式要求
********/1700027154746.jpg" alt="1700027154746.jpg">
注:合作方须按上述格式要求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清晰显示合作方单位名称及查询结果,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
响应承诺函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公共直饮水机提质升级项目》。据此函,签字代表声明同意并承诺如下:
1.我公司承诺合同期内,完全服从业主管理要求,并及时、准确、真实地向业主提供实际维保等数据。
2.我公司完全接受本项目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并同意按要求提供相关书面承诺,否则业主有权取消我方响应资格及中选资格。
3.我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所提交的文件中对业主所作的全部承诺是可以兑现的,未经业主同意是不可改变的。
4.我公司将承担本项目文件的所有条款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5.我公司承诺在合同期内将完全服从并配合业主的活动要求。
6.我公司确认已仔细阅读参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公告、用户需求、合同模板)、参评文件修改(如有)及提供的参考数据和有关附件的内容,均无异议,并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充分理解。业主已应我公司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的解释说明,我公司对业主所特别提示的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已有充分了解和预期.
7.本参评文件有效期为自递交参评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自然日。
8.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后,我公司在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参评文件或响应相关附件资料,业主有权取消我方响应资格及中选资格。
9.我公司同意提供按照业主可能要求的与其本项目有关的资料或数据,接受业主的评审方法。
10.我公司承诺自公司成立至今,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均无贿赂行为,信用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经营行为合法经营。
11.2018年1月1日至今,我公司,我公司控股(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企业,我公司或我公司控股(含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企业的关联企业、股东,我公司或我公司控股(含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所控股(含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的企业或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与业主不存在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或者不存在未执行的判决、裁决。
12.我公司承诺如果在本项目中选,则发出《中选通知书》至中选单位。
13.我公司承诺按照业主的装修标准、消防要求及施工规范进行装修设计和装修。
14.我公司承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按业主要求与指定银行办理合同费用相关手续。如未按规定要求缴纳履约担保金,业主有权取消我公司中选资格。
15.我公司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于30个自然日内签订合同,超过限期不签订合同的,业主有权取消我公司中选资格。
16.我公司承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按业主要求办理场地交接手续。如未按要求办理手续或逾期不办理手续的,业主有权取消中选资格。
17.我公司承诺所提交给业主的参评文件材料均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业主有权取消中选资格,且我公司5年内不得参与业主组织的任何品牌合作活动。
18.承诺我司不属于贵司所列入黑名单中的企业,及我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控股的企业或所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未被贵司列入黑名单中的企业。
19.我公司承诺,我公司及所控股(含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的其他企业,我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所控股(含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的企业或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以及上述企业中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的关联企业,截至参与评审上月最后一个自然日,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或以上两家公司的下属单位合作中不存在欠租、欠费等违约行为。
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包括中选通知书)请寄: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响应人名称:
在正式合同签署前,本响应承诺函和贵公司的中选通知书是有效之合约,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响应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4
参评文件主要内容
评审项目 | 证明文件 | |
企业技术能力 | 见文件第()页 | |
形象外观 | 见文件第()页 | |
服务方案 | 人员投入 | 见文件第()页 |
响应时间 | 见文件第()页 | |
水质检测频率 | 见文件第()页 | |
耗材更换频次 | 见文件第()页 | |
维修效率 | 见文件第()页 | |
应急预案 |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见文件第()页 |
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预案 | 见文件第()页 | |
停水停电应急预案 | 见文件第()页 | |
需求及合同条款响应 | 见文件第()页 |
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合作方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公共直饮水机合作人评审办法
一、评审方式
1.评审小组共5名成员组成,由一号航站楼管理分公司物业管理部、服务品质部、规划管理部、基建工程部、资产管理部各安排1名人员参加。
2.在满足基本服务内容前提下,从企业技术能力、产品形象外观、服务方案(包括人员投入、响应时间、维修效率、耗材更换频次等)、应急预案(包括公共卫生事件、大面积航班延误、停水停电等)、需求及合同条款响应等进行量化打分,满分为50分。每个响应人得分为所有评委分数的平均值。
二、评分标准
评审项目 | 单项满分 | 评分标准 | |
企业技术能力 | 10 | 横向比较各响应人与直饮水机相关的专利(发明专利证书数量),按照持有证书数量从高到低排序(可并列),得分规则如下: 第一名:得10分; 第二名:得8分; 第三名:得6分; 其余不得分。 注:须提交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形象外观 | 10 | 横向比较各响应人拟投入的设备形象外观,得分规则如下: 【优】10分:形象外观整体美观大方,设计感强,配色协调,完全匹配一号航站楼整体视觉效果,结构符合人体工学设计; 【良】6分:形象外观整体较为美观大方,配色协调、较为匹配一号航站楼整体视觉效果,结构符合人体工学设计; 【中】2分:形象外观整体简约得体,基本匹配一号航站楼整体视觉效果,结构符合人体工学设计; 其余不得分。 注:须提供效果图(需标注尺寸)以及实物图,并描述相关设计理念,提交材料应加盖公章。 | |
服务方案 | 人员投入 | 2 | 横向比较各响应人投入的驻场维保人员数量,按照人员数量从高到低排序(可并列),得分规则如下: 第一名:得2分; 第二名:得1分; 其余不得分。 注: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不满足的不得分。 |
响应时间 | 2 | 横向比较各响应人项目维保人员到达维修地点响应(响应时间为15分钟不得分),得分规则如下: 【优】2分:响应时间为9分钟以内; 【良】1分:响应时间为12分钟以内。 其余不得分。 注: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不满足的不得分。 | |
水质检测频率 | 2 | 横向比较各响应人水质检测频率(检测频率为每三个月一次不得分),得分规则如下: 【优】2分:一个月一次; 【良】1分:两个月一次。 其余不得分。 注: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不满足的不得分。 | |
耗材更换频次 | 2 | 横向比较各响应人更换滤芯的频率(更换频率为每三个月一次不得分),得分规则如下: 【优】2分:一个月一次; 【良】1分:两个月一次。 其余不得分。 注: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不满足的不得分。 | |
维修效率 | 2 | 5.横向比较各响应人故障修复时间(故障修复时间为24小时不得分),得分规则如下: 【优】2分:四小时以内; 【良】1.5分:八小时以内; 【中】1分:十二小时以内; 其余不得分。 注: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不满足的不得分。 | |
应急预案 |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5 | 【优】5分: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后的应急预案详细、完整,处理方案完善可行,应急队伍建立和应急处理措施非常详尽; 【良】3分: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后的应急预案较详细、完整,处理方案基本可行,应急队伍建立和应急处理措施详尽; 【中】1分: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后的应急预案基本完整可行,应急队伍建立和应急处理措施完整; 其余不得分。 注: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不满足的不得分。 |
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预案 | 5 | 【优】5分:发生大面积航班延误后的应急预案详细、完整,处理方案完善可行,应急队伍建立和应急处理措施非常详尽; 【良】3分:发生大面积航班延误后的应急预案较详细、完整,处理方案基本可行,应急队伍建立和应急处理措施详尽; 【中】1分:发生大面积航班延误后的应急预案基本完整可行,应急队伍建立和应急处理措施完整; 其余不得分。 注: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不满足的不得分。 | |
停水停电应急预案 | 5 | 【优】5分:发生停水停电后的应急预案详细、完整,处理方案完善可行,应急队伍建立和应急处理措施非常详尽; 【良】3分:发生停水停电后的应急预案较详细、完整,处理方案基本可行,应急队伍建立和应急处理措施详尽; 【中】1分:发生停水停电后的应急预案基本完整可行,应急队伍建立和应急处理措施完整; 其余不得分。 注: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不满足的不得分。 | |
