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餐饮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01第1包
某部餐饮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01第1包
“某部餐饮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预算资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经费约65.1万元;一部分为伙食费按人员标准实报实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次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编号:2023-VGBXAQ-FC1006(01);
2.2项目名称:某部餐饮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招标内容:招标某部餐饮和物业管理的相关服务;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6最高限价:65.1万元。本项目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视为否决投标处理。伙食费按人员标准实报实销。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申请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纳入违约失信企业名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为失信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以上信用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委小组审验。
3.4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关联企业、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5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中被查实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后中标的其中标无效。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7 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承诺书)。
3.8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以下方式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现场获取
投标人请携带下列5.2条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楚雄大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楚雄高新区彝人古镇六期星宿家园三期A13幢2号)现场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报名的提供,附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
注:报名时应出示上述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报名资料提交报名受理处备查。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6.1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3年12月7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截止时间:2023年12月7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楚雄市彝人古镇毕摩广场东北侧D30幢2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7日10时00分;
6.3开标地点:楚雄市彝人古镇毕摩广场东北侧D30幢2号。
本投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军队采购网(网址:http://www.plap.mil.cn)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6日;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某部
地 址:楚雄市文联街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98*****801
招标代理机构:楚雄大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高新区彝人古镇六期星宿家园三期A13幢2号
联系人:王皓楠 联系电话:0878-******* 邮箱:**********@qq.com
2023年11月16日
标签: 餐饮和物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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