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春航空动力小镇年度航空航天、增材制造、智能制造及相关产业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关于丽春航空动力小镇年度航空航天、增材制造、智能制造及相关产业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关于采购丽春航空动力小镇2023-2024年度航空航天、增材制造、智能制造及相关产业技术咨询服务的公告


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管委会拟采用竞争性选择方式对丽春航空动力小镇2023-2024年度航空航天、增材制造、智能制造及相关产业技术咨询服务进行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CDXCL******
2.项目名称:丽春航空动力小镇2023-2024年度航空航天、增材制造、智能制造及相关产业技术咨询服务
3.采购人: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管委会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超过此限价报价为无效响应。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按照《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成都石油化学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彭委办〔2022〕22号)文件要求,为提高投资项目入园的科学、严谨、专业决策,开展聘请有关机构提供产业技术咨询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简评咨询
主要针对首次对接项目的行业观点、数据整合、行业研究、商业模式评估和简略背景调查等提供产业技术咨询服务。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基于所提供的原始数据和资料,出具项目简评意见报告,报告中应包含行业机会、发展趋势、公司背景、模式分析、竞争对手、项目风险、初步建议结论等内容。
2.项目深度评估
主要包括评价项目投资方投资能力、投资项目所属行业状况、产业链分析、竞争格局以及市场盈利能力状况;预测项目落地实施后的经济数据、投资项目产值和财务预测的合理性(含税务预测)、测算对当地的贡献、政府对项目预计投入和扶持资金上下限、当地贡献与政府投入的平衡关系;评价项目实施对丽春航空动力小镇产业发展的意义和影响、评价投资项目实施的机会点、风险点,并给予合理化建议。
(二)服务要求
在服务期限内提供35个项目的简评报告、12个项目的深度评估报告。每个项目应在采购人提供项目基础信息资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技术咨询报告电子或纸质初稿,项目咨询报告初稿经采购人确认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评估报告(该报告需经成交供应商盖章且成交供应商对咨询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服务期限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版产业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报告成果汇总书纸质版2套,电子版(word格式)1套。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正式协议生效后且成交供应商提供正式、等额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服务费用金额的60%作为首期咨询服务费;剩余年度服务费应于服务期限届满后且成交供应商出具正式版产业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报告成果汇总书并提供正式、等额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4.验收标准:采购人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公告的要求组织履约验收。
5.根据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招商情况,若项目评估报告数量超过约定数量的5%以内的,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提供相应项目评估,并不再另行收费。
6.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四、供应商参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参选材料要求
(一)资格部分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营业执照复印件),证照需在有效期内。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选时不需提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具有履约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9.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不良信用的信用记录截图。
(二)技术、商务部分
1.供应商简介:供应商应提供自身基本情况简介材料。
2.服务方案:供应商应根据项目情况提出项目简评咨询实施服务方案及项目深度评估实施服务方案,具体内容要求见《综合评审表》。
3.报价表(格式自拟)。
4.按照本公告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参选材料递交
1.参与本次竞争性选择的所有供应商均需现场递交参选材料,逾期递交的视为无效响应。未递交视为放弃本次采购活动。
2.材料密封:所有材料应密封。
3.材料数量:提供正本1份、副本5份。
4.所有材料均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5.递交时间:2023年11 月24日下午17:00前现场递交 。
6.递交地点:成都市彭州市天彭街道牡丹西路65号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管委会6楼。联系人:廖老师,028-********
七、评审程序和成交标准
1.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管委会组建的评审小组现场组织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2.评审小组根据本公告、供应商参选材料和综合评审表(见附件)等,经综合评审确定候选供应商。
参选材料满足本公告要求且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的前3名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并列),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如需从并列的候选人中选择成交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随机选择。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被依法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依照顺序从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中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特此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咨询 智能制造 增材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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