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号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叶县城区雨污管网分流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号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叶县城区雨污管网分流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号】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叶县城区雨污管网分流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叶财招标-2023-106

2、项目名称: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叶县城区雨污管网分流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4

最高限价:*********.34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第一标段

盐城路(昆阳大道至叶公大道)

********.69

********.69

2

第二标段

健康路(昆阳大道至生命通道)、叶舞路(昆阳大道至叶公大道)

********.54

********.54

3

第三标段

昆阳大道(一里桥至三里桥)

********.37

********.37

4

第四标段

叶公大道(叶公古街至叶廉路)

*******.17

*******.17

5

第五标段

中心街(昆阳大道至沿河西路)

********.08

********.08

6

第六标段

明清街(玄武大道至健康路)

********.84

********.84

7

监理标段

本项目监理

*******.65

*******.65

5、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心街(昆阳大道至沿河西路)、明清街(玄武大道至健康路)、健康路(昆阳大道至生命通道)、叶舞路(昆阳大道至叶公大道)、昆阳大道(一里桥至三里桥)、盐城路(昆阳大道至叶公大道)、叶公大道(叶公古街至叶廉路)的雨水工程、污水工程及路面开挖恢复等施工及项目监理。

5.2、标段划分:共分为七个标段;

5.3、招标范围:第1-6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以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5.4、质量要求:合格。

5.5、工期:第1-6标段:180日历天;监理标段: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6.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第四至第六标段、监理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第1、4至6标段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

3.1.5、投标人拟派其他主要人员(五大员):质量员(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材料员相关资格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3.2、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3.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上传电子营业执照);

3.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及在相关省级政府网站的职称查询页面或证明文件),拟派项目总监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更换。

3.3、统一资格要求

3.3.1、拟派项目配备人员及委托代理人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3.3.2、供应商需作出自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用承诺函,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3.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3.3.2.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3.2.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3.2.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3.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3.3.2.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照规定提交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同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第二至第三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

3.5、投标人拟派其他主要人员(五大员):质量员(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材料员相关资格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3.6、拟派项目配备人员及委托代理人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3.7、供应商需作出自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用承诺函,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3.7.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3.7.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7.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7.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7.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3.7.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照规定提交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同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保证工程质量及进度,各投标人只能针对本项目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3年11月17日 0点0分至2023年12月06日 23点59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24时)。

3.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3.3、方式: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jhtml

3.4、售价:0 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4.1、时间:2023年12月07日09时20分。

4.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23年12月07日09时20分。

5.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叶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若有投诉,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叶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组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114*****005*******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5-*******

监督单位:叶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统一信用代码:114*****00548215XM
联系电话:0375-2316208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叶县广安路中段

联系人:李建卫

联系方式:17530999279

2、招标代理信息
名称:中联永信工程管理(河南)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六大街124号商鼎创业大厦3楼322室
联系人:孙小飞
联系方式:13087050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小飞
联系方式:1308705032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流工程 雨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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