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昌江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新厂临时运营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遴选昌江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新厂临时运营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昌江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拟向社会公开遴选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昌江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新厂)临时运营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
昌江黎族自治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
昌江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新厂)运营服务项目
三、项目地点
昌江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
四、项目概况
昌江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拟通过遴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环保公司负责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的昌江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新厂)临时委托运营(临时委托运营期间,如市场化完成招标后该合同将自动终止),渗滤液处理量约为40吨/天,服务费控制价为130.78元/吨。
五、项目服务内容
本项目临时托管运营,包含托管运营的人员组织、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行政后勤管理、设备改造等工作。
六、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二)具有环保工程类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三)近三年,在运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报名所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一)单独密封的报价函(格式自拟);
(二)报名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三)相关资质等材料;
(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网站截图证明(证明材料:提供发布公告日期起任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六)参加询价单位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且必须准确、详细、清晰可以辨认,若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所提交的资料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八、遴选办法
(一)由业主单位根据投标单位业绩、信誉、报价等条件综合评定,择优选取1家中标候选单位;
(二)中标候选单位将在昌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次遴选中标单位;
(三)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企业不足3家,遴选作废,将二次发布公告,如果二次公告报名单位仍不足三家,按实际报名单位遴选中标单位。
九、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文件将予以拒收。
(二)投递地点: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东风路25号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市容环卫岗。
(三)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188*****818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特此公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14日
标签: 运营服务 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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