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服务管控系统技术服务合同0招标公告

大庆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服务管控系统技术服务合同0招标公告

【大庆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服务管控系统项目技术服务合同0 】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大庆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服务管控系统项目技术服务合同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大庆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服务管控系统项目技术服务合同0 】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大庆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提供疫情服务管控系统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提供疫情服务管控系统服务,因疫情防控平台调整,大庆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拟向我公司采购疫情监控平台监控点位拆除服务,本次服务主要对22年疫情期间安装的用于疫情防控的监控探头等进行拆除入库,总计拆除3530个点位,大庆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指定黑龙江慧联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疫情防控平台服务。客户指定供应商,并提供定向函,供应商为黑龙江慧联升科技有限公司。

三、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黑龙江慧联升科技有限公司】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3年 11月 15日】至【2023年 11 月 20日】,共3天。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五、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 号:

采购人: 【(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疫情服务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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