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政府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零陵区政府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零陵区政府机关大院物业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第二次)
零陵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零陵区机关事务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区政府机关大院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 HNLLGP-2015ZB023
二、采购计划编号:零采购[2015]97号
三、项目名称及内容:零陵区政府机关大院物业管理项目,本项目招标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项目限价为人民币150万元/年.。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的第八章。
四、采购单位:零陵区机关事务局联系人:尹女士 联系电话:139*****822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2、特定资格要求:
(1)在永州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投标人具有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物业管理企业。(外地物业管理企业须在永州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分支机构,并在市房产局物管办备案)。(复印件/影印件);
(2)投标人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从业单位备案证(复印件/影印件);
(3)投标人拟派驻政府机关大院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物管项目经理人证书或物业管理师资格或物业服务企业经理上岗证(复印件/影印件);
(4)投标人至少有一份2013年以来行政机关、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物业管理业绩金额在50万元以上且业主评价良好(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业主书面评价,合同中实质条款不得涂改、遮盖或缺失,复印件/影印件,原件备查)。
六、获取招标文件
1、期限:即日起到2016年2月1日17:00期间的办公时间(每天的09:00-12:00和14:3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永州市零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3、领取文件的方式:领取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采购中心报名领取,领取时应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各投标供应商必须在2016年2月15日12:00前将上述金额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帐方式缴纳到零陵区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以到达采购中心的户头为准。
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永州市零陵区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工行湖南永州分行银丰支行,
帐号:****************439
八、标前答疑的时间、方式
各投标人应在2016年2月1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将需要答疑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以传真方式做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发给每一个投标人,答复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正式组成部分。超过此期限,采购中心将不再接受和进行标前答疑。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16日9:40,递交地点为永州市零陵区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次公开招标的开标时间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永州市零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准时参加。
十、招标机构的相关情况
名称:永州市零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萍洲中路
邮编:425000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传真:****-*******
永州市零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月25日
标签: 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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