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第十三中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二次

石河子第十三中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二次

石河子第十三中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二次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我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受石河子安南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石河子第十三中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报名参加。

第1条: 招标项目名称和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石河子第十三中学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编号:TYZCZB2015-018

招标人:石河子安南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石河子第十三中学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取得批复文件,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工程概况:建设地址为石河子高新区,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配套南区幼儿园。该项目用地面积120亩,总建筑面积26984㎡,综合楼1栋,5000㎡;教学楼2栋,8100㎡;实验楼1栋,2000㎡,食堂、浴室1栋,2155㎡,厕所1个300㎡,宿舍楼2栋,6052㎡(800人住宿),室内活动室1栋,1277㎡,400米塑胶运动场1个,650万元,警卫室及家长接待室100㎡,南区幼儿园2000㎡,设备购置、地面硬化、绿化、外网水电暖等、大门(30米),围墙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等。总投资7226万元。

第2条 :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社会区域类)资质单位。

第3条: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 17 日至 12 月24日正常工作日发售(工作时间内)。

地点: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市北三路41小区120栋三楼服务大厅)

凡满足上述投标资质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须有相应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直接到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处领取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第4条: 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市北三路41小区120栋三楼开标二厅,评标二室)

第5条: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 12月 25 日16:00(北京时间),逾期的投标恕不接受。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应于开标时间之前提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第6条:联系人:逯霞 、刘凤 153*****949 189*****163 ****-*******

第7条:采购单位联系人:徐志平 ****-*******

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

2015年 12 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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