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中医院电子肠镜的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乐清市中医院电子肠镜的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乐清市中医院电子肠镜的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乐清市中医院

项目名称: 电子肠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电子肠镜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电子肠镜(产品型号:EC38-i10M)是作为配件用于该院已有“宾得PENTAX”品牌EPK-i7010型电子内窥镜主机系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乐清市中医院此次采购的电子肠镜(产品型号:EC38-i10M)是作为配件用于该院已有“宾得PENTAX”品牌EPK-i7010型电子内窥镜主机系统。由于技术上的限制,目前市场上仅有“宾得PENTAX”品牌原厂生产的同品牌电子肠镜可以满足兼容使用的要求,其他品牌产品均无法满足;
2、宾得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是该产品制造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全权负责“宾得PENTAX”相关医疗用内窥镜产品在中国范围内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现该公司授权杭州信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作为其唯一合法代表参与本次采购项目,是乐清市中医院获得“宾得PENTAX”品牌电子肠镜的唯一合法渠道。依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文件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该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杭州信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杭州信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凤凰城1幢2单元501室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乐清市中医院

联 系 人: 何利勇

联系电话: 138*****089

传 真: /

地 址: 乐清市乐成街道建设东路206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乐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 张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7-********

传 真: 0577-********

地 址: 乐清市伯乐东路50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肠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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