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铁路专用线工程甲供物资设备(钢轨)第三次招标公告

热电铁路专用线工程甲供物资设备(钢轨)第三次招标公告


京局代建河北京能涿州热电铁路专用线工程

甲供物资设备(钢轨)招标采购第三次公告

招标编号:RDWZ-2015-01

北京局代建河北京能涿州热电铁路专用线工程甲供物资设备招标采购钢轨GG01包件因招标未成功,现进行第三次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京能涿州热电铁路专用线工程已由北京铁路局以《河北京能涿州热电铁路专用线可行性研究(鉴修)审查意见的函》(京铁师函[2014] 139号)、《关于河北京能涿州热电铁路专用线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函》(京铁师函[2015]186号)、《关于代建河北京能涿州热电铁路专用线工程的复函》(京铁师函[2015]30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涿州京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河北涿州京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北京铁路局石家庄枢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代建)。项目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物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河北省涿州市北部东仙坡镇境内。

2.1.2主要技术等级

(1)铁路等级:铁路ⅳ级

(2)正线数目:单线

(3)限制坡度:4‰

(4)最小曲线半径:400m

(5)牵引种类:电力

(6)机车类型:hxd

(7)牵引质量:5000t

(8)到发线有效长度:1050m

(9)行车方式:调车办理

2.1.3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工程建设总工期为12个月。拟于2015年10月15 日开工,具体工期按批复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具备业绩情况: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或北京铁路局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投标人资格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6日至2016年2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新华路100号北楼612室,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详见本公告附表二)、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汇款账户详见本公告8.2项,不接受个人汇款)进行现场购买,如需电子版请自备存储设备或提供电子邮箱。

5.2不能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将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详见本公告附表二)、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jj25108@163.com,确认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同时纸质版购买申请资料邮寄至招标人(邮寄地址详见招标公告8.1)。

5.3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若继续参加此次投标,按本招标公告附表三的格式发送扫描件至jj25108@163.com确认报名参加。

5.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5.5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确认继续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再进行汇款。

5.6电汇时应在汇款用途中标明招标编号-包件号。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2月25日13时00分至2016年2月25日13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25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北京铁路局石家庄枢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100号

联系人:张志和 温庆革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jj25108@163.com

8.2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

联系人:刘素英 韩彩红 蒋秋静

联系电话:139*****980 137*****978186*****546 ***-********

传 真:***-********

户名: 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永定路支行

银行帐号: ****************40755

北京铁路局石家庄枢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6年1月25日



附表一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数量

物资名称

招标文件售价(元)

备注

1

钢轨

GG01

625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包件的唯一授权函。

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满足产量要求的生产线,供应能力满足供货期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须提供2012-2014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4.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代理产品的生产商也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投标物资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4.3投标物资须具近三年内经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近三年以来同类物资铁路工程供货业绩。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须提供同类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7.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同一个包件中一个生产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所代理的生产厂家也须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1500

(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附表二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RDWZ-2015-01


投标人单位名称 

购买物资名称/包件号

联系人

手 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 编

是否邮寄招标文件

□是 □否

邮寄地址

声 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附表三

确认通知

北京铁路局石家庄枢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我方确认 继续/不继续 参加北京局代建河北京能涿州热电铁路专用线工程甲供物资设备招标采购(招标编号:RDWZ-2015-01) (物资名称) (包件号) 的投标。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热电 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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