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新天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选聘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如东县新天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选聘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如东县新天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选聘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023-11-15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如东县新天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东县新天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选聘项目重新招标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如东县新天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选聘项目(重新招标)。

二、项目需求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发行人

如东县新天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

发行方式

公开发行

3

发行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6.9亿元(含6.9亿元)

4

债券期限

不超过7年(含7年期)

6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7

增信措施

拟设置主体评级AAA第三方担保

三、招标控制价:承销费率0.05%/年(含)-0.15%/年(含)。

资金综合成本控制价格:

经XIRR测算的资金综合成本不得超过5.500%(含5.5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主承销商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2、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没有因债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的管理、督导被监管部门处罚以致于不能正常开展债券承销业务;

4、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单位连续工作满 2 年(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2021年10月至2023年9月社保的证明资料,如因特殊原因导致第三方代缴,需要投标单位出具与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劳动合同及社保代缴说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五年内(2018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不得在三家以上(含三家)证券机构任职,并提供五年内全职工作履历证明。

5、至少提供两名项目组成员名单(非项目负责人)及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社保的证明资料(如为第三方机构代缴的,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相关代缴说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本次债券余额包销,且前期不存在通过包销方式中标承销,中标后不履行包销义务情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一)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8日(北京时间);

(二)方式: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交易”下载。

、招标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交易”发布,公告期限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纸质投标文件现场接收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纸质投标文件现场接收时间:2023年12月8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

(二)纸质投标文件现场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三)纸质投标文件现场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江苏省如东县城中街道长江路北侧建设大厦一楼开标室。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审程序和评标准

十一、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一)招标单位:如东县新天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地 址:如东县洋口化工聚集区洋口三路;

(三)联 系 人:桑经理;

(四)电 话:189*****836

(五)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六)地 址:江苏省如东县城中街道长江路北侧建设大厦一楼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

(七)联 系 人:吴经理 ;

(八)联系电话:159*****128(微信同号) 。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异议请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异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负责答复,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解释。

、评标流程简介: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服务商)资格性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现场告知原因。评标委员会对合格供应商(服务商)的商务技术标、价格标、扣分项评审内容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对各评委的商务技术标部分评分进行统计汇总,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算术平均值加上价格分得分减扣分项分值后即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列,综合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三高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1、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在投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 附件一;如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其在投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 附件一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 附件二。如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投标

2、请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人资格,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 如因非招标人原因放弃中标的,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

特别提醒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被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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