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周瑜墓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公示
庐江县周瑜墓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1〕4号)、《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工作流程的通知》(合自然资规发〔2021〕4号)的有关规定,我县组织编制了庐江县周瑜墓片区(编号:HFLJ******-2023-2)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成片开发基本情况
本片区位于庐江县中心城区东部,东至东大河,南至周瑜大道,西至周瑜大道,北至庐巢路;涉及庐江县岗湾街道农胜社区,总面积25.6549公顷,其中农用地0.0294公顷,建设用地25.6244公顷,未利用地0.0012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10.2377公顷。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1、成片开发必要性:是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需要;是提升城市品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城市 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是推动庐江县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是提高区域土地利用效率的需要。
2、成片开发主要用途:本片区以居住用地、教育用地、商业用地、公园绿地、广场用地、机关团体用地、文物古迹用地等为主导;重点区域对推进区域组团功能完善将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3、成片开发拟实现的功能:通过成片开发,主要实现的功能是居住生活功能、商业商务功能、综合服务功能、绿地休闲功能等方面。
三、规划符合性
方案编制依据《庐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庐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已将当年实施计划纳入《庐江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并承诺将后续实施计划纳入当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依据自然资源办公厅自然资办函〔2022〕2072号文件精神,该片区范围全部位于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庐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内,未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土地综合开发建设的规划依据为已批复的《庐江县周瑜墓片区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
四、成片开发计划
本成片开发区域内拟建项目包括商品房住宅项目、安居工程项目、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商业设施项目、交通运输设施项目 、公园绿地项目、文化旅游项目,《方案》实施期限为2023-2025年,方案实施符合庐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实施计划,成片开发计划具备可行性。
五、成片开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
本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面积10.6106公顷,占比41.36%。满足《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皖自然资规〔2021〕4号)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占比不低于40%的要求。
六、成片开发的土地利用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方案》通过科学确定年度成片开发的规模、用途及规划强度,促进区域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居住条件的改善,从而增强区域经济发展动力,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七、用地范围:详见附件;
八、公示期限
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2日
九、意见反馈方式
请将意见以信件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和分析,请如实写明提出意见者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联系人:吴玉平
联系电话: 0551-********
附件: 庐江县周瑜墓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位置规划图、分区规划图、用地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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