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二研究所民航科技创新示范区一期工程02批次进口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二研究所民航科技创新示范区一期工程02批次进口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民航科技创新示范区一期工程02批次进口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通信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航空无线电通信设备,货物/设备/仪器仪表/航空仪器

采购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二研究所
行政区域 成都市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16日 13:1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3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08日 09:30
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本项目开标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洲
项目联系电话 028-********
采购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二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二段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田洲 028-********
代理机构名称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晟 182*****825
附件:
附件1 民航科技创新示范区一期工程02批次进口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pdf
附件2 (发售稿)民航科技创新示范区一期工程02批次进口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pdf
附件3 民航科技创新示范区一期工程02批次进口设备采购项目-投标人信息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民航科技创新示范区一期工程02批次进口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TC-HW-2023-1553

项目名称:民航科技创新示范区一期工程02批次进口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1个包,拟采购民航科技创新示范区(一期)工程航空电信技术研究中心、航空物流技术研究中心、机场运行与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民航防火安全技术研究中心和民航信息安全新技术研究中心的部分电子类进口设备。供货范围包括航空电信技术研究中心、航空物流技术研究中心、机场运行与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民航防火安全技术研究中心和民航信息安全新技术研究中心的部分电子类进口设备,以及所需的软硬件系统、备品备件、技术文件、配件、仪器仪表、特殊工具、安装材料,并包含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及售后等服务。交货地点:民航二所指定地点(成都)。(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附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3个月内完成现场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3.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不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为代理商且拟投核心产品(便携式数据采集装置)为进口产品,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制造商授权国内代理商代理投标产品的,其国内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均认可,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7日 至 2023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方式:投标人可以选取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1现场获取:投标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下列资料获取招标文件:(1)“投标人信息登记表”(请投标人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自然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3)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参与的无需盖章);(4)获取招标文件转款凭证;(5)投标人开票基本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电子档)。以上资料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2远程获取:投标人应当把下列资料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wuruoning@xhtc.com.cn),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1)“投标人信息登记表”(请投标人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自然人获取招标文件无须提供单位介绍信);(3)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自然人参与的无需盖章);(4)获取招标文件转款凭证;(5)投标人开票基本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电子档)。以上资料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注: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获取文件的费用直接汇款到以下账户:户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银行账号:623*****990********注:此账号只针对本次项目,请在汇款备注中注明缴费单位名称(单位对公账户转款的除外)。陈泓江 189*****701(获取文件咨询)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本项目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强制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策、《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3.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

4.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二研究所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二段17号        

联系方式:田洲 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联系方式:张晟 182*****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洲

电 话:  028-********

 

标签: 进口设备 研究所 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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