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喀什市水稻品种种子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KSS(DY)2016

【县级】喀什市水稻品种种子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KSS(DY)2016

【县级】喀什市水稻品种种子项目单一来源

采购公示

KSS(DY)2016-01号

一、采购人:喀什市扶贫办

二、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喀什市扶贫办水稻品种种子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KSS(DY)2016-01号

采购内容:喀什市扶贫办水稻品种种子一批(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喀什市扶贫办水稻品种种子采购项目于2015年10月20日进行了询价采购,由于水稻品种种子只有新疆阿克苏温宿县一家独有.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新疆金丰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阿克苏温宿县,注册代表人张银宝(董事长)

五、专业人员的具体论证意见及其相关信息

专业人员对具体项目所采购的设备,由喀什市扶贫办托安新疆金丰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进行了论证,所以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建议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法落实。

专业人员姓名

工作单位全称

职称和职务

胡胜利

喀什市扶贫办

扶贫办主任

迪力夏提

帕哈太克里乡

副乡长

艾力江

喀什市农业局

农艺师

六、公示期限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即2016年1月22日起至2016年1月27日止。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以预算价为基准价计取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元

投标保证金汇入帐号(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之前缴纳)

开户名称: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

银行帐号:107,624,584,078

行号:104,894,001,011

财务室联系电话:****-*******(注: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于开标前一天且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须封入标书内(即开标当天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未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换其投标保证金;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其退还投标保证金。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当天采购人须到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登记,未及时登记造成投标保证金退还延误的,由采购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

采购人代表:文千木联系电话:138*****999

地址:喀什市深喀大道东城市民服务中心三楼环保局

邮编:844000

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人:刘柯君、王毅

联系电话:0998—*******(兼传真)

地址:喀什市深喀大道东城市民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科)

财政部门:喀什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张加丽

联系电话:0998—*******

九、关于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异议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喀什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6年1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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