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招 标 公 告(资格预审) |
(重新公告) |
标段编号: AJN120008-13SG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建设项目宁杭高铁经济适用房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江宁发改投字[2012]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00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10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瑞祥佳苑社区服务中心及菜场工程 |
2、工程地点:江宁东山街道 |
3、工程类型:中型工程 |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施工类; |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
6、工期要求:22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3000.00万元 |
8、招标内容: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程;装饰装修;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其他工程;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桩基、基坑支护、土建、水电安装、消防、通风、装饰、室外附属(道路、排水) |
10、工程规模:建筑面积:8733.58 m2;建筑物层数:4 层;其中地上层数:4 层;其中地下层数:1 层;建筑物高度:17.85 m;其中地下室面积:2901.58 m2;造价:3000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8733.58 m2;幢数:1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建筑面积:8733.58 m2;根数:160 根;桩形:挖孔桩 ;桩长:7 m;建筑面积:8733.58 m2;基坑深度:4.4 m;装饰工程面积:8733.58 m2;空调制冷量:0 冷吨。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五、资格审查办法: |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可选合格条件为: |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1年2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及以上,且合同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1年2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及以上,且合同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类似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且与企业类似业绩可以兼得;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
4、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合格制 |
1、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可选条件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个,将调整原设定的可选条件,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和进行资格预审,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少于9个为止。 3、招标人调整可选条件直至可选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仍不足9个的,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
|
5、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为了便于审查,投标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六、评标方法: |
|
   方法四: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 ×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 ×K1 ×Q1+B ×K2 ×Q2,Q2=1-Q1,Q1 、Q2 取值一般均应≥30%;Q1 、K1 值在开标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的抽取范围为50%—70%(抽取数值为50%、55%、60%、65%、70%), K1 的抽取范围为 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
|
七、其他: |
1、资格预审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所报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场参加资格预审,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2、投标单位所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上述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所报注册建造师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申请人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的资格审查其他资料栏); 5、企业必须对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市场“维稳诚信”规定做出承诺; 6、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条规定: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7、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套; 8、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
|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6年1月25日16时10分到 2016年2月1日16时10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 2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 |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招商街121号3楼 |
招标人邮编:211100 | 代理机构邮编:211100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 |
招标人联系人: |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礼军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
备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信息登记办理地点为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联系电话:***-********、********、********;如在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