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综合实验实训楼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综合实验实训楼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招 标 人: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

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DHLX2015-2-12

所属行业:建筑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主题: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综合实验实训楼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金来源:中央及地方财政资金

招标内容:

工程名称: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综合实验实训楼建设工程

建设规模: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九层,总建筑面积6985平方米;总投资约1100余万元。

建设内容:土建施工及安装工程。

工程付款方式:工程无预付款。工程款支付按照县财政和学校确定方式执行。

报名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和信誉良好;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及有关联的母子公司同时报名。

2.有近三年来独立承建过类似工程的业绩。

3.本项目为重要公共建筑。为确保工程质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其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近三年连续为盈利,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不低于本项目估算的融资能力以及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报名同时可领取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光盘200元,售后不退。

报名须知:

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规定日期内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1.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资质证、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要求以上投标单位法人、被授权人、项目经理报名时须同时到场确认。

2.企业近3年来均为盈利,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表。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至少提供3个以上近三年来房建工程项目合同,单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要求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在本企业近期两年以上的社保金缴纳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后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6.本项目原报名并经书面再次确认的潜在投标人不再重新报名,原提供资料有效;原报名未进行书面再次确认的单位须按照本公告重新报名。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2016年1月 25 ~ 29 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洛阳新区政和路长兴尚街(写字楼)206号

开标地点:栾川县长春路住建局三楼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开标时间:2016年2月18日下午15:30分

招标人: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35*****795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女士,电话:****-****************

公告发布媒介:本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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