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公安局文化路交通信号机升级改造项目采购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嘉峪关市公安局文化路交通信号机升级改造项目采购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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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嘉峪关市公安局文化路交通信号机升级改造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 ||
采购单位 | 嘉峪关市公安局 | 交易编号 | JYGSGAJJJZD2023-09 |
采购方式 | 公开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张警官 | 联系电话 | 198*****096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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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3-11-16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11-21 12: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21 12: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11-21 18: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是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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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嘉峪关市公安局文化路交通信号机升级改造项目采购招标公告001 | JYGSGAJJJZD2023-09 | 货物类 | ******.0 |
公告内容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嘉峪关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实施方案》(嘉政办发〔2019〕7号)等有关规定,嘉峪关市公安局拟对“文化路交通信号机升级改造项目采购”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YGSGAJJJZD2023-09
二、招标范围:我局拟对嘉峪关市文化路与祁连路、文化路与建设路、文化路与河口路、文化路与长城路、文化路与嘉兴路、文化路与富强路、文化路与镜铁路、文化路与兰新路8个道路交叉口的交通信号机进行升级改造,由原单点控制信号机更换为联网协调控制信号机,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清单。
三、采购预算金额:叁拾贰万元整,小写(¥******.00元)
四、竞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其他要求:
1.中标方中标后提供的货物须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含各项参数标准),如不满足,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同时须向甲方支付中标总价30%的违约金。
2.中标方中标后,如拒不履行中标结果,甲方有权按照竞标结果,依次选择后续中标方,同时中标方需向甲方支付中标总价10%的赔偿金,甲方保留追究中标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3.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
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截图或查询报告为准(省外企业无法查询“信用甘肃”网站的,查询企业注册所在省份的信用情况,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无失信行为,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因本次采购内容的需求,投标人需提供有智能交通信号灯系统必须与嘉峪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管控平台实现无缝对接测试,并提供对接成功测试截图,加盖使用单位鲜章证明(投标前,各投标商联系采购人实施系统接入测试),无此证明视为无效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拟承诺)。
注:以上资格要求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扫描件形式(PDF格式)上传至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投标人提交的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按要求进行上传。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投标人要为自己上传资料的真伪性负责,并接受业主监督。
七、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须先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嘉峪关市)平台(http://www.jygzyjy.gov.cn/f)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用注册认证通过的用户名(手机号)登录报名,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八、竞价及其他注意事项:
1.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采购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出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投标人,同时发布公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全部采购项目的运输、安装、实施、完成、缺陷修复以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现有设备保护等内容的安装、施工、服务内容及按期完工后交付即可正常使用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货款、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管理费、利润、税金、材料报验、验收费用、政策性费用及其他相关部门规定要求的费用等)具体采购标的及施工、安装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2.竞价结束后,中标单位应提供两份详细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报价预算文件。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中清单一致,不得有缺项、漏项;已标价采购清单预算书必须标明生产厂家、参数、规格、型号、尺寸等参数,盖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供应商最终的竞价价格如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预算书总价不一致时,以最终竞价价格为准,中标单位最终决算单项报价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预算书总报价的整体上浮或下浮比例认定,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清单采用机打方式,否则,不予接收。
3.交货时限:具体的交货时间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4.货物质量要求应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合格标准。中标供应商应提供所有货物的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货物合格的证明文件。若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货物质量、安装标准达不到招标文件标准,则按照不合格项处理;同时中标人应无条件退货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
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
6.验收要求:中标单位必须全力配合项目的验收工作,验收不合格的,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重新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7.所有未尽事宜在招标活动结束后,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签订中标协议。
九、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时间:2023年11月16日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1日12时0分(该时间段范围外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将不予审核)
竞价时间:2023年11月21日12时0分至2023年11月21日18时00分。
十、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嘉峪关市)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嘉峪关市公安局
联系人:张警官
电话:198*****096
附件:2023年嘉峪关文化路信号机升级改造项目清单
序号 | 内容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协调式信号机 | 集中协调式信号机,要求必须接入现有交警指挥中心平台,能够与市区其他路口信号机进行同步统一控制,系统支持:1、支持远程程序升级维护,支持U盘导入设置,支持笔记本现场运行参数设置;2、支持32个主相位,最大可配置信号灯驱动板8块支持96路灯驱动输出;3、配置环境监测单元,实时上报现场温度、湿度、电压等环境参数,根据环境参数自动打开加热及散热装置;4、交通信号控制机对每一个输出单元LED等(每一组灯或其他设备)的电压和电流进行监测,如果信号灯故障实时上报中心。5、配置全彩色液晶面板及键盘人机界面,全彩色中文友好界面,可现场监测运行状态、模拟路口、配置设备参数;6、可配置无限接收单元,配合遥控器可实现路口>500米无限遥控设备运行,可实现指定路口控制、群控、指定相位放行、勤务路线选择放行等功能;7、可配置车载优先单元,配合无限接收单元,实现中心专网内自动勤务放行控制、不需要中心人员手控干预实现自动勤务放行功能;8、实现中心联网控制及线控绿波控制。 | 台 | 8 | 1、完成采购项目的运输、安装、实施、完成、缺陷修复以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现有设备保护等内容的安装、施工、服务内容及按期完工后交付即可正常使用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主副材料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调试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材料报验、验收费用、政策性费用及其他相关部门规定要求的费用等)具体采购标的及施工、安装内容。 2、 因本次采购内容的需求,投标人需提供有智能交通信号灯系统必须与嘉峪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管控平台实现无缝对接测试,并提供对接成功测试截图,加盖使用单位鲜章证明(投标前,各投标商联系采购人实施系统接入测试),无此证明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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