需求及合同条款响应 | 5 | 响应人对本项目品牌合作具体内容及合同条款完全响应,得5分;对项目品牌合作具体内容及合同条款的要求有负偏离,得0分。注: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不满足的不得分。 | |
合计 | 50分 |
注:
1、各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总分。
2、本表中如要求提交的与评分项目相关的各类证明文件或资料,响应人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3、本表中如有要求提交的与评分项目相关的各类证明文件或资料,需清晰反映相关的数据及印章等,如模糊不清无法辨别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该项评分为零分。
4、本表要求提供的证书等证明文件,如有有效期的,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得分。
三、合作方的确定
1.按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各响应人的名次(若评审得分都相同,由全体评委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名次)。
2.评审小组将推荐排名第一名的响应人为第一确定候选合作人,排名第二名的响应人为第二确定候选合作人,排名第三名的响应人为第三确定候选合作人。
3.业主根据评审小组的推荐,就本项目确定合作方,并将评审结果公布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白云机场公众号。
4.若该项目只征集到1家响应人,则由评审小组对该响应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该响应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经业主确认为合作人的,按照规定与业主签订合同;若该项目征集到2家或以上响应人的,则由评审小组对项目的响应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人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得分结果推荐合作候选人。合作候选人经业主确认为合作人的,按照规定与业主签订合同。
附件6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公共直饮水机提质升级项目合同
甲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签约地点: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乙方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公共直饮水机提质升级项目而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1.合作内容及方式
1.1合作名称: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公共直饮水机提质升级项目
1.2合作范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
1.3合作内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楼内公共直饮水机共162台(含15台备用设备),并提供合同期内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零配件更换、调试、水质检测等服务。(具体点位见附件1)
2.合同期限
2.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2.2如出现航站楼流程改造等重大客观情况变化,甲方可提前30天告知乙方并有权终止协议;或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延期,双方订立补充协议。
3.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3.1乙方应安排 名驻场维护人员对本项目所投放产品进行日常巡视、检查、维护、维修,确保产品的正常使用。
3.2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通过微信或电话通知,乙方应承诺服务响应时间为 分钟内到达现场。无特殊情况 分钟排除故障,并及时向甲方反馈故障维修信息。
3.3 乙方应提供每 月不少于1次具有合格资质检测机构的水质检测报告。
3.4 乙方应承诺直饮水机的滤芯更换周期是每 月一次。滤芯必须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安全要求,并确保过滤后水质达到检验检疫检测标准,能保证达到人体安全饮用的水质标准。
3.5乙方每月至少1次对公共直饮水机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零配件更换(用材用料方面须符合国家饮水机行业相关安全标准)等,确保饮水设备正常运行以及提供安全饮水服务。
3.6乙方应建立定期维保工作制度,并建立每台公共直饮水机的《维护保养记录台账》,并每月5日前提交维护保养记录,其中包括饮水机故障维修情况、滤芯更换等。
3.7乙方应制定符合机场要求的有关应急预案、制度、标准,并通过甲方审核后并严格按照有关应急预案、制度、标准执行。
3.8乙方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纸杯桶安装、维修、更换工作(含零部件更换)。
3.9乙方负责直饮水机机身的标识和相关温馨提示的制作、安装、更换工作。
3.10乙方负责直饮水机进水管安装:提供角阀、软管、接头及其安装、维护服务。
3.11乙方负责直饮水机排水管安装:提供排水管件、管道、管码及其安装、维护服务。
3.12乙方可利用合作投入的设备进行品牌LOGO展示,投入设备的品牌LOGO尺寸需与市面上同型号设备的LOGO尺寸一致,不得在原机身张贴二维码等其它任何形式的广告信息。
3.13乙方使用本项目其他场地的行为均应得到甲方书面授权。
3.14根据一号航站楼总体规划,由乙方提供本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造方案。
3.15依据审定后的方案,由乙方对本项目场地的工程进行建设和施工。
4.履约保证金
4.1 乙方须在本合同签署后30个自然日内,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人民币 ),或提供经甲方认可的银行等额履约保函,保函期限须与合同履行期限一致。如为现金,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收据或凭证。
4.2 在乙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补偿其任何直接损失。
4.3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直到本合同期限届满或终止时止。
4.4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或终止时,乙方无违约行为并已全部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在合同届满或终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乙方,同时乙方将甲方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退回。
甲方收取履约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一号航站楼管理分公司
公司账号 :955*****146********
开户银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机场支行
6.进场要求
计划安装日期 | 位置 | 暂定安装数量(台) |
中标书发出后5个自然日内 | 主楼 | 33 |
西一 | 16 | |
西二 | 13 | |
西三 | 21 | |
中标书发出后10个自然日内 | 东一 | 17 |
东三 | 17 | |
各指廊外场员工专用 | 11 | |
中标书发出后20个自然日内 | 三关专用 | 7 |
东二 | 12 | |
合计 | 147 |
6.1乙方应在甲方发出开工通知后20个自然日内完成所有点位的公共直饮水机的安装并投入使用。非乙方原因导致的无法按时完成情况,需提前与甲方协商一致并约定新的完成时间。
6.2 施工计划和组织安排需合理,施工方案需经甲方审核同意方可实施。进入航站楼的施工人员需符合机场作业要求。
6.3 在乙方进驻前及履约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服务需求要求乙方修改公共直饮水机安装实施方案。
6.4 在乙方进驻前及履约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服务需求和场地实际情况调整点位和公共直饮水机数量规划,乙方需满足甲方调整需求。
6.5乙方产品完成安装后,需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7.分包与转包
7.1本合同项目服务禁止转包,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全部服务工作转由第三方承担。否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书面解除本合同。
7.2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分包,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服务工作转由第三方承担。否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书面解除本合同。
7.3 乙方自行承担分包风险,对任何经甲方书面同意的第三方分包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违法的行为以及其他行为)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责任。
8.权利和义务
8.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8.1.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装、维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修正和考核,并保存乙方每次提供维护的结果。
8.1.2甲方应协助乙方相关人员办理控制区通行证件。
8.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
8.1.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备品备件的临时存储点位,具体房间编号为 B2256,A1999-1 (4.94,4 ㎡)。
8.1.5甲方为乙方日常运营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协助乙方维护人员及物资进场。
8.1.6甲方负责直饮水机的日常保洁及四害消杀工作。
8.1.7甲方有权根据服务需求、机场规划及场地实际情况向乙方提出饮水机点位和摆放数量的调整要求。
8.1.8 本项目启用后,甲方应承担水费、电费、场地使用费、场地管理费及与场地相关的费用,原则上乙方不得再就本次项目合作的相关费用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但由于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特殊情况下需要额外产生费用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确定具体费用。
