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石河路(湖西路—高铁)养护管理(第三次)招标公告
采石河路(湖西路—高铁)养护管理(第三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JSGCB-LX-16026-3 | |||||||||||||||||
项目名称 | 采石河路(湖西路—高铁)养护管理(第三次)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招标人 | 马鞍山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 |||||||||||||||||
招标代理机构 | 马鞍山市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
建设地点 | 采石河路(湖西路—高铁) | |||||||||||||||||
建设规模 | 绿地养护面积94167m2,行道树798株,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计划工期 | 计划服务期:2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招标范围 | 采石河路(湖西路—高铁)养护管理(含保洁) | |||||||||||||||||
招标控制价 |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64元 | |||||||||||||||||
下浮比例及成交价 | 本工程下浮比例为25%。成交价为:*******.98元,成交价其相应子目综合单价同比下浮。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是《2016年度马鞍山市政府投资零星项目预选承包商库》的库内绿化类别的企业。2、已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zbcg.mas.gov.cn)网上服务大厅成功报名。3、信誉要求:(1)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 |||||||||||||||||
报名方式 | 1、投标人可于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月26日,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zbcg.mas.gov.cn)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登记后通过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咨询电话:****-*******;下载文件咨询电话:****-*******。2、报名不须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3、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月26日下午17:30。 |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代理服务费。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拟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下表规定计算后乘以80%向中标人收取。3、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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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时间和地点 | 1、比选时间:2016年1月27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2、比选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第3开标室。(马鞍山市雨山西路121号建管大厦2楼)3、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到达比选现场。4、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考虑是否到达比选现场参与监督。 | |||||||||||||||||
比选办法 | 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由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网上成功报名的比选单位中随机产生,不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成交人的排序方法如下:(1)本项目投标单位报名名单至报名截止时间由系统平台自动推送至本项目比选公告页下方(具体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零星项目比选公告页)。(2)至比选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按照本项目比选公告页下方比选单位顺序号,将所有网上确认参加投标的比选单位对应的号码放入比选机,一个比选单位对应一个号码。(3)由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抽取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4)招标代理机构与成交人确认后,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该项目成交公告。 | |||||||||||||||||
合同文本 | 合同文本详见附件,成交人需在合同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 | |||||||||||||||||
特别提示 | 1、若被选定为本项目的成交人,将转入本项目对应库别项目的下一轮选择;未被选定的企业仍在本轮次参与选择。若对应库别中的所有企业在本轮次全部选定完之后,才可进入下一轮选择。(注:本条款仅适用于控制价在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零星项目的比选)2、参与比选企业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本项目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并清除出库:(1)中标后,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项目合同的;(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3)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4)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 |||||||||||||||||
重要提示 | 1、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某一年度内累计承担过城市公共绿地年养护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含4万平方米)的类似业绩或城市公共绿地草花坛换植工程费用(含花卉主材及种植、养护)达到35万元,且至2015年12月31日养护期已满一年(本项目城市公共绿地养护及草花坛指建城区范围内公园、广场及游园和道路附属绿地养护及草花坛,不含小区绿化、厂矿绿化、苗圃地、绿化建设工程期养护及草花坛)。2、成交人提前准备好业绩资料备查,比选后第二天上午9:00-10:00将业绩资料送达马鞍山市建管大厦12楼会议室提交招标人审核,逾期不接受。对提供虚假业绩资料或提供业绩资料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注:业绩资料包括养护管理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期间该项目已实际支付养护单位应付款项60%以上的银行进账单原件、发票记账联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交招标人留存。 | |||||||||||||||||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马鞍山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地址:马鞍山市建管大厦邮编:243000联 系 人:郑朝霞电话:****-*******传真:/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建设工程招标中心地址:马鞍山市雨山西路121号建管大厦4楼邮编:243000联 系 人:谢欢、刘璇电话:****-*******、*******传真:/ |
标签: 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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