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林业局炎帝大道随县段景点和烈士陵园绿化工程竞争性
随州市林业局炎帝大道随县段景点和烈士陵园绿化工程竞争性
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随州市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随财采计[2015]798号”文要求,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随州市林业局委托,现就“随州市林业局炎帝大道随县段景点和烈士陵园绿化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经营资格能力的并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随州市林业局炎帝大道随县段景点和烈士陵园绿化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ZXCGDL*******-3
三、采购内容:炎帝大道随县段景点和烈士陵园绿化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明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最高限价:59万元
五、供应商条件: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 供应商必须具有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相应专业项目经理;
5.供应商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到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五楼政府采购代理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拟派本项目建造师);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2013年度和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⑤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职称证书;⑥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园林专业类职称证书、身份证;拟派专业技术工种配备齐全(包括绿化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⑦申请人社会养老保险登记证、缴纳2015全年的社会养老保险发票(并附社保部门出具的拟派本项目相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⑧申请人须向其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经查询,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4年1月至今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八、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谈判时间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 3日11:00分,地址: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随州市青年路208号),谈判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参加递交投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法定代表人,且不得更换。
九、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随州市林业局
联 系 人:朱科长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国群 联系电话(传真):****-*******
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5日
标签: 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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