8.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2.1乙方应提供全新的直饮水机须按照本合同约定产品型号投放使用,一年后经甲方批准可对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8.2.2乙方应对所投放直饮水机产品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投保,并对参与运营、施工的工作人员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如发生设备原因或其他乙方责任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其医疗、抚恤、赔偿等费用以及理赔事宜由乙方负责。
8.2.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本合同的公共直饮水机水质检验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检验结果。
8.2.4乙方须服从白云机场一号航站楼安全、服务、卫生、经营及其他各项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并配合甲方及地方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服从甲方监管。
8.2.5乙方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2.6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有推销行为,不得拉拢顾客,不得对旅客造成骚扰影响。
8.2.7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
8.2.8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其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8.2.9乙方须自行办理航站楼隔离区人员、物料、通行的相关证件。
8.2.10乙方免费为白云机场提供和安装直饮水机,负责直饮水机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保养、安全和消防设施投入以及饮水点位设施的物耗补给,以确保各项设施设备正常运作及维护专区良好展示形象。上述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2.11乙方须指定 1 名工作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主持现场工作和与甲方沟通对接,并全权处理协调机场项目中的一切事宜。
8.2.12乙方须确保产品来源合法,确保无专利、知识产权等纠纷问题。
8.2.13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直饮水机摆放的位置、数量和型号。
8.2.14对于因设备原因及其他乙方责任原因造成的投诉(包括抱怨及有效投诉),乙方应及时妥善解决投诉事件,并承担由此带来的责任。甲方有权对此要求乙方递交书面说明和整改方案,乙方须按要求执行。乙方应指定专人或专业团队负责处理客户投诉。
8.2.15乙方应确保甲方免受由乙方与客户间的纠纷争议、服务问题、经营问题等带来的任何影响,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且该义务不因合同的终止而解除。
8.2.16乙方须自行购置公众责任险用于降低项目运营风险。乙方购置保险之后应向甲方备案,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9.保密
9.1合同双方对于本项目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对外透露相关信息均需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9.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方应对其在服务期间获悉的另一方的资料、信息、数据等所有信息予以保密,不得违反保密义务或违反对方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对方商业秘密。
9.3如乙方中途退出本项目或本项目在未完成前终止,在甲方书面要求下,乙方应尽快将其或其雇员所占有的保密资料的有形表述及其复印件归还给甲方或由其自行予以销毁,立即删除保密资料的电子文件,并且不得保留副本。
9.4保密资料被归还、销毁或删除后,乙方应持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直至保密事项成为公开信息时终止。
9.5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约定的,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作为保密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覆盖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仍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如违约方因泄露保密信息获得其他收益的,应当将有关收益一并赔偿给守约方。
9.6保密条款为本协议的独立条款,不因协议性质的变化而发生改变。不论本协议是否变更、中止或终止,本条款均具法律效力。
10.知识产权
10.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合同项下的货物(服务)或货物(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0.2如果甲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以甲方名义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3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11.免责条款
11.1由于一般公认的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不可意料的事故而不能及时供应按合同规定的货物时,乙方或其中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告甲方,证明事故的存在。
11.2如因国家政策性调整、行业监管需要、政府管理因素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乙方或其中一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管理工作,妥善协商解决利益损失事宜。
11.3如因甲方关于场地流程改造需要,整体性或部分性改造导致本合同涉及的全部或部分项目相关场地灭失时,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但应按照成本原则酌情向乙方提供补偿方案。
11.4因上述原因导致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终止;因上述原因导致的合同继续履行困难或继续履行需要付出巨大代价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书面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应对合同条款予以修改或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2.违约责任
12.1乙方在合同期内存在损坏甲方的设备、设施、场地或者不符合甲方管理要求等其他行为,且需赔偿甲方损失或者依约需对乙方进行考核扣罚。
12.2乙方应保证饮水设备出水水质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因乙方责任原因造成水质不达标的,每次每台考核扣罚500 元。
12.3乙方接到甲方维护通知后,未按7.2.10条的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处理,每次考核扣罚200 元;连续三次未按规定处理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12.4乙方应按要求两个月更换一次滤芯,因乙方未按要求更换,每次每台考核扣罚200元。
12.5 如出现航班大面积延误、公共卫生事件、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造成的突发事件,应按照甲方统一要求的响应时间和配备维保人员。因乙方责任原因未按要求处理,每次考核扣罚500元。
12.6 乙方责任原因造成旅客有效投诉超过3次,且未按甲方要求完成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扣罚500元。
12.7 甲方根据考核约定开具考核扣罚通知书,并经双方确认。乙方收到甲方考核扣罚通知书后30天内完成支付。
13.争议解决方式
13.1因合同所发生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2争议事项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一方因本合同纠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交通费用等)由另一败诉方承担。
14.合同生效、变更、失效和终止
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
14.2乙方或其中一方若涉及11.1、11.4条例,经甲方指正并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14.3甲方有权根据政策及上级机关的要求,提前30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后变更或提前终止本合同。
14.4如因国家政策性调整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影响合同正常履行,双方应协商解决。
14.5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服务时间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按上条规定对乙方进行制裁的权力。
14.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4.7如果合同中的任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则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及时通知对方。
15.其他约定
15.1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15.3乙方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1.不按参评文件承诺的条件与甲方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参评文件规定,对甲方或关联公司不利;
2.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3.因乙方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4.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5.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6.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导致甲方或关联公司垫付农民工工资;
7.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8.因严重违约被甲方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9.存在向甲方或关联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15.4本合同一式 柒 份,甲方持 肆份,乙方持 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合同附件
附件1:公共直饮水机更换的点位和数量
附件2:廉洁承诺书
附件3: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及安全考核办法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1
