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电子试验场建设项目—联试试验楼等各单体工程投标邀请书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电子试验场建设项目—联试试验楼等各单体工程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电子试验场建设项目—联试试验楼等各单体工程施工 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 以灵审批投资备字[2020]9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 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电子试验场建设项目—联试试验楼等各单体工程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灵寿县慈峪镇杨家园村、董家庄村、青同镇西青同村(招标人指定地点)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99 ㎡,拟建联试试验楼建筑面积 5955.36 ㎡,服务保障楼建筑面积 5470.45 ㎡,测试厂房工程建筑面积 3351.18 ㎡,小口径天线测试转台塔基工程 2 个,上星天线基础工程 2 个及雨水池工程等。 工 期:335 天(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采用暗标。 本项目最高限价:4689.****** 万元。
2.2招标范围:招标规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 监督部门: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联系人:马锴,电话:0311-********.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16 00:00:00至2023-11-24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 安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http://www.jiuanjiaotu.com)及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0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uanjiaotu.com)”及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uanjiaotu.com)、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589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563号汇特大厦201北区 |
邮编: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张贤(商务) 韩赛(技术) | 联系人: | 马锴、白玲玲 |
电话: | 电话: | 0311-********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zgydzbhb@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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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电子试验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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