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1971破34号关于东莞市卓艺餐饮有限公司受理破产及申报债权的公告

2023粤1971破34号关于东莞市卓艺餐饮有限公司受理破产及申报债权的公告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20日裁定受理东莞市卓艺餐饮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1月8日指定广东众慧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东莞市卓艺餐饮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在2023年12月22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详情请阅附件。


附件
公告.pdf 下载2
决定书.pdf 下载2
受理裁定(卓艺餐饮).pdf 下载4

标签: 受理破产及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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