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看守所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 金沙县公安局看守所办公家具
2、项目编号: JFC-2016-01号
3、项目序列号:01
4、项目联系人:张堂菊
5、项目联系电话:****-*******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办公桌(小)67张、办公椅(小)398张、办公桌(大)6张、办公椅(大)6张、木靠背凳24张、书柜(小64个、书柜(大)6个、沙发23套、茶几23套、讲桌2张、电脑桌96张、密集柜6组、会议桌(大)2张、会议桌(中)1张、会议桌(小)1张、会议桌(电脑)2张、阅览桌8张、寄存柜2个、公共排椅10张、茶水柜1个、文件柜7台、阅览书架18套、床及床头柜29套、床及床头柜8套、床及床头柜9套、上下铺6套、监室床136张、衣柜52个、挂衣架27个、单人床66张、单人衣柜66个。(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数量:1批
(3)采购预算:3,502,680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完整投标,如只对其中部分内容投标的将被拒绝。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合同签定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金沙县看守所。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在开标会议进行资格审查时,提供下列第1、3、4款要求的原件: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的家具制造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4、参加会议的如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是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2)特殊资格要求:无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6-01-26 09:30:00至2016-02-15 12:00: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贵州省金沙县城关镇中心菜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投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6-02-15 15:0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16-02-15 15:00:00
12、开标地点:金沙县政务服务中心二会议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7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16-01-26 09:30:00至2016-02-15 12:00: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通过投标人公司基本帐户汇到指定银行帐户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金沙县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金沙县支行
帐 号:2406 0750 2900 0089 316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金沙县公安局
联系地址: 金沙县看守所
项目联系人:戴辉宗
联系电话:139*****205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金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贵州省金沙县城关镇中心菜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张堂菊
联系电话:****-*******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金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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