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澄迈县2023年度交通运输领域工程技术人员系列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澄迈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澄迈县2023年度交通运输领域工程技术人员系列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县交通行业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交通运输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交规字〔2022〕463号)、《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领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琼交人教〔2023〕278号)、《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交通运输领域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琼交人教〔2023〕312号)和《中共澄迈县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开展澄迈县202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澄人才局通〔2023〕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3年度交通运输领域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及专业

(一)评审范围

1.我县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含自由职业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2.中央驻琼单位或外省驻琼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在我县工作),如需在我县申报评审的,须提供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委托函。从中央单位外省来琼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办理职称确认满一年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评或晋升评审,其前后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3.在县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报。

4.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评审专业

评审条件所设专业为:1.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2.岩土工程专业;3.工程测量专业;4.公路养护专业;5.道路运输工程专业;6.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7.船舶工程专业等7个专业(下称“本专业”)。上述专业不与其他行业交叉评审。

二、评审条件

评审条件按照《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交通运输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交规字〔2022〕463 号)(附件1)、《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交通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外语和计算机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交运科〔2017〕559 号)、《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工作的通知》(琼人才局通〔2022〕2号)等规定执行,申报人员任职资历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12月31日。

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参加乡村振兴工作队满2年,且每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年限可在现行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基础上放宽1年。

三、申报材料

(一)《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见附件5),填写电子版后双面打印,单独胶装。另需说明的事项有:

1.表格内所有的签名、日期必须手写,贴好本人标准照片;

2.申请人在“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一栏填写专业技术工作述评后,另起一行由本人亲笔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愿承担相应责任”;

3.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拟上报的所有材料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基层公示结果”一栏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XX年X月X日至X月X日),材料真实,公示期满无异议,同意上报”。

(二)《申报2023年度XXX专业XXX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2023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信息登记表》。1份(详见附件8和9),电子版刻录光盘,纸质版A3 纸打印,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盖章。

(三)《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相应工作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详见附件10)。

(四)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从业人员资格证、继续教育证明等复印件以及1张一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

(五)获奖证明。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在本人所申报专业领域所获得的有关奖项证明材料。

(六)任现职以来(现职称取得之前的代表作概不受理)发表的代表作。代表作可以是理论文章、项目成果、研究报告、专利、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等。论著应指明一篇代表作并填写、装订在最前面,论著需复印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版权页和正文(原件审核后即退)。在专业学术研讨会上宣读、交流的论文需由会议组织单位和本人所在单位盖章证明。

(七)《个人综述材料》。由本人撰写,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盖章。个人综述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现专业技术资格、学历、资历、年度考核、政治思想、继续教育、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身体状况、承诺语等情况。

(八)与《个人综述材料》所述情况互为印证证明材料。

(九)申报转评人员。需提供申报转评的转岗证明材料。

(十)破格申报人员。凡破格申报者,需由本人所在单位和 所申报专业省级以上行业协会(或本行业2名以上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的知名专家)出具破格申报推荐函,说明其破格申报的理由和政策依据。附推荐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并亲笔签名确认。

四?、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申报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均须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统一装在一个文件档案袋或 A4 规格的档案盒里,档案袋或档案盒正面须标明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申报专业、申报级别、联系电话,并提供申报材料的原件验证审核,申报材料应按下列顺序内容装订成册。

(一)封面。标题统一为“申报xxx 专业x 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封面题目下方注明申报人姓名、联系电话、专业、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日期,并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章;

(二)目录。目录应根据实际材料情况编辑页码;

(三)个人综述材料;

(四)单位公示证明材料;

(五)学历及学位证书。申报人系2000年以后毕业的,还须提 供在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六)参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七)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八)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聘书(申报转评要提供转岗证明材料);

(九)近三年专业技术资格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表盖章还要压考核等次处,如在“优秀” “称职”处盖章;此外盖章还要注意上压单位下压月日);

(十)业绩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

(十一)发表的著作、论文、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技术总结;

(十二)科研成果、课题。如获奖证明书、成果鉴定书等;

(十三)其他相关材料。主要包括:1.身份证或社保卡;2.社保缴费证明;3.执业、从业资格证等;

(十四)?《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申报2023年度XXX专业XXX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2023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信息登记表》无需装订。

五、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30日(工作日时间),逾期不予受理。受理地点:澄迈县交通运输局办公楼二楼大办公室,联系人:莫壮颖,联系电话:0898-********

申报单位将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收集汇总后,由单位人事部门用硬纸箱装好后统一报送。同时将《申报2023年度XXX专业XXX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2023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信息登记表》、申报人员个人综述和所发论文电子版一同发送至电子邮箱jt0898********@163.com,邮件应写清楚工作单位、姓名和联系电话。报送或领取材料时,经办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主动出示单位介绍信。

六、材料审核

申报人及单位如有未按规定进行公示,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未按规定将材料装订包装等情形的,不予受理。对申报材料有个别欠缺或不完整的,可通知申报人在限定时间内补齐,逾期未补齐的视为放弃申报。在召开评审会期间不得补交申报材料。凡有伪造学历、资格证书、虚报资历、业绩者,根据《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规定,3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评审及答辩时间安排

计划于2023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将根据工作实际另行通知。答辩当天,申报人须持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答辩。未能如期参加答辩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八、其他事项说明

(一)用人单位要发挥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坚持把品德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对品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事业单位在岗在编申报人员,必须在确认申报的职称评审层级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存在空缺后,方可参加本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如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数大于岗位空缺数,各单位可采取单位内部竞岗等方式确定申报人选,岗位空缺数量需要和申报人员数量相一致。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海南省交通运输领域道路运输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琼交规字〔2022〕463号)

2.参评人员推荐表

3.公示(模板)

4.职称评审委托函(模板)

5.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6.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

7.诚信承诺书

8.2023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信息登记表

9.申报2023年度XXX专业XXX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

10.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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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运输 职称评审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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