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人民医院内科大楼(含儿科业务用房)中央空调主机、机房及室外管道招标公告
第二人民医院内科大楼(含儿科业务用房)中央空调主机、机房及室外管道招标公告
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内科大楼(含儿科业务用房)中央空调主机、机房及室外管道项目招标公告
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内科大楼(含儿科业务用房)中央空调主机、机房及室外管道项目,已由荆财采计[2015]949号和[2015]3760号计划函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大华政采[2016] 001
(二)项目名称: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内科大楼(含儿科业务用房)中央空调主机、机房及室外管道项目
(三)财政预算资金: 1210 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 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 三 )章内容。
第1 包:
(1)项目包编号:大华政采[2016] 001
(2)项目包名称: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内科大楼(含儿科业务用房)中央空调主机、机房及室外管道项目
(3)类别: 供货及安装
(4)工期: 100天
(5)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6)质保期:2年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多包投标(谈判、报价)的相关规定: 无 。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 QQ********7 邮箱)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⒈供应商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⒉ 供应商须具有:
1) 具有机电安装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专业为机电安装。
2) 投标人应是投标货物“一体化直燃型溴化锂冷水机组(三用型)”经销代理商。须提供“一体化直燃型溴化锂冷水机组(三用型)”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产品授权书;
3) 投标货物冷水机组制造商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必须在湖北省设有固定合法分支机构(以5年以上工商注册文件为准)及办公场所,并能提供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4) 投标货物“一体化直燃型溴化锂冷水机组(三用型)”在湖北省内有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应用案例不少于3项(提供能体现项目内容的合同);
5) 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 本项目不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6年1月 25日 起至2016年1月 29 日 (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 ~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三)获取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花桥二村康乐大厦4楼 )
(四)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由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持委托书携带本公告第二条要求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齐全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没有提供原件,不能报名。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荆门市 )
(二)截止时间:2016年2月 24 日 下午3: 00 前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荆门市 )
(二)时间: 2016年 2 月 24 日 下午3 : 00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花桥二村康乐大厦4楼
联系人:徐进峰 电话:***-********
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 1 月 25 日
标签: 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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