公共直饮水机更换的点位和数量
序号 | 区域 | 实物安装地点 | 数量(台) | 备注 |
1 | 主楼 (33台) | 主楼三层C岛旁 | 2 | |
2 | 主楼三层E岛旁 | 2 | ||
3 | 主楼三层F岛旁 | 4 | 停用 | |
4 | 主楼三层G岛旁 | 3 | 停用 | |
5 | 主楼三层N岛旁 | 4 | ||
6 | 主楼一层20号门旁 | 2 | ||
7 | 主楼一层21号门旁 | 2 | ||
8 | 主楼一层28号门过夜旅客休息区 | 2 | ||
9 | 主楼一层29号门航延区 | 2 | ||
10 | 主楼一层彼得牛商铺旁 | 2 | ||
11 | 主楼一层瓷面商铺旁 | 2 | ||
12 | 主楼三层8号门旁 | 2 | ||
13 | 主楼三层9号门旁 | 2 | ||
14 | 主楼负一层胶囊旅馆旁 | 2 | ||
15 | 东一 (26台) | 东一连二层中转附近 | 1 | |
16 | 东一指三层A109登机口旁 | 3 | ||
17 | 东一指三层A101登机口旁 | 2 | ||
18 | 东一指A103登机口旁下沉洗手间 | 2 | ||
19 | 东一指A111登机口旁下沉洗手间 | 2 | ||
20 | 东一远机位A03登机口旁 | 3 | ||
21 | 东一到达1号转盘旁 | 2 | ||
22 | 东一到达E1出口旁 | 2 | ||
23 | 东一指一层外场A109桥附近 | 2 | ||
24 | 东一指一层外场A102桥附近 | 1 | 联检工作区 | |
25 | 东二加建平台二层 | 1 | ||
26 | 东一海关饭堂 | 1 | ||
27 | 东一A1908边检办公室 | 1 | ||
28 | 东一A2033边检办公室 | 1 | ||
29 | 东一A2026边检办公室 | 1 | ||
30 | 东一A2021边检办公室 | 1 | ||
31 | 东二 | 东二指三层A115登机口旁 | 2 | 停用 |
32 | 东二指三层A116登机口旁 | 3 | ||
33 | 东二指三层A114登机口旁 | 2 | ||
34 | 东二远机位A09登机口旁 | 3 | ||
35 | 东二指二层A113到达口旁 | 2 | ||
36 | 东二指一层外场 | 1 | ||
37 | 东三 (19台) | 东三连三层AL-305洗手间旁 | 2 | |
38 | 东三连三层AL-306洗手间旁 | 2 | ||
39 | 东三指三层A125登机口 | 3 | ||
40 | 东三指三层A131登机口 | 3 | ||
41 | 东三远机位A17登机口旁 | 3 | ||
42 | 东三指二层A124到达口旁 | 2 | ||
43 | 东三到达A8门洗手间旁 | 2 | ||
44 | 东三指一层外场 | 2 | ||
45 | 西一 (18台) | 西一指三层B213登机口旁 | 2 | |
46 | 西一指B211登机口旁下沉洗手间 | 2 | ||
47 | 西一指三层B208登机口旁 | 3 | ||
48 | 西一指B201登机口旁下沉洗手间 | 2 | ||
49 | 西一远机位B03登机口旁 | 3 | ||
50 | 西一连三层BL-302洗手间旁 | 2 | ||
51 | 西一指二楼B213到达口旁 | 2 | ||
52 | 西一指一层外场 | 2 | ||
53 | 西二 (15台) | 西二指三层B216登机口旁 | 3 | |
54 | 西二指B222登机口旁下沉洗手间 | 2 | ||
55 | 西二指三层B214登机口旁 | 2 | ||
56 | 西二远机位B10登机口旁 | 3 | ||
57 | 西二指二层B223到达口旁 | 2 | ||
58 | 西二中转休息室(新增点位) | 1 | ||
59 | 西二指一层外场 | 2 | ||
60 | 西三 (23台) | 西三连三层BL-304洗手间旁 | 2 | |
61 | 西三连三层BL-305洗手间旁 | 2 | ||
62 | 西三指三层B224登机口旁 | 2 | ||
63 | 西三指三层B232登机口旁 | 3 | ||
64 | 西三远机位B13登机口旁 | 3 | ||
65 | B901-909远机位 | 2 | ||
66 | 西三指二层B235到达口旁 | 2 | ||
67 | 西三指一层外场 | 2 | ||
68 | 西三到达B8门洗手间旁 | 3 | ||
69 | 西一到达B4门旁 | 2 | ||
合计 | 147 |
附件2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廉洁协议
为保障双方在业务来往中的合法权益,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各自经济利益,保持廉洁自律,促进廉洁从业,防止各种违法及不正当行为的发生,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甲、乙双方就合作过程中员工职业操守等事宜订立本协议。
1.本协议适用范围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协议效力适用于甲方与乙方(含分支机构等关联机构)的所有业务合作往来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投标、网上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直接采购等物资、服务采购环节及合同签订、履行环节等。
2.本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与主合同保持一致。
3.双方职责
3.1 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关于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双方应对各自工作人员开展廉洁教育,增强相关人员廉洁自律的意识。双方人员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
3.2 合同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合同相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向对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有以下任何一项行为:
3.2.1 支付回扣等好处费;
3.2.2 支付礼金、有价证券或贵重物品,或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3.2.3 为对方工作人员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3.2.4 邀请对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对其公正执行职务有影响的宴请、旅游或其它娱乐活动;
3.2.5 为对方工作人员提供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的工作安排或出国(出境)等提供方便或财物支持;
3.2.6 与对方工作人员就双方合作内容涉及的权利义务变更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3.2.7 其它可能对对方工作人员公正执行职务有影响的不当行为。
3.3 合同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履约过程中应当廉洁自律,不得向对方的客户索取和收受财物、有价证券或其他好处。
3.4 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违反协议,收受对方好处或有其它不当行为的,应向甲方指定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接受举报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对举报方进行报复。
甲方指定纪检监察部门接受举报的电话或邮箱: 020-********。
4.违约责任
4.1 协议中任何一方因不履行本协议下约定内容导致的一切后果,应自行承担。
4.2 乙方存在违反廉洁协议约定情形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合同价款2%作为廉洁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免责解除合同,并将乙方列入白云机场“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保留追溯乙方非法获利、赔偿甲方损失的权利。
5.其他事项
5.1 本廉洁协议作为甲方招标、采购文件的一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本廉洁协议一式 陆份,甲方持 肆份,乙方持 贰份。
附件3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及安全考核办法
为加强一号航站楼辖区的安全管理,确保一号航站楼辖区安全运行,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本协议用语的定义
(一)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及行业主管部门规章、标准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二)恶劣社会影响事件,是指给社会秩序、企业形象等造成严重损害,或引发、诱发群体性事件和大规模上访,引起中央、国家部委关注,或有大规模负面报道或互联网大面积转发、评论。
(三)不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生产经营、运行保障活动中发生的航空、航空地面、空防、消防、交通、公共卫生、员工工伤伤亡、治安、综合治理等安全事故、事故征候、严重差错和一般差错不安全事件。
事故征候,是指虽不构成事故但严重影响或可能严重影响安全的事件。
严重差错,是指未构成事故征候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安全的事件。
一般差错,是指未构成严重差错的事件。
(四)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违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运行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等的缺陷和问题。
(五)外包业务,是指企业将日常经营中部分非核心或辅助性的业务委托给本企业以外的专业服务机构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承包单位)完成的经营行为。
二、本协议的适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与甲方签署合同或协议的承包单位;
(二)本协议系甲、乙双方签署合同或协议的附件,除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进行解除的情形外,本协议的效力与甲乙双方签订的主合同效力一致。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作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机场管理机构)授权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以下简称“一号航站楼”)管理主体,履行业主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程序,以及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对一号航站楼生产、经营、服务、保障等单位实施安全监管,对一号航站楼生产、经营、服务、保障等活动承担安全监管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机场管理机构、一号航站楼及甲方相关管理规章和标准实施安全监管。
2.甲方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服务、保障等活动实施安全监管,对乙方的安全运行实施持续监督、专项管控,履行监管职责,监督乙方安全动态,对重点时段、重要部位、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监管。
3.甲方应建立和完善监管机制,规范监管行为,确保监管行为的合法性,严肃处理违规监管的部门和工作人员。
