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处理用工业合成盐酸、工业硫酸
水处理用工业合成盐酸、工业硫酸
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天津莱特化工有限公司经营水处理用工业合成盐酸、工业硫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本次采购的水处理用工业合成盐酸、工业硫酸主要用于大港石化公司水处理、Ⅰ循环水场、Ⅲ循环水场装置及水处理自用。
2、送货地点:大港石化公司。
规格型号 | 执行标准 | 采购数量 (预估) | 包装要求 | 送货 频次 | 指定生产厂家 | 备注 |
工业合成盐酸≥31% (合格品) | GB320-2006 | 80吨/月 | 罐车 | 每月/1-3次/1-3车 | 天津乐金渤海化学有限公司 | 每批次附质检单、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安全标签 |
工业硫酸 ≥92.5% (合格品) | GB/T534-2014 | 80吨/年 | 罐车 | 分批送货 | 天津环渤新材料有限公司 | 每批次附质检单、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安全标签 |
7吨/月 | 需用立方桶 | 每周/1次1桶 |
3、招标物资情况详见下表:
4、供货期限: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价格执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按需方要求,分批送货。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产品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资质,非生产企业需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资质。
4、具备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并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服务平台成功入网。
5、车辆送货必须符合国家危险化学品运输规定的公路运输要求,符合国V及以上标准。
6、允许经销(代理)商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等情况。(提供承诺书)
9、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销售业绩证明材料。
注:提供以投标人为主体的供货业绩,且无不良使用记录。
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1月至今)不低于2个的供货业绩,提供的业绩需附最终用户的供货合同及发票,方为有效业绩,如提供不真实的业绩则否决投标。
10、提供2022年审计报告或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11、投标人每月按实际发生额开具发票,挂账三个月后,逐月以电汇方式支付;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投标者,请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上午8:00 时至12:00时分,下午13:30时至16:40 时分,在天津莱特化工有限公司营销采购部领取招标文件。
2、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2.1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签字盖章);
2.2 投标确认函(签字盖章),投标人须在收到招标文件后2日内提交;
2.3 标书费交款凭证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转入天津莱特化工财务处指定账户。售后不退,银行汇款时附言“莱特化工××招标项目编号---标书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14:0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天津莱特化工有限公司营销采购部。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3天时,提交 5000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通过银行汇款转入天津莱特化工有限公司财务处指定账户。银行汇款时附言“莱特化工××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 上公布。
七、开标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8日14:00
开标地点:天津莱特化工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招 标 人:天津莱特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滨海北路167-41
联 系 人:刘宁宁 电 话:022-******** 邮 编: ******
电子邮件: lthglnn@163.com
开户银行:建行天津油田支行 帐 号: 120*****001*********
八、特别注意
我公司将用本次中标方产品去参加投标,如中标,可以优先采购中标方产品,如未中标,则不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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