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根据学校发展和工作需要,我校拟通过遴选方式采购2023-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律所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拾万元整 (¥100,000.00)
(三)公开采购数量:选聘律师事务所作为我校法律顾问的固定服务商,该律师事务所至少委派专业人员为学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四)服务年限及服务费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每家律所服务费用不超过伍万元/年
(五)遴选办法:学校会议集体决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报价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法律顾问基本要求
(一) 律师事务所要求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2.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3.律所的律师团队中至少有2名律师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3人,律师执业许可证通过核发机关每年进行的资格年检;
4.符合防城港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委派人员要求
1.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3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熟悉教育、政府采购等方面法律法规,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3.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四、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1.参与学院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文书的拟定、审查,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
2.作为学院的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
3.对学院制定的各项制度建设、重大事项决策,从合法性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必要时,需参会讨论提出意见或建议;
4.参与处理行政公益诉讼和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5.代理、协助办理诉讼或非诉讼案件,及时指出案件中不符合法律规范的行政管理行为,并提出书面法律意见;
6.接受委托,代表学院参加有关涉法问题听证会,并对听证事项提出书面法律意见;
7.协助学院开展进行法律业务培训(每半年一次)和法制宣传教育;
8.根据学院需要,及时提供现场咨询服务;
9.为学院、学生、教职员工提供一定的法律免费咨询服务,提出意见或建议;
10.对学院的劳动人事、合同签订履行、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等法律问题提供日常咨询服务;
11.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12.对学院职责范围内发生的有一定影响的事件,以非政府官员身份进行调查、协调,并提出依法处理的法律咨询意见;
13.为依法处理疑难信访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并做好各种法律咨询服务;
14.办理学院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 法律顾问服务要求
1.律师事务所及提供服务的律师须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各项法律服务,依据法律作出判断,切实维护权益。反之,出现损害甲方权益和声誉的行为,相应扣减法律顾问年费;
2.及时、迅速地办理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内的法律事务,并通报工作进程,出具法律意见原则上应当在4小时内完成。紧急情况下,有特殊要求的,法律顾问应当按照学院的要求时限完成委托事项。因法律顾问疏漏、失误等自身原因,导致案件超期和败诉的,不支付本案件代理费用;因法律顾问疏漏、失误等自身原因,导致案件卷宗丢失的,承担相应责任并记录诚信档案,报行业律师协会;
3.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在涉及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学院同意,不得担任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代理人或法律顾问,不得担任对学院产生不利影响的另一方代理人或法律顾问;
4.对其获知的工作秘密,非由法律规定或者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借案件办理或法律顾问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影响行业秩序等;
5.对学院提供的法律相关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对涉及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复议诉讼案件必须做好目录台账,装订成册,分类管理,并及时整理送档案室归档。
(三)法律顾问服务的工作流程
1.日常工作法律服务,由受委派人员代表律师事务所直接处理,出具法律意见,加盖公章;
2.专项法律服务,由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团队介入,提供专业意见,出具法律文书,执业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3.复杂性强、跨度大的专项法律服务,由律师事务所按学院要求,并委派主力律师团队配合服务,该类服务的费用可按市场行情及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另行商讨。
(四)其他要求
如我校认为律师事务所委派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律师事务所应在3个工作日内,按要求重新委派同等或更优资质的人员。
五、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可采用纸质版或电子版两种方式送达。
(一)纸质版报价文件袋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且文件袋须密封并加盖公章,报价材料应包含:
1.采购报价单;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法人身份证及委派律师身份证等文件复印件;
3.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介绍及近三年为教育行业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及相关案例清单;
4.委派律师的相关执业证书、社保缴纳证明、工作业绩清单;
5.除以上要求文件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所有报价文件纸质版都必须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二)电子版报价文件应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zycjc2021@163.com邮箱,要求邮件名称包含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附件为纸质版文件要求的扫描件。
六、报价文件送达要求
报价文件(电子版及纸质版)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下午17: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三楼财务处(可快递)
联系人:刘老师,0770-*******
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1月15日

标签: 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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