4.甲方对乙方发生的突出安全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采取情况通报、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安全警示》、安全约谈、安全考核等措施,督促安全工作的落实。
5.甲方对于乙方违约情形发生的,有权下发违约金缴纳/违约整改告知书,具体告知支付违约金数额、时间、方式以及整改内容。乙方应按告知书内容执行,拒不执行的或执行不全面的甲方依据协议规定执行考核、有权依据规定免责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所有业务合同。
6.甲方有义务听取乙方提出的关于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开展座谈会或调研,改进、完善安全监管工作。
(二)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协议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对乙方安全生产造成损失或影响的,甲方应立即予以改进,确保责任和义务履行到位,并视对乙方造成损失或影响的程度,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作为与甲方有合同、协议关系的相对人,在甲方的监管下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服务、保障等活动,对本公司(单位)在一号航站楼及相关区域(业务)的活动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综合安全、消防安全、空防安全、安全培训教育、危险品管理、生产(作业)安全、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7个方面。具体如下:
1.综合安全
(1)乙方应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程序及机场管理机构、一号航站楼各项管理规定,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服务、保障活动,接受甲方依规章和标准实施的安全监管。
(2)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等要求。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承担领导责任;依章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3)乙方指定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业务特点组织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4)乙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公司内部制度以及外包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约定,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5)乙方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手册、应急处置预案。
(6)乙方设立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保障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7)乙方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责任原因造成的不安全事件、生产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实施清退机制。
(8)乙方对不按要求操作、不执行安全规定、安全措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9)乙方应建立并实施安全管理规程,按照本单位和承租(管辖)区域的实际情况,强化安全风险管理,建立自我监督、自我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对安全隐患实施闭环管理;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履行安全网格化的管理职责。
(10)乙方应遵守甲方应急管理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应急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等。
(11)按甲方要求制定本单位所辖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应急预案,并与甲方的应急预案有效衔接,按照甲方要求开展各项应急培训、应急处置以及应急演练等,并按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交相关应急管理材料。
(12)乙方应履行承租(管辖)区域的安全管理职责,防止其成为违法犯罪窝点或非法、反动组织的活动场所;未经甲方审批,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办公用房用途。
(13)乙方应要求其员工严格遵守航站楼内控烟的有关规定。
(14)乙方应主动接受、积极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及安全约见,按甲方要求及时整改、按时反馈,并接受甲方的复查。
(15)乙方应严格加强人员内部管理,防范内部不安全事件的发生;杜绝雇佣、容留“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
(16)乙方应保证安全投入,确保各类岗位人员资质、设备设施持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程序及行业标准,并接受甲方对乙方安全投入的监管。
(17)乙方应遵守机场管理机构及甲方安全信息管理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信息管理人员,建立并完善安全信息主动报告流程和程序,保证安全信息的及时、准确、有效。
(18)乙方应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运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报告甲方。
(19)乙方应积极配合机场管理机构、甲方组织的应急救援演练等活动。
(20)乙方应积极落实甲方关于台账记录的要求,建立并如实记录安全信息管理、安全培训教育、专项安全管理(含消防、空防、危险品)、应急管理、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日常维护保障等基础台账,指定专人规范管理、规整存档。
(21)乙方应接受甲方组织的对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及时、准确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22)乙方应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件现场的时间视频、文字等,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23)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准入及审批许可管理机制,包括准入培训、施工作业(包括动火作业)、控制区通行证、限制物品、临时活动、以及其他相关准入许可的相关事项,经甲方审批确认后,乙方方可投入使用或进场进行相关保障及作业。
2.消防安全
(1)乙方及其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消防安全法律、规章、标准,以及机场管理机构、甲方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确保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2)乙方应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落实到位,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后果承担责任。
(3)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乙方及其承租(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乙方及其承租(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4)乙方所属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防范措施,每日进行岗位防火检查。
(5)乙方及所属人员具有维护机场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6)乙方应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本单位防火安全自查,加强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做好检查工作记录,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火险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
(7)乙方应无条件积极配合甲方或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3.空防安全
(1)乙方应保证其员工自觉遵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空防安全法律、规章、标准,以及机场管理机构、甲方空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确保不发生空防安全事故。
(2)乙方应制定本单位空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控制区通行证的管理办法并确保落实到位,对违反空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后果承担责任。
(3)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乙方及其承租(管辖)区域空防安全责任人,对乙方及其承租(管辖)区域空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4)乙方负责对本单位需办理控制区通行证的员工进行有效的背景调查,并保证背景调查资料的真实性,并向甲方报备。
(5)所有经审查符合办证条件的人员应当接受证件使用和管理的培训。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属人员控制区通行证的申请、续办、变更、注销所需各类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做好证件管控和及时回收证件。
(7)乙方因工作需要,需携带限制物品进入控制区或使用刀具/工具的,应严格按照甲方限制物品申办许可流程,经许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8)乙方应建立健全刀具和工具管理机制。明确管制刀具和工具管理责任人,设置保管箱并上锁管理,建立管制刀具和工具领用登记本,认真记录每次使用及回收的记录,并做好清点,管制刀具和工具钢号清晰完好,并在规定和申请范围内使用。
4.安全培训教育
(1)乙方应自觉遵守机场方、甲方安全培训教育的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安全培训和教育职责。
(2)乙方应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培训教育管理体系,主要包括组织机构、工作职责、规章制度、安全培训机制、安全培训大纲(含岗前培训、在岗复训、换岗专训)、安全培训课件、安全培训教育档案等,保障安全培训的时间和实际效果;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按甲方时限要求及时报备,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对违反相关安全培训和教育管理制度的后果承担责任。
