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公告:金山区2014年虾类水产品冷链仓储建设项目—叉车、推车采购的

谈判公告:金山区2014年虾类水产品冷链仓储建设项目—叉车、推车采购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委托,对金山区2014年虾类水产品冷链仓储建设项目—叉车、推车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供货商为合法经营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代理商); (2)、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3)、有专业维修服务机构,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5)、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山区2014年虾类水产品冷链仓储建设项目—叉车、推车采购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6-1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1台 1.5T平衡重式交流蓄电池叉车(含充电器) (2)1台 3T平衡重式交流蓄电池叉车(含充电器)(3)6台 3T手动液压托盘车 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1.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预算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5、交付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6、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预算金额:215000(国库资金:215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1-2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1-27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原件;(3)本人身份证原件; (4)销售代理商应持有制造厂商的授权原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

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6-02-04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浦卫公路16299弄复地金石湾二期37号

2、谈判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浦卫公路16299弄复地金石湾二期37号。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投标供应商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笔记本电脑、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出席。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16年 1月25 日至2016年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上海市金山区浦卫公路16299弄复地金石湾二期37号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本次谈判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2、答疑时间: 2016年1 月28日下午1:30。答疑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浦卫公路16299弄复地金石湾二期37号楼。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金山区漕廊公路938号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浦卫公路16299弄复地金石湾二期37号楼
邮编:201507邮编:200127
联系人:李永权联系人:干志明
电话:130*****728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推车 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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