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关于《石河子市法院“网络运行和系统应用”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
【单一来源】关于《石河子市法院“网络运行和系统应用”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
一、采购单位名称:石河子市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网络运行和系统应用”改造
三、采购项目内容:法院信息化建设“网络运行和系统应用”改造
四、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因我院网络建设及维护系统一直由中国电信石河子分公司承建.
五、拟定供应商:中国电信石河子分公司
拟定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石河子分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北四路242号
联 系 人: 王黎红
联系电话:153*****500
六、专业人员的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一: 市法院网络一直由电信公司承建,涉及通信线路维护也由电信运维,此项目为原网络平台的升级改造,为保证信息安全及升级的平稳对接建议仍由电信公司承建。
专家姓名: 曹向东 职 称:工程师
工作单位: 石河子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论证意见二:本项目前期工程由电信公司承建吗,考虑到系统的稳定性和兼容性及此次平稳升级改造,建议使用单一来源方式。
专家姓名: 海震 职 称:副教授
工作单位: 石河子职校
论证意见三: 系统建设的改造及升级由原单位建设实施,能够更好的对接,由电信这个大平台来维护,能够有效保证。
专家姓名: 赵新建 职 称:支队长
工作单位: 石河子市公安局
七、公示期限: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规定,确定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15年 12 月2 日起至12月8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并同时抄送石河子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孙清林 联系电话:*******
采购办联系电话:****-*******、 ****-*******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
2015年12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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