(3)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公司(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本公司(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4)乙方所有人员均需通过甲方组织的安全准入培训,取得相应上岗证后方能独立上岗。
(5)乙方应定期总结、分析安全培训情况,持续改进及完善安全培训工作,并按要求向甲方报备安全培训教育相关材料。
(6)乙方应建立本单位安全培训教育人员档案,规整存档。
5.危险品管理
(1)乙方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危险化学物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物品,应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同时满足机场管理机构、甲方有关质量、环保及职业健康管理的要求。
(2)乙方应严格遵守白云机场危险品管理规定,禁止在航站楼公共区及办公区域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及毒性物质等危险品。
(3)乙方主要负责人应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物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物品的使用、管理安全全面负责。
(4)乙方危险化学物品的使用、储存应得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在一号航站楼范围内使用、储存危险化学物品。
(5)乙方从事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物品的人员,必须接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6)乙方应当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检查,不得拒绝或阻挠检查的实施。
(7)对检查中发现的危险化学物品安全隐患,乙方应当立即予以整改,对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危险化学物品使用、管理有关设施、设备、器材、运输工具均应停止使用。
6.生产(作业)安全
(1)乙方应遵守国家关于质量、环保及职业健康与安全方面的法规,服从机场管理机构、甲方对生产(作业)安全的管理;应遵守国家关于质量、环保及职业健康与安全方面的法规,服从机场管理机构、甲方对生产(作业)安全的管理。
(2)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乙方及其承租(管辖)区域生产(作业)安全责任人,对乙方及其承租(管辖)区域的生产(作业)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3)乙方在生产、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机场管理机构、甲方的有关规定,严禁违章作业或野蛮作业,避免对甲方、旅客或工作人员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4)乙方在生产(作业)时,应采取科学的安全保护措施,为所属员工提供必须人身防护用品,避免发生人员意外伤亡事故。
(5)乙方不得擅自在生产(服务)区域内设铺住人,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值班过夜人员的,应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登记备案,并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6)乙方进行高空生产(作业)、临时活动等,应严格落实甲方高空生产(作业)、临时活动等相关指引,并按照甲方要求申办许可流程,经许可后,方可进行生产(作业)、开展临时活动等。
(7)乙方应加强承租(管辖)区域内电器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及检修;需投入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的,经申报甲方审核许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8)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9)乙方作为运行维保单位的,对机场设备设施的运行和保障承担安全责任,切实加强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设备设施的运行正常。不发生责任原因设备运行不安全事件、生产安全事故。
7.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
(1)乙方应遵守机场方、甲方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的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
(2)乙方应建立本公司(单位)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制度或机制,保证相关工作有效落实;建立安全隐患清单,明确安全隐患排查重要部位和一般部位,细化安全隐患排查事项,定期更新安全隐患管理清单。
(3)乙方应履行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严格按照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计划执行,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及时消除本公司(单位)及承租区域(承包业务)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有效。
(4)乙方应自觉接受机场管理机构、甲方的监督检查与考核,并组织落实整改项。
(5)机场管理机构、甲方提出的整改事项,乙方应当按照机场管理机构、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隐患整改完毕,将整改情况记录,以书面形式报甲方。
(6)机场管理机构、甲方提出的整改事项,乙方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应采取等效安全措施,并形成书面情况回复甲方;彻底完成整改后,应及时将整改完成情况书面回复甲方,经甲方现场确认后方可注销整改项。
(7)机场管理机构、甲方提出的整改事项,对不能确保安全,随时可能引发不安全事件的,危险部位应当停产、停业、停用,直至整改完毕经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义务,对甲方安全生产造成影响的,乙方应立即限期整改、予以改进,确保责任和义务履行到位,并视对甲方造成影响的程度,甲方给予乙方扣减违约金及记分考评。
(2)若因乙方责任原因造成损失或酿成事故的,除赔偿损失外,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3)乙方未按照协议的约定缴纳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免责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所有业务承包合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违反本协议中任一条约定内容的,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但乙方未进行整改或未及时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免责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所有业务承包合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及所属员工违反本协议中任一条约定内容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定代表人或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五、安全考核办法
(一)安全考核主要分为扣减违约金、记分考评两个维度
若乙方发生不安全事件或存在不符合项的,甲方根据事件性质对乙方的违规违章行为或乙方存在的不符合项给予扣减违约金;并根据事件或不符合项扣减的违约金进行记分换算。
(二)安全考核评价周期
自乙方实际提供服务之日起,按照自然年进行安全考核评价;每个自然年即为一个安全考核评价周期。自乙方实际提供服务之日至当年度12月31日的,或者从1月1日起至合同续签前的,均按照实际提供服务的期限开展安全考核评价工作。
(三)安全考核评价级别的划分
根据安全考核评价得分和安全目标完成情况,每个年度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表现作出评定,主要划分为优秀、良好、基本达标及不达标四个级别。其中95分(含)以上为优秀,95分至90分(含)为良好,90分至80分(含)为基本达标,80分以下或突破年度安全责任目标任意一项的为不达标。具体如下:
95分(含)以上 | 95分-90分(含) | 90分-80分(含) | 80分以下 或突破安全责任目标任意一项的 |
优秀 | 良好 | 基本达标 | 不达标 |
(四)具体考核评价方法如下:
安全考核评价方法主要由定性指标、定量指标、加分项三部分构成。满分为100分,具体公式为:安全考核评价总分=100分-定量指标+加分项。
1.安全责任目标(定性指标)
乙方突破安全责任目标任一情形的(具体见附件1),甲方有权单方书面免责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主合同),且年度安全考核评价结果为“不达标”。同时,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到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
2.安全考核指标(定量指标)
(1)乙方若发生的不安全事件等级为一般差错,或存在不符合项的,甲方按照安全考核指标条款扣减违约金,具体见附件1;若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属于严重差错等级的,乙方除赔偿甲方所受到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且乙方应向甲方缴纳违约金:发生第一次的,乙方向甲方缴纳30万违约金;发生第二次的,乙方向甲方缴纳60万违约金。
(2)同类性质不安全事件(具体见附件2)重复发生的,或不符合项属于同一条款重复发生的,视为同类性质不安全事件重复发生。
重复发生的,每发生一起,甲方扣减乙方违约金为:
重复发生的次数*对应考核项的违约金
(3)考核记分方法:
若乙方发生不安全事件或存在不符合项,根据事件性质或不符合项对应的违约金进行记分换算。具体违约金与记分对应换算的比例关系如下:
一号航管公司 | 股份公司 | 集团公司 |
记分=违约金的0.2‰ | 记分=违约金的0.25‰ | 记分=违约金的0.3‰ |
备注:若乙方每发生一起不安全事件中存在多个违规违章行为或不符合项的,应当分别计算,累计记分;对于评分细则中就同类事项实施多重监控而制定的交叉性安全考核条款,实行就高原则,不重复扣分。
加分项:加分分值可冲减乙方的扣分分值,一年内有效。具体见附件1。
(五)安全考核评价结果的应用
安全考核评价结果主要应用于续签合同、免责终止合同、诫勉谈话或安全约见、以及表彰。具体应用如下:
1.安全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合同续签的重要依据。
2.自乙方提供服务之日起至续签合同之日止,如果出现任意一个年度安全考核评价结果为“不达标”的,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续签合同。且一个年度安全考核评价结果为“不达标”的,甲方有权免责终止合同。
3.一个年度安全考核评价结果为“基本达标”的,甲方可对乙方通过诫勉谈话或安全约见给予提醒。
4.一个年度安全考核评价结果成绩“优秀”的,甲方可给予乙方表彰。
5.考核年度不足一年的,参照一个年度的安全考核评价结果执行。
六、本协议的有效期
本协议系甲、乙双方签署合同或协议的附件,自乙方提供服务之日起生效,自甲、乙双方之间所有业务承包合同终止时自行终止。
