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采中质函
哈采中质函
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书
(哈采中质函[2023]039)
哈尔滨市南岗区合弘千家具经销部:
你公司对我单位组织的哈尔滨学院高清标准化考场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C[GK]********)提出的《质疑函》收悉,于2023年11月13日受理。我单位于2023年11月15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针对质疑事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复审查证,现将质疑处理结论告知你公司:
一、质疑事项
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二、质疑事项核实情况
你公司事实依据中提出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第28项产品“观摩椅”的制造商佛山市顺德区铜辉家具有限公司、第29项产品“防静电桁架设备(立式)”的制造商江苏常飞地板有限公司,这两个制造商为销售型企业,属于经销商,不能作为制造商进行生产供货。第30项产品“等电位桁架设备(平装)”的制造商为霸州市宏远建材有限公司不存在。
经复查,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表中的第28项产品“观摩椅”及第29项产品“防静电 桁架设备(立式)”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且招标文件中未要求制造商的经营范围。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表中的第30项产品“等电位桁架设备(平装)”品牌为源昊,中标供应商称将制造商名称填写错误,填写为“霸州市宏远建材有限公司”,实际制造商应为”霸州市源昊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在复议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出具了书面承诺书,承诺供货产品为“霸州市源昊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源昊品牌产品,因此无法认定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三、质疑处理结论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不成立。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相关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你公司如对上述答复不满意,可在本质疑处理答复送达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哈尔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质疑经办人:董泽 联系电话:0451-********
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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