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保山金厂河硫化钠竞价采购物资竞价采购公告

11月保山金厂河硫化钠竞价采购物资竞价采购公告

11月保山金厂河硫化钠竞价采购物资竞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二、资格审查:资格预审,获得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三)供应产品符合行业标准,具备相关合法资质。

三、拦标价原则:不设拦标价

四、保证金形式

以供应商入驻电子采购平台时根据参与的项目类别时缴纳的费用作为保证金。

五、采购公告发布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进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在云南黄金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并取得用户CA数字证书,即可参与。

2.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竞价。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供应商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1天,通过电子邮箱(ygmgjc@ygmg.net)书面形式进行提问要求采购人澄清或答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采购人以书面补遗文件方式通过云南黄金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向潜在供应商发布澄清或答复,供应商不须回函确认,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登录云南黄金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自行查阅。澄清、答复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为保证供应商有足够时间制作投标文件,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延长开标时间并通知已报名响应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供应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须明确填报物资单价、总价、品牌、规格型号、图片、正偏离等;

2.上传的报价文件必须符合采购内容,对招标文件标明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供应商可作出满足或者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条件的标注及承诺;

3.采购范围有备选品牌的,供应商所报的品牌须满足或优于同等及以上品牌(若供应商提供品牌不在备选品牌范围,须提供所供品牌相关资质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要求:采购人以公开发布采购公告的方式,在匿名条件下进行竞争性报价,供应商有二次报价机会(含初始报价共2次)。二次报价在最低初始报价基础上下浮,供应商初始报价总金额与最终报价总金额差异超过20%视为恶意无效报价。

5.投标报价的格式为PDF版本加盖公章一份及EXCEL电子文档一份,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标的编号标的名称规格订货要求计量单位数量
1**********硫化钠工业亚硫酸钠2类一等品,硫化钠含量≧60.0%,铁(Fe)含量≦0.003%,碳酸钠(Na2CO3)含量≦2.0%,水不容物含量≦0.05%。千克*****

注:详细的采购内容的信息,请登录电子采购平台查看。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价格与费用

物资总价含产品的货款、13%增值税(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总价随之变动)、供应商按规定应交纳的其它一切税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吊装、转运、卸载、风险费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2.付款方式:货到、票到、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项目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3.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供应商应当保证销售产品的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性能参数、图片等与采购人要求相符;同时保证销售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国家标准高于行业或供应商企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和供应商企业标准中较高标准执行,若达不到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2)供应商保证销售产品的质量应为可靠、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由于产品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3)物资在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给我方使用单位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4)中标供应商在质保期未到期前,其在云南黄金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交纳的所有保证金不予退回,质保期出现质量问题优先从平台保证金中扣除。

(5)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但不按约定进行更换和损失赔偿的,除计入云南黄金集团失信供应商名录外,采购人有权将不良合作记录向社会进行公布。

4.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

包装标准按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包装及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必须保证货物的安全,包装物不回收。

5.产品运输及交货

(1)运输方式及费用:货物运输方式由供应商自行确定,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运输风险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3)交货时间:2023年11月20日;

(4)交货地点:各需求单位指定地点;

(5)货物所有权:供应商将货物交付给采购人后,货物所有权即转移给采购人;货物交付前发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6.产品验收及质量异议

(1)采购人收货后应当及时验收,采购人可通过内部抽检、送有资质单位检测等手段对供应商物资进行检测,如果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技术参数及外观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提出的异议的7天内处理,否则,即视为认可采购人提出的处理意见;

(2)双方对货物质量分歧较大时,在未能协商解决前提下,可就货物质量问题共同委托相关质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供应商不能按期完成交货,按逾期交货处理,每超过一天按货款总价的1%扣除违约金,按日递加,最多不超过货款总价的10%,同时承担因逾期交货或不能供货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电子采购平台发布中标公告后,投标人拒绝签订合同,单次扣除50%保证金,一年内累计发生2次,扣除100%保证金,列入云南黄金集团不合格供应商名录,不得参与云南黄金集团任何采购项目的处罚(包括线上和线下采购,但不包括依据招标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期限1年。