七、附则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变更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变更协议。
(二)本协议签订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所载明的事项发生重大变更时,按照实际予以修订。
(三)本协议相关规定内容与机场管理机构、甲方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等有冲突的,甲、乙双方应及时以机场管理机构、甲方最新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作为标准对本协议内容进行修改。
(四)乙方法人代表(负责人)、经营、生产范围、场所的变更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五)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一号航站楼管理分公司所有。
附件1
安全责任目标与考核指标
一、安全责任目标
1.暴力恐怖事件、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重大刑事案件、内部员工严重违法犯罪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以及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重事件为0;
2.责任原因造成的凶杀、爆炸、破坏等恶性刑事案件为0;
3.责任原因造成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火灾、交通及其他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0;
4.责任原因造成的旅客伤亡事故为0;
5.责任原因造成的航站楼结构及建筑物倒塌等事故为0;
6.责任原因造成的航站楼内重要设施、设备损坏事故为0;
7.责任原因造成的离港系统、生产网系统、系统集成系统等核心系统、重要设施(设备)故障导致机场关闭或部分关闭等严重影响机场运行的事件为0;
8.责任原因造成的所管辖物业生产安全事故为0;
9.责任原因造成的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为0;
10.责任原因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事件为0。
二、安全考核指标
(一)综合安全
项序 | 违约金5000元/次 |
应急管理 | |
1.1 | 未按甲方管理要求、规章制度和自身工作需求建立所辖业务范围内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 |
1.2 | 应急处置预案缺乏可操作性或不符合甲方的管理要求的 |
1.3 | 未根据实际情况或甲方要求及时修订预案的 |
1.4 | 未按甲方按要求自行组织开展所辖业务范围内的应急演练、测试及培训的 |
1.5 | 未按要求配合甲方实施应急演练、测试及培训的 |
1.6 | 发生突发事件时,没有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开展应急处置或在甲方组织的应急处置过程中不听从、不配合甲方的指挥的 |
1.7 | 其他违反甲方应急管理要求或应急处置预案的 |
安全信息管理 | |
1.8 | 未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信息管理的 |
1.9 | 未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信息、数据或报告材料的 |
1.10 | 未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报送突发事件及异常事件的信息或报告材料的 |
1.11 | 其他违反甲方安全信息管理要求的 |
台账记录管理 | |
1.12 | 未指定专人负责台账记录管理的 |
1.13 | 未对安全台账记录进行分类存放的,包括安全生产类(日常工作、维护保养等)、安全专项类(含消防、空防)、安全培训教育类、应急管理类、不安全事件类、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类 |
1.14 | 未规范填写台账记录,包括存在缺填、漏填、字迹不清等 |
1.15 | 未妥善保管台账记录,包括存在丢失、缺页、缺损等 |
1.16 | 台账记录未装订成册的 |
1.17 | 安全生产、保障区域、承租区域、机房等现场无安全检查台账记录的 |
1.18 | 未按照甲方要求对安全生产、保障区域、承租区域、机房等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登记的 |
安全规章制度管理 | |
1.19 | 未指定专人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的 |
1.20 | 各项规章制度存放混乱,包括未归类存档、未装订成册(散页存放) |
项序 | 违约金*****元/次 |
审批许可管理 | |
1.21 |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未报请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的 |
1.22 | 需要动火作业的事项,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 |
1.23 |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竣工后,未经主管部门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 |
1.24 | 未落实限制物品申办审批许可的 |
1.25 | 生产(作业)、临时活动前,未按照甲方要求申办生产(作业)、临时活动审批许可流程,不符合要求的 |
1.26 | 大功率电器设备(功率超过 1800 瓦(含)的电器类设备)投入使用前,未按照甲方要求办理大功率电器设备使用审批许可,不符合要求的 |
1.27 | 大功率电器设备安装完毕后、正式使用前,未报甲方申请验收便投入使用的 |
1.28 | 其它未落实甲方相关审批许可管理要求的 |
(二)消防安全
项序 | 违约金5000元/次 |
2.1 | 未制订本公司(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 |
2.2 | 未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未指定本公司(单位)、消防安全关键岗位等消防安全责任人的 |
2.3 | 未建立、健全本公司(单位)消防安全档案、未建立完整的消防安全工作基础台账的 |
2.4 | 未制定本公司(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 |
项序 | 扣减违约金*****元/次 |
2.5 | 违规在一号航站楼内传递火种(火柴、火机等)、吸烟的 |
2.6 | 每次动火作业前,未按要求向一号航管分公司进行动火报备的 |
2.7 | 未按照规范标准配备本公司(单位)承租区域的消防器材的 |
2.8 | 未对本公司(单位)自行配置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保养,未作好检查、保养记录的 |
2.9 | 所属员工不能熟练掌握消防技能,不懂得防火、灭火常识,不会使用消防器材及相适应的灭火程序的 |
2.10 | 未按规定每月定期开展防火安全自查,未做好检查记录的 |
2.11 | 未落实班前、班后日常检查制度,如实记录检查情况的 |
2.12 | 未落实当天工作(营业)结束后,检查承租(管辖)区域内的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设备使用情况,关闭承租区域电源及供水开关(除必用生产电器产品、设备之外)的 |
2.13 | 不积极配合甲方或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 |
项序 | 违约金*****元/次 |
2.14 | 私拉乱接电线,使用超负荷电器的 |
2.15 | 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 |
2.16 | 违章操作或违章使用明火作业造成火情、火险的 |
2.17 | 动火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的 |
2.18 | 占用疏散通道,或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摆放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的 |
2.19 | 擅自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
2.20 | 遮挡或者覆盖消防安全疏散等指示标志的 |
2.21 | 改变消防设施的用途,或损坏、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的 |
项序 | 违约金5000元/次-*****元/次 |
2.22 | 其它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及机场管理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要求的 |
(三)空防安全
项序 | 违约金5000元/次 |
3.1 | 未制定本公司(单位)空防安全管理制度、控制区通行证使用管理制度的 |
3.2 | 未对本公司(单位)持控制区通行证人员的背景调查资料进行更新的,或未按规定向甲方提供审查的 |
3.3 | 违规使用未接受过空防安全培训教育的人员上岗作业的 |
3.4 | 未按规定提供所属员工的背景调查资料或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的:(1)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2)无未了结的刑事诉讼;(3)无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4)无参加过非法组织;(5)无精神病史;(6)无公安机关或调查单位认可的可能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其他情况。 |
3.5 | 未落实证件管理责任制,未明确控制区通行证管理责任人的 |
3.6 | 未落实“上岗发放、离岗回收” 统一保管制度的,未作好证件回收、发放台账记录的 |
3.8 | 乙方未建立并落实健全刀具和工具管理机制的。 |
项序 | 违约金*****元/次 |
3.9 | 人员、车辆误入或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控制区的; |
3.10 | 因工作变动、离退职、被开除等原因,未及时上交通行证的 |
3.11 | 引领他人在机场控制区活动期间,因未履行全程引领、监督职责造成被引领人的行为和安全处于失控状态的 |
3.12 | 故意损坏门禁设备或故意导致门禁失效、失灵的 |
3.13 | 采用不正确方法进出而导致门禁系统报警的 |
3.14 | 在控制内未按规定佩戴控制区通行证,或不服从执勤人员查验证件的 |
3.15 | 不听现场执勤人员劝阻,强行从没有安检通道或门禁通道进入隔离区的 |
3.16 | 在多人进出门禁(包括门禁处于打开状态)时,不按规定每人刷卡逐一(即尾随他人)通过门禁的 |
3.17 | 发现他人尾随进入门禁时,既不制止,又不履行及时举报义务的 |
3.18 | 通过门禁后,没有确认门禁是否正常关闭即离开,导致被他人尾随进入的 |
3.19 | 未获得有效门禁授予资格,擅自进入门禁授权以外区域(跨区域使用通行证)的 |
3.20 | 未按规定使用控制区防返回传刷卡管理功能的 |
3.21 | 利用门禁通道违反出入境边防检查、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等联检单位有关规定的 |
3.22 | 利用门禁通道私放他人进入控制区域的 |
3.23 | 利用门禁或其它渠道携带、传递违禁物品进入控制区 |
3.24 | 利用门禁通道故意逃避安全检查进入控制区的 |
3.25 | 将控制区通行证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
3.26 | 制作、使用假证件,或伪造、变造、篡改证件,或冒用他人证件的 |
3.27 | 使用本人过期无效的控制区通行证的 |
3.28 | 使用失效的门禁卡、或无效控制区通行证强行进出门禁的 |
