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潘店镇河道清淤项目竞争性
封丘县潘店镇河道清淤项目竞争性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封丘县潘店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封丘县潘店镇河道清淤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封丘县潘店镇河道清淤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封财谈判采购【2016】008号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1、工程规模:1标段:天然七支30000m3;2标段:七支四斗27600m3,王薛渠27600m3;3标段:屯里排13600m3,蔡东厂门口干渠一支一斗16000m3。
2、工程地点:封丘县潘店镇;
3、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4、工期要求:15日历天。
5、标段划分:3个标段;1标段:天然七支;2标段:七支四斗,王薛渠;3标段:屯里排,蔡东厂门口干渠一支一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注:每个投标人可以投报所有标段,所有标段均可同时中标。
四、报名要求:报名时现场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份: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出示劳务合同和出具的近半年按时缴纳社会保险且不存在欠费情形的证明材料)
评标现场须提供以下证书原件供评审小组一次性审查,审查不通过将取消评标资格。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资质证书副本;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税务登记证副本;
(5)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 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 供应商应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工业路53号),联系电话:****-*******。
注:领取了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报名及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1月25日-1月27日(公休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报名及谈判文件出售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响应性文件递交信息:
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2月2日上午9:30时
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
七、谈判有关信息
谈判开始时间:2016年2月2日上午9:30时
谈判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评标室
八、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封丘县潘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639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151*****793
九、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封丘县人民政府网、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同一时间发布。
十、监督单位电话:封丘县财政局 ****-*******
封丘县监察局 ****-*******
封丘县检察院****-*******
封丘县审计局****-*******
封丘县发改委****-*******
2016年1月25日
标签: 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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