(3)供需双方已完成合同签订,供方单方面毁约或部分履约,合同内有约定违约责任处理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内未约定的根据参与项目类别扣除100%保证金,列入云南黄金集团不合格供应商名录,不得参与云南黄金集团任何采购项目(包括线上和线下采购,但不包括依据招标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期限1年。

(六)供应商管理

1.供应商在参与过程中出现恶意竞标(围标、串标、陪标、提供虚假资料等)的行为,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列入云南黄金集团不合格供应商名录,不得参与云南黄金集团任何采购项目(包括线上和线下采购,但不包括依据招标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期限:1年。

2.供应商参加云南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应当遵循长期合作、互惠共赢、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各供应商初始报价总金额与最终报价总金额差异超过20%视为恶意无效报价,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记一次不良报价记录,一年内累计发生3次不良报价,列入云南黄金集团不合格供应商名录,不得参与云南黄金集团任何采购项目(包括线上和线下采购,但不包括依据招标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期限:1年。

3.供应商恶意进行区域独家垄断、渠道独家垄断,且价格严重偏离市场范围,经价格对比、善意沟通无效后,此类供应商做“强制退出”处理,列入云南黄金集团不合格供应商名录,不得参与云南黄金集团任何采购项目(包括线上和线下采购,但不包括依据招标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期限:1年。

4.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供应商(包括经采购人核实,多个供应商受同一人控制的情况),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列入云南黄金集团不合格供应商名录,不得参与云南黄金集团任何采购项目(包括线上和线下采购,但不包括依据招标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期限:3年。

5.供应商延期供货给采购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列入云南黄金集团不合格供应商名录,不得参与云南黄金集团任何采购项目(包括线上和线下采购,但不包括依据招标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期限:永久。

6. 供应商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存在安全环保隐患且不按使用方要求及时进行更换处理,对于已使用不合格产品不予结算货款,不退还其在云南黄金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所有保证金,同时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给使用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列入云南黄金集团不合格供应商名录,不得参与云南黄金集团任何采购项目(包括线上和线下采购,但不包括依据招标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期限:永久。

7.供应商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义务给采购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对于已供货产品不予结算货款,不退还其在云南黄金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所有保证金,同时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列入云南黄金集团不合格供应商名录,不得参与云南黄金集团任何采购项目(包括线上和线下采购,但不包括依据招标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期限:永久。

8.若供应商分部分项单价高于历史采购单价的10%以上的,采购人有权不予采购。

六、开标、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遵循“客观、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开标

1.开标方式为通过云南黄金电子采购平台在线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开标前提交投标文件(初次报价)并进行签到;

2.投标完成后须进行最终报价回填(最终价格编辑),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评标办法

1.不按使用质保期报价的物资原则上以总价最低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按使用质保期报价的物资以单位质保期使用综合采购成本最低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本评标办法适用于标书文件或补遗文件要求按照单位质保期使用成本评标的项目。

3.若供应商分部分项单价高于历史采购单价的10%以上的,采购人有权不予采购。

4.经了解市场价格明显低于电子采购平台竞价结果的,采购人有权在电子采购平台最低价格基础上与线下供应商进行询比价或谈判采购。

七、竞价时间

标书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3-11-14 16:27:00(北京时间)

标书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3-11-16 14:30:00(北京时间)

澄清补遗截止时间:2023-11-16 14:30: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6 14:30:00(北京时间)

竞价开始时间:2023-11-16 14:30:00 (北京时间)

八、特别说明:本竞价公告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联系方式

保山金厂河矿业有限公司 供销部

联系人:董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152*****209184*****263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金厂河

监督部门:云南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纪检监察室 电话: 0871-********

保山金厂河矿业有限公司 纪检监察室 电话:0875-*******


2023年11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河硫化钠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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