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投资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国华东至林丰光伏复合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国华投资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国华东至林丰光伏复合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国华东至林丰64.26MWp光伏复合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招标人为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华东至林丰光伏复合发电项目位于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装机规模为 64.*****MWp(直流侧),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及7.3MW/14.6MWh配套储能设施,220kV送出线路。
2.1.2招标范围:国华东至林丰光伏复合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可研范围内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绿化工程、施工临时工程、升压站安装工程、监控后台监控系统,以及工程调试、技术服务、试验、专项验收、工程达标投产,直至竣工验收交付生产的项目建设全过程EPC总承包工作;负责项目工程外部关系协调、施工手续办理、施工期间临时征地、线路塔基永久征地。
(一)工程设计:除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外的满足本项目全部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1:2000地形图测量(升压站局部1:500)、地勘、水文、微观选址、规划设计方案、设备技术规范书、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地勘、设计、计算书、竣工图编制;安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投标人需结合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投资公司光伏电站建设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并满足要求。
(二)设备材料采购:
设备材料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满足本项目装机容量的所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区的桩基础、支架、电缆、箱变、逆变器、接地等所有装备;升压站内桩基础、一、二次设备、陆上集控中心桩基础、电气设备等;生活设施设备、其他附属设施设备等所有设备;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仪器仪表等,所有设备需满足招标文件智慧电站场技术要求的各类设备及服务。具体要求按技术规范书执行。投标人采购的设备须保证满足当地电网接入的要求。
组件、逆变器、支架、主变、GIS、SVG、开关柜、1-35kV电缆、储能均为甲控设备,其中:组件由招标人采购,按暂估价计入投标报价,逆变器、支架、主变、GIS、SVG、开关柜、1-35kV电缆、储能由投标人在招标人推荐名单中采购,计入投标总价。
包括上述设备的排产、催交、运输、接车、倒运(含堆场)、接货验收、仓储保管等(发包人采购的设备同样委托由承包人进行排产、催货、接货、保管、倒运等全过程管控),承包人负责任何原因造成的设备倒运及囤货场地协调及费用。
招标人安排甲控设备的监造,招标人的监造不免除投标人对所购设备监造和质量控制的责任。投标人安排除甲控设备外的设备监造及检验。出于对采购质量的考虑,招标人有权对招标范围内的设备、服务及专业工程采购的过程及结果行使监督权和决定权。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对招标范围的所有设备进行甲控。
设备采购推荐名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设备采购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将对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书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总包单位方可进行招标采购及施工。投标人必须综合、全面考虑报价。
(三)工程施工:国华东至林丰光伏复合发电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调试工程等。
满足项目并网运行和验收的土建、电气安装、调试、并网、试运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和消缺,水保、环保、安全、职业卫生健康等“三同时”等相关工作,项目施工制度及要求符合相关工作要求,项目各专项验收,人员培训和最终交付运营,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结算、竣工决算审计等全部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土建工程:包含场地内平整及土石方工程、支架基础工程、支架安装工程、箱变逆变基础工程、水保绿化工程、场区围栏工程、大门工程、给排水工程、电缆沟道工程、线路基础、附属设施工程等全部土建相关工作。
2)电气安装工程:所有一次二次设备安装、调试,包括组件安装工程、逆变器安装工程、箱变安装工程、电缆工程、接地系统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工程、集电线路工程、综自自动化系统、保护系统、计量系统、通信系统工程、调度数据网、远动系统、二次安防设备安装调试、变电站电气改造工程、电网接入变电站改造工程、升压站安装工程、监控后台监控系统、所有设备调试和单体试验、系统整体调试、并网后整套系统性能测试、电能质量检测、所有设备标识牌工程等全部电气设备安装相关工作。
3)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完成关键节点验收、阶段验收和消缺工作。
4)移交及人员培训、质保期内保修工作。
5)完整的符合建设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的档案资料,并按要求按期完成整理归档和移交。
6)其它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施工、试运行、验收、移交、质保期内的质保服务、结算审计等的相关工作。工程移交前所有工程、设备由中标单位负责保管看护,任何损坏、丢失由中标单位承担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7)工程项目需参照国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发电企业安全可视化标准管理手册》、《光伏场安全文明施工手册》、《光伏发电项目质量管控技术要求》、光伏电站施工质量检查及验收规程、上级公司光伏发电站项目工程验收管理规定、本公司及上级公司关于承包商管理等相关文件,满足上述的文件的相关要求,且相关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四)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满足项目开工的所有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现场施工临时用地和场区用地手续办理、地表物赔偿费用(含杆塔、绿化树木、灌木、植被移植费等赔偿);林木砍伐证、升压站房屋不动产权证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场内集电线路和送出线路的核准及相关手续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办理;集电线路和通信线路路径手续办理,公路开口及穿越手续办理,电力和通信线路跨越手续办理;工程质监活动的手续办理;接入变电站的手续办理;电网公司手续;施工各项手续办理;等保测评及备案;并网后5个工作日内取得电网公司的并网通知书等项目所需的所有手续。
2)环境保护施工,相关报告编制,评审验收;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程施工,验收报告编制和评审验收;消防验收;安全文明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专篇设计、实施、评审验收;使用林地相关手续办理,土地复垦施工,评审验收;工程质量监督;电网公司申请、审图、验收等所有手续办理;与电网及有关公司的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签订协调;通过并网验收的保护定值计算、保护定值单审批等;二次安防和等保测评、备案手续办理;按照当地气象部门要求完成项目防雷接地检测,取得批复文件。
3)现场施工所有民事、地方协调,民事、地方关系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承担上述各项手续办理(含临时用地相关费用、报告编制费、评审费、会议费等)、验收、民事关系处理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临时土地租赁费用、土地复垦保证金、使用林地草地补偿费用、水土保持补偿费由承包人承担)。
投标人按照环保、水保批复方案的要求,负责对施工过程中造成所有的水土流失或植被破坏等环境影响的修复工作,并完成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工作并满足环保、水保验收要求,落实好环保水保三同时工作,所需费用应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1.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12月1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时间: 2024年8月31日。
项目消防、水土保持、特种设备、安全、职业卫生、铁路、水工工程(如有)等专项验收在完工后3个月内完成,环保、档案专项验收完工后6个月内完成。特种设备许可证在项目并网前完成取证;消防在项目并网前通过有资质单位的专业检测,并取得相关部门同意使用的意见。
注:本项目开工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不论何时开工,总工期不变,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施工,由此引起赶工等相关费用增加均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此费用,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报价。
2.1.4质量要求:要求工程质量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投资公司质量技术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EPC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 1 个担任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EPC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近期连续至少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均要求配备安全负责人并满足此项要求)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或修改承诺内容的,投标将被否决。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2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12-07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如有系统操作或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招标人电话或系统中提澄清,如需联系项目经理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项目经理在评标现场无法及时接听电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东台市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15号 0515-********
邮 编:
联 系 人:何婧
电 话:188*****926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直门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
联 系 人:李越堃
电 话:010*****348
电子邮箱:********@shenhua.cc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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