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2024年宣传视频拍摄服务项目比选文件

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2024年宣传视频拍摄服务项目比选文件

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因宣传工作需要,拟开展2024年宣传视频拍摄服务项目公开比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技术、服务要求

(一)视频数量及时长

结合我局宣传工作计划,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和城市治理现代化能力和体系建设,突出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特色亮点举措,策划、拍摄及制作10期宣传视频,其中长视频6个(时长约3-8分钟/个),短视频4个(时长约3分钟/个)。

(二)视频策划、拍摄、制作要求

1.视频策划

根据宣传工作要求,拍摄围绕美丽街区创建、环卫工作、世界水日、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全国垃圾分类宣传周等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重要工作、节点,积极对接业务处室,定制符合宣传内容的视频拍摄方案,撰写拍摄脚本,包括但不限于视频前期构思、文案创作、拍摄日程安排、拍摄场景确定等,并提供拍摄必要的高清素材。

2.视频拍摄

(1)摄制:机位、方式不限,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输出格式为.mpg或者.mp4,帧率:25帧/秒,画面清晰,对焦准确,音频清晰无杂音。

(2)布光:布光均匀,避免过曝、偏光、逆光、低光等。

(三)后期制作

后期制作应严格按照采购方要求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1.完整成品应包含整体剪辑,视频调色、字幕添加;

2.视频调色色彩尊重现实,不做风格化,不生硬,有张力,整体画面和谐统一;

3.设计和创作必须是原创,包括字体,不能涉及侵权问题,若因盗版导致版权纠纷,后果由制作公司承担;

4.字幕字体做到画面与配音节奏统一,切勿出现错别字及文字有误等低级错误;

(四)服务团队

应有人数不低于5人的视频制作团队提供相关服务。该团队及其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均有2年以上宣传策划、视频脚本撰写、后期制作等相关工作经历宣传视频拍摄经验。其中1名为视频拍摄负责人,负责团队统筹、协调等工作。

2.无犯罪记录,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

二、媒体渠道联动推广

供应商需发挥自身资源优势,提供互联网宣传推广渠道资源、互联网推广支撑平台。协助整合各类线上、线下媒体资源进行发布。提供区级平台不少于2个,市级平台不少于2个,省级平台不少于1个,并提供相应承诺书。

三、宣传效果

视频播出后,宣传效果好、群众反响好,每期视频推出后1个月内,全网播放量不少于1万次。

四、合作要求

(一)建立合作机制:中选供应商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采购方负责项目实施内容和质量的全过程监管。同时,中选供应商确定专人负责与采购方及拍摄对象的联络和协调等工作。

(二)配备专业团队:中选方应为项目实施配备高效稳定的制作团队,团队应包括编导、摄像、后期制作等人员。

(三)建立确认制度:中选供应商的摄制方案及脚本须经采购方审核同意。

(四)建立验收制度:在成片验收时,若采购方提出修改意见,中选方应充分采纳采购方意见,对项目进行修改,直至采购方审核通过。

(五)关于版权:成品及所采集资源的版权、署名权归采购方所有。

(六)对本项目所有的影像、数据及资料等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均属于采购方,且均属于保密范围,未经采购方书面授权同意,中选方不得擅自使用、留存,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以及可以接触上述保密信息的手段。

五、服务时间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六、项目预算

48万。

七、比选材料

(一)比选文件份数。参选人应当准备参选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参选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参选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二)比选文件组成。参选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文件资料须真实有效,并加盖企业公章,包括以下内容:

(1)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报价单;

4.承诺函(附件2);

5.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6.公司简介及服务团队简历:公司简介需要包括公司实力、获奖情况、服务团队个人简历。需附上团队人员简历信息及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技术部分:

1. 1个原创宣传视频案例展示,需携带u盘拷贝,内容不限。

2.提供宣传视频拍摄制作合作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例如:提供针对生态环境城管局宣传视频拍摄方案;要求体现运营策略,服务方案完整、科学、合理,能将结论性数据进行量化则更佳)。

4.渠道资源共享。针对渠道资源共享提出相应方案,提供国家、省、市、区级媒体宣传平台渠道。

5. 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补充和说明的其他服务内容。

八、评分标准

本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供应商,评分细则详见下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报价

20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有效响应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以下公示计算:

投标人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20分。

2

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20

服务方案:提供生态环境城管局宣传视频拍摄方案,服务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20分;服务方案整体策划和工作重点较明确,管理机构运作方法较科学、服务承诺和措施可行性较强的,得15分;服务方案有基本的整体策划和工作重点,有基本的管理机构运作方法、有基本的服务承诺和措施的,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

3

原创宣传视频质量

20

根据提供宣传视频主题、脚本策划、原创能力、剪辑拍摄水平等综合评分,优秀的得20分,一般的得15分,较差的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

根据u盘拷贝视频质量打分

4

宣传视频拍摄制作合作案例

12

供应商提供宣传视频拍摄制作项目成功案例展示,每提供1个得4分,最高得12分。未提供符合条件案例的不得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项目人员配置

15

根据供应商拟配置的服务团队进行评分,提供不少于5人的视频制作团队得10分,视频制作团队从业年限满足2年的,每满足1人加1分,最多加5分。

附上人员简历信息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

渠道资源共享

13

针对渠道资源共享提出相应方案,提供区级平台不少于2个,市级平台不少于2个,省级平台不少于1个,提供相应数量的平台得基础分10分,提供额外的中央、省级、市级、区级媒体平台,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该项最多得13分。

九、比选方式

(一)材料递交

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3年11月22日前将报名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比选文件中提及的比选条件、报送内容等相关资料)发送至本次比选指定邮箱*********@qq.com。若供应商大于10家,我局将从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5家供应商参与比选,抽取结果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比选时间

时间:2023年11月24日14:00

地点:成都高新区管委会6楼668会议室

入围供应商需在2023年11月24日13:50前将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的比选文件及相关视频资料报送至成都高新区管委会6楼668会议室。

(三)公示结果

比选结果将在比选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高新区公众信息网上公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28-********

附件:1.报名表

2.承诺函

3.2024年宣传视频拍摄服务项目考核办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视频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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