3.29 | 非紧急情况下使用门禁紧急破碎按钮的 |
3.30 | 未获得有效授予资格,擅自使用密码开启门禁的 |
3.31 | 不听现场执勤人员劝阻,强行硬闯防爆安检区域的 |
3.32 | 丢失控制区通行证的,未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报失的 |
3.33 | 使用控制区通行证,与申办事由不相符的 |
项序 | 违约金5000元/次-*****元/次 |
3.34 | 其他违反机场空防安全的行为,以及空防安全法律、法规及机场管理机构空防安全管理相关要求的 |
(四)安全培训教育
项序 | 违约金5000元/次 |
4.1 | 未按照甲方要求建立本公司(单位)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的 |
4.2 | 未按照甲方要求制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按甲方规定时限报备的 |
4.3 | 未按照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执行,并做好培训台账记录、培训小结、培训考核等情况的 |
4.4 | 新入职人员未参加甲方组织开展的准入安全培训,未经考核通过即安排上岗的 |
4.5 | 未按照甲方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在岗复训、换岗专训的,课时数未达到甲方要求的 |
4.6 | 未明确本公司(单位)与运行安全岗位有关的人员,并定期组织开展专业技能安全培训的 |
4.7 | 每个月的培训教育未全面覆盖本公司(单位)在岗员工的 |
4.8 | 安全培训教育台账记录不完善的(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应包括培训教育日期、培训教育主题、培训教育主要内容、培训教育课时、培训考核结果、培训教育参加人数、培训教育现场图片、培训及教育小结等) |
(五)危险品管理
项序 | 违约金*****元/次 |
5.1 | 未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未明确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责任人的 |
5.2 | 未经主管部门批准、获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区域存放易燃物品、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液体等危险化学物品的 |
5.3 | 从事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物品的人员,未接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上岗作业的 |
5.4 | 未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物品的 |
5.5 | 不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检查,拒绝或阻挠检查实施的 |
(六)生产(作业)安全
项序 | 违约金5000元/次 |
6.1 | 使用机械设备前,未对机械设备及设施进行检查的(包括检查电源、电线、插座板有无漏电,是否完好;检查机械设备是否完好、有无配件松动的 |
6.2 | 生产(作业)时未按照各种生产设备使用说明规定,性能规范操作的 |
6.3 | 未对机械设备要进行月检、季检、年检登记,未做好机械设备使用档案的 |
6.4 | 私自在机场范围内从事拉客、拉票、拉货,不得在其使用、管理区域从事非法活动的 |
6.5 | 私自在承包区域内住宿的,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进行滋扰性行为的 |
6.6 | 乙方所属人员在机场范围内驾驶五类车的 |
6.7 | 乙方所属人员上班前饮酒的 |
6.8 | 未经许可,在一号航站楼举行临时性活动的 |
6.9 | 乙方私自在一号航站楼内摆放、张贴、悬挂等安置临时性物品的 |
6.10 | 乙方私自在一号航站楼内骑行智能双轮车、电瓶车及其他驱动代步工具的 |
项序 | 违约金*****元/次 |
高处(空)作业 | |
6.11 | 实施高处(空)作业时,现场配置的作业人员数量不足三人的 |
6.12 | 实施高处(空)作业前,未对现场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的,(包括检查升降机,确认高空架是否安全牢固) |
6.13 | 高处(空)作业区周边应设立围栏,并放置安全提示牌,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安全区 |
6.14 | 实施高处(空)作业前,未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进行,高空架、升降梯未在指定的地点放置的 |
6.15 | 实施高处(空)作业时,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作业区地面未安排人员看守的 |
6.16 | 生产(作业)人员超时作业的(高空作业人员作业时间不得连续超过2小时,连续操作2小时应及时更换作业人员) |
大功率电器使用管理 | |
6.17 | 大功率电器设备使用时无人看管的 |
6.18 | 私自增加大功率电器设备专用线路上负荷容量的 |
6.19 | 损坏和擅自更改用电保护装置的 |
6.20 | 其它影响一号航站楼运行安全的生产(作业)的违规违章行为 |
项序 | 违约金5000元/次-*****元/次 |
6.21 | 其它影响一号航站楼运行安全的生产(作业)行为的,视违规情况的影响程度和后果严重性予以扣减违约金 |
6.22 | 乙方出现违反《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相关条款的,视违规情况的影响程度和后果严重性予以扣减违约金 |
(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
项序 | 违约金*****元/次 |
7.1 | 乙方未建立本公司(单位)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制度或机制。 |
7.2 | 乙方未建立本公司(单位)安全隐患清单,并定期更新管理。 |
7.3 | 乙方未建立本公司(单位)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年度计划。 |
7.4 | 乙方未履行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未严格按照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计划执行。 |
7.5 | 乙方未建立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台账记录,且台账记录不齐全的。(台账记录应包括安全隐患整改前后情况描述、安全隐患整改前后照片比对、日期、责任人等) |
项序 | 违约金*****元/次 |
7.6 | 机场管理机构、或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回复整改完成情况的。 |
7.7 | 机场管理机构、或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且未提交延期整改时限的。 |
项序 | 违约金*****元/次 |
7.8 | 甲方对乙方出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提出建议及意见,乙方不予以配合、不服从管理或不落实整改、整改不符合要求的。 |
三、加分项
项序 | 具体内容 | 加分分值 |
1 | 为一号航站楼安全防范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效果明显,经甲方或上级部门认可的,可给予加分。 | 每项加2分 上级部门认可的每项加3分 |
2 | 主动举报违规行为或主动上报安全隐患,经甲方或上级部门认可的,可给予加分。 | 每项加2分 上级部门认可的每项加3分 |
3 | 突发事件处置高效,守护旅客、工作人员生命财产等,成绩显著,经甲方或上级部门认可的,可给予加分。 | 每项加2分 上级部门认可的每项加3分 |
4 | 机场管理机构认为应给予加分或奖励的事项,经甲方审核确认的,可给予加分。 | 每项加3分 |
5 | 拾金不昧、好人好事的,获得相关人员、旅客以感谢信或锦旗等形式进行表彰嘉奖并经甲方审核确认的,可给予加分。 | 每项加0.5分,每月加分上限10分 |
附件2
同类性质不安全事件清单
一、消防安全
1.违规在一号航站楼内传递火种(火柴、火机等)、吸烟的;
2.私拉乱接电线,使用超负荷电器的;
3.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
4.未按规定申办动火许可证、私自动火作业的;
5.违章操作或违章使用明火作业造成火情、火险的;
6.未在规定时间内动火作业的;
7.动火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的;
8.占用疏散通道,或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摆放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的;
9.擅自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10.遮挡或者覆盖消防安全疏散等指示标志的;
11.改变消防设施的用途,或损坏、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的;
12.甲方认定的其他性质类似的行为;
以上属于消防安全同类违规行为,将受到叠加处理。
二、空防安全
1.人员、车辆误入或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控制区的;
2.因工作变动、离退职、被开除等原因,未及时上交通行证的;
3.引领他人在机场控制区活动期间,因未履行全程引领、监督职责造成被引领人的行为和安全处于失控状态的;
4.故意损坏门禁设备或故意导致门禁失效、失灵的;
5.采用不正确方法进出而导致门禁系统报警的;
6.在控制内未按规定佩戴控制区通行证,或不服从执勤人员查验证件的;
7.不听现场执勤人员劝阻,强行从没有安检通道或门禁通道进入隔离区的;
8.在多人进出门禁(包括门禁处于打开状态)时,不按规定每人刷卡逐一(即尾随他人)通过门禁的;
9.发现他人尾随进入门禁时,既不制止,又不履行及时举报义务的;
10.通过门禁后,没有确认门禁是否正常关闭即离开,导致被他人尾随进入的;
11.未获得有效门禁授予资格,擅自进入门禁授权以外区域(跨区域使用通行证)的;
12.未按规定使用控制区防返回传刷卡管理功能的;
13.利用门禁通道违反出入境边防检查、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等联检单位有关规定的;
14.利用门禁通道私放他人进入控制区域的;
15.利用门禁或其它渠道携带、传递违禁物品进入控制区的;
16.利用门禁通道故意逃避安全检查进入控制区的;
17.转借、涂改,制作、使用假证件,或伪造、变造、篡改证件,或冒用他人证件的;
18.使用本人过期无效的控制区通行证的;
19.使用失效的门禁卡、或无效控制区通行证强行进出门禁的;
20.非紧急情况下使用门禁紧急破碎按钮的;
21.未获得有效授予资格,擅自使用密码开启门禁的;
22.不听现场执勤人员劝阻强行硬闯防爆安检区域的;
23.丢失控制区通行证的,未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报失的;
24.未落实证件管理责任制,未实行“上岗发放、离岗回收”的统一保管制度,并规范证件的使用与管理的;
25.使用控制区通行证,与申办事由不相符的;
26.甲方认定的其他性质类似的行为;
以上属于空防安全同类违规行为,将受到叠加处理。
三、其它
其它甲方认定的同等性质类似的行为,将受到叠加处理。
********/1700027154735.jpg" alt="1700027154735.jpg">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直饮水机提质升级项目评审公告(发布)_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直饮水机提质升级项目评审公告(发布).docx
标签: 直饮水机 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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