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二批通村油路及安保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5年第二批通村油路及安保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由伊州交发【2015】70号、伊州交发【2015】109号文件下达了建设计划,伊州交函【2015】205号、伊州交函【2015】258号文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了批复,项目业主为新源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计划工期:2016年3月30日开工,2016年7月30日完工,总工期123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三个合同段,工作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涵洞、安保工程等,具体项目(合同段)划分和工作内容为:
注:最终以工程量清单数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第六、七合同段要求投标人的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内,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公路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颁发的《新疆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并已录入伊犁州直农村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复验名录,并在有效期内。
本次招标第八合同段要求投标人的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内,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公路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颁发的《新疆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并已录入伊犁州直农村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复验名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19日(国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8时【北京时间】,具有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原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三份)到伊宁市西环路306号开元新城3号写字楼11层1108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第六、七合同段招标文件每项目(合同段)每套2500元【包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500元】,第八合同段招标文件每套1500元【包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6年1月20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6年1月20日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新源县交通运输局。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2月4日11: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伊宁市西环路306号开元新城3号写字楼11层1109开标厅。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所有投标书应使用汉语编制,一套正本,二套副本。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第六、七合同段应提交捌万元整(¥80000)投标担保;第八合同段应提交叁万元整(¥30000)投标担保。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源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新源县新华东路 邮政编码:835400
联系人:巴合台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伊宁市西环路306号开元新城3号写字楼11层
邮政编码:83500 联系人:何姗姗 电话:152*****876 传真:****-*******
新源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1月12日
标签: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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